第一章 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福州市台江第五中心小学改扩建项目全过程咨询已由 福州市台江区发展和改革局以 《台江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福州市台江第五中心小学改扩建项目项目建议书暨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台发改审批〔2025〕30号)批准建设, 项目业主为 福州市台江第五中心小学,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拨款,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招标人为 福州市台江区城市建设综合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为 福建鑫之源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现对该项目的工程建设全过程咨询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福州市台江第五中心小学改扩建项目全过程咨询
2.2 建设地点:福建省福州市台江区
2.3 计划总投资:
项目总投资5897.03万元,其中:工程费4365.93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1250.29万元、预备费280.81万元。
2.4 建设规模:
本项目新增用地1.95亩,新建总建筑面积9906.48平方米;其中:新建教学楼一栋、建筑面积6847.98平方米,新建门卫室一处、建筑面积58.5平方米,新建地下室3000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建筑工程、结构工程、给排水工程、电气照明工程、弱电安防工程、暖通工程,以及室外配套设施等。
2.5 服务期限:
从签订本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合同之日起至本项目竣工验收合格、结算、财务决算、审计(若有)及缺陷责任期(24个月)结束之日止。本项目计划建设工期为15个月。
2.6 项目管理目标
各项咨询成果符合现行管理规定,最终施工质量符合国家验收标准。
2.7 标段划分:(如有)/;
2.8 招标范围:
本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包括:设计咨询、工程勘察、工程监理、工程造价等全过程工程咨询。
(一)工程建设全过程咨询
工程报批报建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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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勘察设计管理,包括:
工程勘察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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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设计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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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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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勘察设计服务,包括:
工程勘察:
包括满足设计和规范所要求的全部勘察报告和资料,以及工程施工、验收、备案所需要的配合服务,包括收集资料,现场踏勘,制定勘察纲要,进行勘探、取样、试验等勘察作业,编制工程勘察文件及通过勘察文件图审,与业主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的配合服务等。
方案设计:
包括完成本项目红线范围内及项目建议书批复范围内所有项目的方案设计全过程的设计咨询服务,设计成果符合国家规定的要求及福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建筑方案、总平、管综技术审查要求;配合建筑方案、初步设计、总平(包括整个校园总平)、管综(包括整个校园管综)审查及整改;编制项目概算、配合概算审批等。
初步设计:
包括初步设计、扩初初步设计等,设计成果符合国家规定的设计深度要求及福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建筑方案、总平、管综技术审查要求;配合建筑方案、总平、管综审查及整改;编制项目概算、配合概算审批;配合造价咨询单位编制审核项目清单控制价、最高限价或模拟清单造价,后续设计咨询服务(含施工图深化和优化及装配式拆分)、图纸审查配合服务、施工现场配合服务、工程竣工验收等全过程配合服务并对施工图设计优化提出建议,审查施工图设计成果是否符合初步设计要求等设计咨询服务。(本次招标不含施工图设计)。
施工图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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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
工程造价咨询,包括:
包括自项目实施阶段起至竣工结算的全过程工程造价咨询,包括参与初步设计方案的相关讨论、编制模拟清单及最高投标限价、施工图预算审核及工程竣工结算初审,工程进度款审核、工程造价指标分析以及施工过程中对成本动态的控制等施工过程造价咨询,出具各阶段书面咨询意见或签署相关意见以及上述咨询服务中与施工、评审、审计等单位的必要的核对、复核、协调、解释等工作(其中在施工过程中对工程变更及经济签证进行初审、材料询价,工程造价指标分析等施工过程造价咨询并出具各阶段书面咨询意见或签署相关意见以及上述咨询服务中与施工、评审、审计等单位的必要的核对、复核、协调、解释以及结算过程中相关配合等工作不另行计费)等。在原协议服务范围及内容基础上,委托人委托咨询人提供该项目15万元以下及财政不予收件评审的零星工程结算审核(不含联合体成员负责工程)咨询服务。
工程招标采购咨询,包括:
工程监理招标代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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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施工招标代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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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设备采购招标代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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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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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项目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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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监理服务:
包括勘察阶段、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竣工结算阶段及质量保修阶段等全过程服务监理;包括建立项目监理规划和实施方案、进度管理、质量管理、职业健康安全与环境管理、工程变更、索赔及施工合同争议处理、信息和合同管理、协调有关单位之间的工作关系、工程验收策划与组织、分部分项工程、单位工程验收、竣工资料收集与整理、工程质量缺陷管理,档案移交等。
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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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其他专项咨询
项目融资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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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技术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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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险管理咨询:
/。
项目后评价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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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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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保险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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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招标人就工程项目建设过程管理中提出的其他咨询,投标人须配合提供选取包括 BIM 咨询、绿建咨询、工程检测、工程测绘服务、环境影响评价、水土保持咨询、施工图审查咨询服务等相关单位的服务。工程检测咨询服务包括基坑监测、沉降观测、桩基检测及基坑支护检测、消防检测、含氡检测、白蚁检测、空气质量检测、防雷检测等其他监测检测服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具备的资质及其等级应当满足下列条件:
(1)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工程设计资质,具体为: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及以上资质;
(2)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工程监理资质,具体为:
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3)其他资格:
①勘察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工程勘察综合类乙级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资质或者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资质;②具有承担工程造价咨询业务的能力,法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应包括工程造价咨询业务。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数量不超过3家,应由 设计咨询单位为牵头人,且项目管理咨询(如有)应当由(牵头人)负责实施。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主要负责人的资格条件:
(1)咨询项目总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或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资格或国家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建筑工程专业)或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房屋建筑工程专业)或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或国家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及 具有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且应是与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具有直接劳动关系的本单位正式在岗职工(允许项目总负责人兼任其中一项符合要求的专业咨询负责人)(工程类、工程经济类高级及以上职称)。采用联合体投标的,拟派项目总负责人应当由联合体牵头人委派。
(2)专项咨询服务负责人
项目管理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职称或执业资格)。
勘察咨询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且应是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中承担工程勘察任务单位的本单位正式在岗职工(执业资格)。
设计咨询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或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资格,且应是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中承担工程设计任务单位的本单位正式在岗职工(执业资格)。
工程监理负责人(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有效的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且应是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中承担工程监理任务单位的本单位正式在岗职工(执业资格),注册专业要求为
房屋建筑工程。
造价咨询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 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或国家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且应是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中承担工程造价任务单位的本单位正式在岗职工(执业资格)。
其他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 /(职称或执业资格)。
3.3 投标人“类似业绩”数量要求:0(不多于1个);“类似业绩”是指:具体要求详见第三章第一节“评标办法前附表”中“投标人类似业绩”的规定。
3.4 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项目的项目总负责人“类似业绩”数量要求:0(不多于1个);“类似业绩”是指:具体要求详见第三章第一节“评标办法前附表”中“项目总负责人类似业绩”的规定。
3.5 其他要求:
(1)投标人及拟派的主要全过程工程咨询项目组人员在投标时未被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取消投标资格或限制投标;(2)根据《关于工程勘察单位设立土工试验室有关问题的通知》(闽建办科〔2018〕16 号)文件规定,在福建省参加投标的工程勘察单位(包括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工程勘察单位),应在我省设立与招标项目相适应的土工实验室和技术人员,以保证勘察结果的真实、准确和可靠。(提供福建省内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扫描件或网页截图)。(3)根据闽建办筑函【2021】10号文要求,本招标项目不要求中标人在项目所在地设立分(子)公司,中标人应依法履行纳税义务;(4)其他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4.资格审查办法、评标办法及定标方法
4.1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2 本招标项目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4.3 本招标项目定标方法: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
5.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5-10-16 09:00:00(北京时间,下同)至2025-10-22 18:00:00 通过 福州市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https://***/) 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 福州市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电子标书生成器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20000元人民币。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
①从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达投标保证金指定账户;②或按福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年度投标保证金制度交存年度投标保证金,如果年度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不足时,不足的部分按本条款①的方式补足;③或电子银行保函;或④工程担保公司出具的担保保函;或⑤保险公司出具的投标保证保险;或⑥根据闽发改规〔2023〕7号文件规定:“对依法必须招标且招标标的金额在1000万元以下(含1000万元)的政府投资项目,免于收取无失信记录企业投标保证金”本项目免于收取无失信记录企业投标保证金,实施免缴投标保证金承诺函制度。本项目投标截止时仍被列为招投标重点监管对象的投标人,仅限于使用现金形式提交。招投标重点监管对象名单通过福建省公共资源电子行政监督平台查询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5-11-10 09:40:00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福州市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
7.2 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8. 履约担保的要求
8.1 履约担保金额:为中标合同价的10%
8.2 履约担保形式:中标人应在接到中标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签订合同协议书之前,可以选择现金或银行保函或工程担保或建设工程保证保险等形式之一向招标人提交履约担保。以银行保函递交的,应由中标人账户所在银行出具,所需费用由中标人承担;采用工程担保保函形式递交的,中标人应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双方约定,选择具有相应担保能力的工程担保公司,切实保障招标人的合法权益。鼓励中标人选择具备融资担保业务经营许可证的融资担保公司,所需费用由中标人承担;采用建设工程保证保险形式递交的,保险公司提供的保险条款应当经中国保监会批准或备案,所需费用由中标人承担。履约担保若为银行保函或工程担保或建设工程保证保险的方式提交的,中标人应对履约担保材料的真实性负责,若发现提供虚假材料的,中标单位承担一切后果并处罚如下:①向招标人支付违约金5万元;②重新提供履约担保必须以现金方式提交;③招标人如实上报行政主管部门,列入不良记录。
8.3 履约担保期限:
自合同协议书签订之日开始至在合同服务期限满后28天。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ggzyfw.fujian.gov.cn和ggzyfw.fj.gov.cn)、福州建设工程招投标信息网(http s://fzzbt.portal.zhiguangong.com/)、福州市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https://***/)(其他发布公告的媒介)
上发布。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福州市台江区城市建设综合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台江区海西科技金融大厦5楼,邮编:350001
电子邮箱:/
电话:0591-83369461,传真:/
联系人: 陈工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鑫之源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晋安区福新支路福新楼4层,邮编:350011
电子邮箱:2369415088@qq.com
电话:13459122717,传真:/
联系人: 黄仕英、吴莹莹、谢凯、潘婧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福州市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
网址:https://***/
联系电话:0591-87585006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福州市台江区建设局
地址:福州市台江区德榜路79号6层
联系电话:0591-83273723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地址:福州市仓山区南江滨西大道199号(福州市规划馆三楼)
联系电话:0591-87598415、保证金咨询电话0591-8382169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