榆林市第十中学食堂食材招标项目(肉类)二次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编号:GYZB-2025-009-003)
一、评标情况
标段(包)[001]榆林市第十中学食堂食材招标项目(肉类)二次:
1、中标候选人基本情况
中标候选人第1名:榆林鑫农益民畜牧业有限公司,费率:95.00%,质量:符合国家各项相关质量合格标准及招标文件中的要求,工期/交货期/服务期:365 天;
中标候选人第2名:榆林鑫锐沃商贸有限公司,费率:93.00%,质量:符合国家各项相关质量合格标准及招标文件中的要求,工期/交货期/服务期:365天;
中标候选人第3名:榆林市祥和农业科技有限公司,费率:94.00%,质量:符合国家各项相关质量合格标准及招标文件中的要求,工期/交货期/服务期:365天;
2、中标候选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承诺的项目负责人情况
中标候选人(榆林鑫农益民畜牧业有限公司)的项目负责人://;
中标候选人(榆林鑫锐沃商贸有限公司)的项目负责人://;
中标候选人(榆林市祥和农业科技有限公司)的项目负责人://;
3、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中标候选人(榆林鑫农益民畜牧业有限公司)的资格能力条件:完全响应;
中标候选人(榆林鑫锐沃商贸有限公司)的资格能力条件:完全响应;
中标候选人(榆林市祥和农业科技有限公司)的资格能力条件:完全响应;
4、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情况
中标候选人(榆林鑫农益民畜牧业有限公司)的评标情况:综合评分第一名;
中标候选人(榆林鑫锐沃商贸有限公司)的评标情况:综合评分第二名;
中标候选人(榆林市祥和农业科技有限公司)的评标情况:综合评分第三名;
二、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1、提出异议的主体应当是参加招标的投标人。
2、提出异议应当以书面形式提交。
3、书面材料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3.1 提出单位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姓名、电话等;
3.2 具体的事项及事实依据;
3.3 相关证明材料;
3.4 送达的日期应当合法有效;
3.5 如委托代理人办理,应当提供法人代表授权书,由法定代表人用不褪色的蓝色或黑色墨 水签字并加盖法定代表人印鉴章,同时还应加盖单位公章,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如法定代表人亲自办理,应当由法定代表人用不褪色的蓝色或黑色墨水签字并加盖法定代表人印鉴章,同时还应加盖单位公章,附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异议送达地点和联系方式:陕西广益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联系电话 18829503618
三、其他
中标候选人第一名:榆林鑫农益民畜牧业有限公司 投标综合折扣率:95.00%。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1年内。招标人下单食材配送通知单后12小时内送达指定地点,如有紧急供货任务需按招标人要求完成食材配送。交货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各项相关质量合格标准及招标文件中的要求。
中标候选人第二名:榆林鑫锐沃商贸有限公司 投标综合折扣率:93.00%。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1年内。招标人下单食材配送通知单后12小时内送达指定地点,如有紧急供货任务需按招标人要求完成食材配送。交货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各项相关质量合格标准及招标文件中的要求。
中标候选人第三名:榆林市祥和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投标综合折扣率:94.00% 。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 1 年内。招标人下单食材配送通知单后12小时内送达指定地点,如有紧急供货任务需按招标人要求完成食材配送。交货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各项相关质量合格标准及招标文件中的要求。
四、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榆林市教育局纪检组。
五、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榆林市第十中学
地 址:榆林市榆阳区解放上巷 20 号
联 系 人:李志群
电 话:0912-3288604
电子邮件:664655160@qq.com
招标代理机构:陕西广益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 陕西省榆林市常乐路阳光世纪家园 B 座四单元 2 楼
联 系 人: 李乐基
电 话: 18829503618
电子邮件: 141662706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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