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北斗定位系统(车辆监管平台硬件配套系统)采购项目再次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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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国际航空股份有限公司北斗定位系统(车辆监管平台硬件配套系统)采购项目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进行采购,诚邀符合条件的供应商报名参加。 | |||||||||||||||||||||||||||||||
一、项目内容: | |||||||||||||||||||||||||||||||
(一)项目名称:北斗定位系统(车辆监管平台硬件配套系统)采购项目 | |||||||||||||||||||||||||||||||
(二)项目编号:CGXM-CQB-A-202523973 | |||||||||||||||||||||||||||||||
(三)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 |||||||||||||||||||||||||||||||
(四)项目地点:重庆市·市辖区 | |||||||||||||||||||||||||||||||
(五)项目需求: | |||||||||||||||||||||||||||||||
1.功能目标
为146台车辆采购北斗定位系统(车辆监管平台硬件配套系统),达到以下目标:
(1)实现高精度实时定位与监控。
(2)满足高速稳定的5G数据通信。
(3)实现驾驶过程安全监管与预警。
(4)实现驾驶员身份及行为检测。
(5)帮助进行优化车辆管理及调度。
(6)帮助进行数据融合与分析。
(7)具备紧急呼叫与事故响应系统。
2.需执行的标准规范
(1)GB/T 45086.1-2024 车载定位系统技术要求及试验方法第一部分:卫星定位;
(2)JT/T 794-2019 道路运输车辆卫星定位系统车载终端技术要求;
(3)JT/T 808-2019 道路运输车辆卫星定位系统终端通讯协议及数据格式;
(4)JT/T 1076-2016 道路运输车辆运输定位系统车载视频终端技术要求;
(5)JT/T 1078-2016 道路运输车辆运输定位系统视频通信协议。
3.采购产品具体要求
(1)提供网络(需接入重庆江北国际机场5G专网)、数据中心以及应用系统24小时不间断运行服务,保证视频远程查看实时清晰。
(2)提供实时、精确的车辆定位服务,要求为单北斗模块。
(3)采购包含三年通信服务费。
(4)要求供应商免费提供重庆江北国际机场的定制地图服务供车辆平台进行调用。
(5)质保期内提供故障设备免费维修及更换。
(6)产品模块清单详见附件:5G专网车载视频终端模块清单。
4.技术需求/服务标准
供应商需提供:(1)安装调试服务;(2)使用培训服务;(3)售后服务及技术支持;(4)网络通信及数据服务。
5.验收标准
(1)到货验收:核对设备数量、型号配置是否一致,检查外观有无破损,配件是否齐全。
(2)安装调试验收:检查安装位置是否合理且牢固,线束布置是否规范。
(3)系统功能验收:测试性能、功能以及兼容性等。
6.建议合同期限
3年。 | |||||||||||||||||||||||||||||||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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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报名要求: | |||||||||||||||||||||||||||||||
(一)未在中国航空集团有限公司采购管理平台(网址:https://***/)注册的供应商应先进行注册并按要求完善注册材料,并于公告截止时间前完成注册审核并报名。 | |||||||||||||||||||||||||||||||
(二)采购公告发布时间为2025年09月27日至2025年10月10日23时59分 (北京时间,下同),请有意愿参加本项目竞争性谈判且完成平台注册的供应商,务必在采购公告截止时间前,登录中国航空集团有限公司采购管理平台(网址:https://***/)进行报名、递交报名材料,未在公告截止时间前递交或未按公告要求提供报名材料的供应商无法通过报名资格审查、不具备参与项目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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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报名材料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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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谈判文件的获取 | |||||||||||||||||||||||||||||||
(一)报名合格的供应商在平台进行供应商准入,按要求提供供应商准入材料,经审批通过后列入供应商库。已在库内的供应商不用再提交准入申请。(二)请报名合格的供应商按后续接到文件发放通知后立即登录中国航空集团有限公司采购管理平台(网址:https://***/),按规定时间下载谈判文件,过时将无法下载。 | |||||||||||||||||||||||||||||||
五、响应文件编制 | |||||||||||||||||||||||||||||||
供应商应严格按照谈判文件要求制作、密封响应文件。 | |||||||||||||||||||||||||||||||
六、响应文件递交 | |||||||||||||||||||||||||||||||
供应商应严格按照谈判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递交响应文件。 | |||||||||||||||||||||||||||||||
七、谈判相关事宜 | |||||||||||||||||||||||||||||||
供应商按照谈判文件规定参加本项目的竞争性谈判,具体谈判流程及要求详见谈判文件。 | |||||||||||||||||||||||||||||||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 |||||||||||||||||||||||||||||||
本项目采购公告信息(含首次及重新采购)在中国航空集团有限公司采购管理平台(http://***/)、国航官网(www.airchina.com.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和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同时发布。 | |||||||||||||||||||||||||||||||
九、联系方式 | |||||||||||||||||||||||||||||||
采购人:中国国际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 |||||||||||||||||||||||||||||||
联系人:刘翔 | |||||||||||||||||||||||||||||||
联系人电话:023-67824164 | |||||||||||||||||||||||||||||||
联系人电子邮箱:cqliuxiang@airchina.com | |||||||||||||||||||||||||||||||
系统操作问题的咨询,可拨打中国航空集团采购管理平台系统技术支持客服电话,详见平台首页(网址:https://***/)。 | |||||||||||||||||||||||||||||||
十、其他 | |||||||||||||||||||||||||||||||
(一)请供应商严格按照报名材料要求递交报名材料,报名不通过则将不具备参与项目资格。
(二)所有报名材料均需加盖公章,并制作成PDF文件。
(三)请供应商认真阅读《“不良行为供应商”的相关管理规定》,规范参与本项目的各项采购活动。
(四)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或利益相关者认为本项目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于公告截止日前提出质疑。质疑须实名制,并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联系方式,详见《质疑联系渠道》。
(五)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质疑函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质疑人全称、地址、邮政编码等;
2.被质疑采购项目的名称和编号;
3.被质疑人及与质疑事项有关的当事人全称;
4.质疑的具体事项,包括请求及主张、事实、理由和法律依据;
5.有效、合法的证据材料及正当合法的来源渠道说明;
6.有效联系人和联系方式(手机、座机、传真);
7.提出质疑的日期;
8.其他需要说明的内容。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