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FGTXGC202510-005(招标文件编号:FGTXGC202510-005)
二、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黎川县税务局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黎川县牛大王商行
供应商地址:抚州市黎川县日峰镇新城大道(杰汇华庭21号店)
包组或产品名称:1包
折扣率(%):75.0000000
供应商名称:黎川县广鑫商贸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抚州市黎川县日峰镇新城大道(杰汇华庭21号店)
包组或产品名称:2包
折扣率(%):75.0000000
四、主要标的信息
|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服务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 1 | 黎川县牛大王商行 | 国家税务总局黎川县税务局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 | 1包 | 详见招标文件 | 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一年或合同约定期限一年 | 详见招标文件 |
|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服务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 2 | 黎川县广鑫商贸有限公司 | 国家税务总局黎川县税务局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 | 详见招标文件 | 详见招标文件 | 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一年或合同约定期限一年 | 详见招标文件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饶若槐,曾小天,史劲松(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1包代理服务费为1.2075万元,2包代理服务费为1.2075万元。收费标准详见招标文件。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2.415 万元(人民币)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2.41500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1包黎川县牛大王商行,综合评审得分:98.00
2包黎川县广鑫商贸有限公司,综合评审得分:98.00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国家税务总局黎川县税务局
地址:江西省抚州市黎川县京川大道131号
联系方式:史先生0794750120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抚州市抚观天下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江西省抚州市临川区临川大道228号
联系方式:艾英1387046341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艾英
电 话: 13870463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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