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项目基本情况 |
| 1、采购项目编号:偃政采磋商-2025-152 |
| 2、采购项目名称:洛阳市偃师区缑氏镇人民政府2024年度偃师区缑氏镇金屯村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重点村(道路工程)项目 |
|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
| 4、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5年11月28日 |
| 5、评审日期:2025年12月11日 |
| 二、成交情况 |
| 包号采购内容供应商名称地 址中标金额单位备注信息偃师政采磋商(2025)0144号-1本项目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所有内容。河南鼎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河南省开封市兰考县孟寨乡工业园区142号2,350,581.19元评审总得分:90分序号名称施工范围施工工期项目经理执业证书信息1洛阳市偃师区缑氏镇人民政府2024年度偃师区缑氏镇金屯村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重点村(道路工程)项目本项目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所有内容。45日历天聂競峰豫241192050294 |
| 三、评审专家名单 |
| 霍妙贤、时云霞、贾明放 |
| 四、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
| 收费标准:本项目代理服务费按照《河南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豫招协[2023]002 号文件标准收取,由成交供应商支付。 |
| 收费金额:19,454.00元 |
| 五、成交公告发布的媒介及成交公告期限 |
| 本次中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成交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 |
| 六、其他补充事宜 |
| 1、成交公告日起1个工作日内,被授权的成交供应商代表应到代理机构指定地点及时领取成交通知书,逾期未领取的,视同成交公告日已领取。成交供应商应按照规定的时限和程序与采购单位完成政府采购合同的签订。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本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法人签字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一并提交质疑函原件及相关证明材料(邮寄件、传真件不予受理)。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2、监管部门:偃师区财政局 监管部门联系人:偃师区财政局 监管部门联系方式:0379-67716599 |
| 七、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
| 1. 采购人信息 |
| 名称:洛阳市偃师区缑氏镇人民政府 |
| 地址:洛阳市偃师区缑氏镇 |
| 联系人:刘先生 |
| 联系方式:0379-67598003 |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
| 名称:盛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 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高新技术开发区冬青街46号盛鼎科技产业园3号楼6楼 |
| 联系人:邰女士 |
| 联系方式:13721620057 |
| 3.项目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邰女士 |
| 联系方式:1372162005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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