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
1、采购项目编号:新安政采磋商-2025-47 |
2、采购项目名称:新安县南李村镇人民政府2025年新安县南李村镇辣椒产业道路(郭庄至林庄)项目 |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
4、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5年07月03日 |
5、评审日期:2025年07月17日 |
二、成交情况 |
包号采购内容供应商名称地 址中标金额单位备注信息新安政采磋商(2025)0041号-1新安县南李村镇人民政府2025年新安县南李村镇辣椒产业道路(郭庄至林庄)项目中城易通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河南省安阳市林州市大通物流园 2 号2,180,000.00元评审总得分:88分序号名称施工范围施工工期项目经理执业证书信息1新安县南李村镇人民政府2025年新安县南李村镇辣椒产业道路(郭庄至林庄)项目工程量清单、图纸及磋商文件范围内全部内容50日历天吕金成豫 241192046492 |
三、评审专家名单 |
张信诚、柳晔、王新学 |
四、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
收费标准:本次采购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人支付,收费标准参考《河南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豫招协[2023]002号)的标准收取。 |
收费金额:23,800.00元 |
五、成交公告发布的媒介及成交公告期限 |
本次中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成交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 |
六、其他补充事宜 |
1、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本成交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提出质疑(法人签字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一并提交质疑函原件及相关证明材料(邮寄件、传真件不予受理)。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2、成交供应商应在发布成交结果公告的1个工作日内领取成交通知书,逾期未领的,视同第1个工作日内已领取。《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均具有法律效力。成交供应商应按照规定的时限和程序与采购人完成合同的签订。 3、监管部门、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监管部门:新安县财政局 监管部门联系人:新安县财政局 监管部门联系方式:0379-67283936 |
七、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
1、 采购人信息 |
名称:新安县南李村镇人民政府 |
地址:新安县南李村镇 |
联系人:王先生 |
联系方式:13838881882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
名称:河南春同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地址:洛阳市高新区洛阳软件园2号楼1202室 |
联系人:刘女士 |
联系方式:0379-69916877 |
3、项目联系方式 |
项目联系人:刘女士 |
联系方式:0379-69916877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