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椒县二水厂饮水安全提升工程(深度处理)项目
疑问回复
项目编号:czqjgc202506-002
各潜在投标人:
现对“全椒县二水厂饮水安全提升工程(深度处理)项目”招标文件作如下疑问回复:
问题一、招标文件页码108页,诚信投标承诺书“十一、如我公司中标,保证中标的项目经理(建造师)无其他尚未完工(以竣工、交工、完工验收报告等手续为准)项目或在已中标项目(以发放中标通知书为准)中担任项目经理(建造师)情形。如有,项目在滁州市区域内的,接受中标无效、记入不良行为记录等处理:项目在滁州市区域外的,保证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第一日起开始计算7日内,提供经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变更证明材料,否则接受中标无效、记入不良行为记录等处理;”。我公司为滁州市区域外企业,拟派项目经理在开标当天仍有其他尚未完工项目,如我公司中标,我公司能保证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第一日起开始计算7日内,提供经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变更证明材料。请问是否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回复:按本项目招标文件“诚信投标承诺书”第十一条的要求执行。中标的项目经理(建造师)如有在建项目,项目在滁州市区域内的,接受中标无效、记入不良行为记录等处理;项目在滁州市区域外的,保证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第一日起开始计算7日内,提供经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变更证明材料,否则接受中标无效、记入不良行为记录等处理;
问题二:合同协议书中合同价格形式未约定总价合同或单价合同,请明确。 2.合同条款中专用条款工期违约上限未明确,请明确。3.合同条款中专用条款竣工结算审核中发包人审批竣工付款申请单的期限未约定,请明确。4.合同条款中未明确变更审核主体及审核时间,请明确。
回复:(1)本项目合同协议书中合同价格形式为单价合同;(2)合同条款中专用条款工期违约上限详见本项目合同条款;(3)发包人审批竣工付款申请单的期限:发包人应在收到监理人提交的经审核的竣工结算申请单后60天内完成审批;(4)按当地相关规定执行。
注:此疑问回复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各潜在投标人及时查看下载。给各潜在投标人带来不便,敬请谅解!如因投标人不及时查看,造成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招标人名称:全椒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全椒县政务中心1#楼
联系人:冯 骏
联系方式 :0550-2302910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滁州市皖东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地址:全椒县襄河镇襟襄南路610号画荷苑小区1幢201商铺
联系人:陈 杰
联系电话:0550-2302981
日期:2025年06月2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