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瑞安市2026年普通省道路基路面养护工程 | 项目代码: | 2606-330381-04-01-740963 | ||
招标人: | 名称:瑞安市公路与运输管理中心 | 代理机构: | 名称:浙江策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地址:浙江省/温州市/瑞安市安阳街道安强路61号 | 地址:浙江省/丽水市/龙泉市龙渊街道城东安置区E组团2单元6号楼 | ||||
联系人:周思琪 | 联系人:周晓琴、陈雅伦 | ||||
电话:0577-66611520 | 电话:0577-66600802 | ||||
标段(包)名称: | 瑞安市2026年普通省道路基路面养护工程 | 标段(包)编号: | A3300000090006496001001 | ||
澄清、修改对象: | 招标文件 | ||||
澄清、修改内容要点: | 澄清通知内容:一、本补充通知是对招标文件的补充,并作为招标文件的一部分,若补充通知跟招标文件有相抵之处,以本补充通知为准。1、招标文件前附表9.2否决投标9.2.2及评标办法须知前附表4.1增加内容:①、评标委员会结合评标系统标中预警信息发现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且经询标澄清,投标人无令人信服的理由和可靠证据证明其合理性的,经半数以上成员确认,其投标文件按否决投标处理,不再对其进行评审,也不影响招标工程继续评标。(1)投标单位的投标文件造价锁一致。(2)投标单位存在控股关系或法定代表人一致。(3)投标人或拟派项目负责人存在行贿犯罪记录(时间需符合招标公告资格条件要求)。(4)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严重违法失信名单”。(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存在证件号码一致的项目管理班子人员。(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存在一致的身份证号码。(7)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存在一致的联系电话。(8)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缴纳单位一致。2、招标文件前附表增加9.3其他内容:“投标人应按要求及时配合标中预警信息核查处置。评标委员会应将标中预警核查处置情况在评标报告中予以记录。评标结束后,招标人将违法嫌疑和相关材料报告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作进一步调查处理。”3、招标文件第五章工程量清单部分第3.3款原内容:安全生产费:按工程量清单预算的1.5%计列(不含建筑工程一切险、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及安全生产费)。现修改为:安全生产费:以工程量清单第100章至800章的合计金额为基数,费率按1.5%计列(不含建筑工程一切险、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及安全生产费)。4、招标文件第八章(二)投标函附录序号第1、9、10及11小点修改为:原内容:序号 条款名称 合同条目号 约定内容 备注1 缺陷责任期 1.1.4.5 自实际交工日期起计算 个月 9 进度付款证书最低限额 17.3.3(1) 元 10 逾期付款违约金的利率 17.3.3(2) 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发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1年期)加手续费 11 质量保证金限额 17.4.1 %合同价格 现修改为:序号 条款名称 合同条目号 约定内容 备注1 缺陷责任期 1.1.4.5 自实际竣(交)工日期起计算 个月 9 进度付款证书最低限额 17.3.3(2) 元 10 逾期付款违约金的利率 17.3.3(3) 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发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1年期)加手续费 11 质量保证金限额 17.4.1 %结算价 二、本工程原开标时间:2026年9月29日上午9:00时,现修改为:2026年10月9日上午9:00时。三、其它按已发布的内容执行,本补充未涉及的内容不变。各潜在投标人应及时关注本网站关于本工程发布的其它相关信息。如有遗漏,招标人概不负责。;招标文件修改内容:一、本补充通知是对招标文件的补充,并作为招标文件的一部分,若补充通知跟招标文件有相抵之处,以本补充通知为准。1、招标文件前附表9.2否决投标9.2.2及评标办法须知前附表4.1增加内容:①、评标委员会结合评标系统标中预警信息发现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且经询标澄清,投标人无令人信服的理由和可靠证据证明其合理性的,经半数以上成员确认,其投标文件按否决投标处理,不再对其进行评审,也不影响招标工程继续评标。(1)投标单位的投标文件造价锁一致。(2)投标单位存在控股关系或法定代表人一致。(3)投标人或拟派项目负责人存在行贿犯罪记录(时间需符合招标公告资格条件要求)。(4)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严重违法失信名单”。(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存在证件号码一致的项目管理班子人员。(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存在一致的身份证号码。(7)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存在一致的联系电话。(8)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缴纳单位一致。2、招标文件前附表增加9.3其他内容:“投标人应按要求及时配合标中预警信息核查处置。评标委员会应将标中预警核查处置情况在评标报告中予以记录。评标结束后,招标人将违法嫌疑和相关材料报告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作进一步调查处理。”3、招标文件第五章工程量清单部分第3.3款原内容:安全生产费:按工程量清单预算的1.5%计列(不含建筑工程一切险、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及安全生产费)。现修改为:安全生产费:以工程量清单第100章至800章的合计金额为基数,费率按1.5%计列(不含建筑工程一切险、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及安全生产费)。4、招标文件第八章(二)投标函附录序号第1、9、10及11小点修改为:原内容:序号 条款名称 合同条目号 约定内容 备注1 缺陷责任期 1.1.4.5 自实际交工日期起计算 个月 9 进度付款证书最低限额 17.3.3(1) 元 10 逾期付款违约金的利率 17.3.3(2) 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发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1年期)加手续费 11 质量保证金限额 17.4.1 %合同价格 现修改为:序号 条款名称 合同条目号 约定内容 备注1 缺陷责任期 1.1.4.5 自实际竣(交)工日期起计算 个月 9 进度付款证书最低限额 17.3.3(2) 元 10 逾期付款违约金的利率 17.3.3(3) 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发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1年期)加手续费 11 质量保证金限额 17.4.1 %结算价 二、本工程原开标时间:2026年9月29日上午9:00时,现修改为:2026年10月9日上午9:00时。三、其它按已发布的内容执行,本补充未涉及的内容不变。各潜在投标人应及时关注本网站关于本工程发布的其它相关信息。如有遗漏,招标人概不负责。 | ||||
行政监督机构: | 瑞安市交通运输局 | 电话: | 0577-6661690 | ||
信息来源: | 浙江省统一招投标交易平台(点击跳转) | 服务平台接收时间: | 2026-09-21 10:37:37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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