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天府云顶饮料生产厂设备引进及改造提升项目-设备采购 (项目名称)
采购/标段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 成都天府云顶饮料生产厂设备引进及改造提升项目-设备采购 (项目名称)采购 / 标段已由金堂县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四川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备案表、川投资备【2503-510121-07-02-907233】JXQB-0110 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成都天府云顶饮料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招标人为成都鑫永晟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由 金堂县发展和改革局 (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金堂县发展和改革局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自行招标☑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 四川方裕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注:若为自行招标则代理机构填"/"。
1.3本标段行政监督部门为 金堂县经济科技和信息化局,采用“评定分离”方式进行评标定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采购内容及规模: 成都天府云顶饮料生产厂生产线吹灌旋设备、后包设备、空压机设备、空气净化设备等相关内容。
2.2招标范围: 成都天府云顶饮料生产厂生产线吹灌旋设备、后包设备、空压机设备、空气净化设备等相关内容的采购 ,具体详见《设备采购清单》。
2.3供货周期:120日历天。
2.4交货地点: 成都市金堂县。
2.5 质量标准:达到国家现行验收标准。
2.6 标段划分: 一个标段。
注: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交货地点、规模、招标控制价、供货周期、招标范围、质量标准、标段划分(如果有)等。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
3.1.1依法设立、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1.2 须为
具有本招标项目相应供货能力的企业;
□其他: / ;
3.1.3信誉要求: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未处于四川省行政区域内有关行政处罚期间;
3.1.4 财务要求:
●不提供;
○近3年或成立至今(成立不足3年的)无亏损。
3.1.5类似业绩要求
○不提供;
●近3年 □已完成☑已完成或正在实施/生产或新承接的项目共不少于 1 个(1至3个)类似业绩。
类似业绩是指: 单个合同金额不低于500万元的与本次采购物资同类型的供货业绩 ;
3.2其他要求:
3.2.1本次招标●接受○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如接受代理商投标, / ;(注:针对投标标的的核心设备或材料,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多种设备打包采购的,招标人应选择其中主要设备要求投标人提供授权,主要设备包括: / 。
3.2本次招标○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须具有 / 资格条件的单位作为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成员(含联合体牵头人)家数须不超过 家。联合体需符合有关联合体投标的规定和要求,并提交了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 1 (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可中标的标段数量为 1 (具体数量)个。
□如投标人同时在两个及两个以上标段中排名第一时,选择中标标段的原则为: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6 年10月22日起,使用CA数字证书在成都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云平台([链接])(以下简称“电子交易云平台”)免费下载招标资料(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获得“拟投标项目回执”。
4.2招标人不提供 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年11月11日09时30分,招标人或其委托代理机构,以及已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按规定上传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均应在开标当日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不见面开标系统(网址:[链接]),录入相关人员姓名、电话等基本信息。投标人未按时登录不见面开标系统,错过开标解密时间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不利后果。
5.2 投标人应在解密开始后30分钟内在线完成投标文件解密。投标文件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成功解密的,视为投标人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投标文件,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不见面开标项目不接受投标人现场递交光盘等形式的投标文件,不接受投标人现场解密投标文件。
5.3 投标人应充分考虑上传文件的不可预见因素,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在投标截止时间后将无法上传。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成都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网址:[链接]、[链接])上发布。
7. 行政监督部门
单位名称: 金堂县经济科技和信息化局
联系电话: 028-84921076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成都鑫永晟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地 址: 四川省成都市金堂县赵镇街道成金大道2880号1栋1-4、1-5号
邮 编: 610400
联 系 人: 庄老师
电 话: 028-67380018
招标代理机构: 四川方裕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成都市郫都区粮河路519号锦巷兰台11栋2106号
邮 编: 610000
联 系 人: 邢老师
电 话: 028-63947572
2026 年 10月 21日
注:
(1)项目名称、工程名称(清单)约定为项目审批名称(以立项批复或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为准)。
(2)如未划分标段,“ 标段”填写为“ / 标段”,如划分标段,则填写标段序号。
(3)“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应明确本次招标的详细范围和内容;
(4)如划分为两个及以上标段,应分别明确各标段的具体内容、划分情况以及投资额(或招标控制价)。
(5)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质要求,应是国家对投标人资质的强制性规定。不是国家规定的必须具备的资质,不得作为参加投标的条件,但绿化工程除外。
(6)招标人设置的类似工程业绩指标仅限于项目内容、规模、应用类型、生产工艺等方面,且应符合本次工程招标的内容。类似业绩中设置的量化指标不得高于本次招标的相应指标。类似工程业绩的时限不少于3年;类似业绩个数不得超过3个。
(7)招标人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的资质/资格一个项目(标段)为一个,因特殊情况需要两个以上资质的,应允许(接受)投标人组成联合体投标,且不得限制联合体成员数量小于资质类别数量。两个以上不同资质等级的单位实行联合共同承包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低的单位的业务许可范围承揽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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