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合同编号:KC-20250625031509-8171
原合同编号:KC-20250625031509-8171
二、合同名称:KC-20250625031509-8171
原合同名称:KC-20250625031509-8171
三、项目编号:ZJXD-202506-230001-047673
四、项目名称:中共黑龙江省委金融委员会办公室机动车保险服务直接选定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中共黑龙江省委金融委员会办公室
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中山路202号
联系方式:18545511055
供应商(乙方):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中心支公司
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泰山路261号悦山国际M栋18层1号至12号
联系方式:13384532266
原合同变更条款号:帐号有误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
序号 | 名称 | 数量(单位) | 单价(元) | 总价(元) | 规格型号/服务要求 |
---|---|---|---|---|---|
1 | 1、本次征集险种按照《机动车商业保险示范条款》规定执行:机动车辆保险分为基本险和附加险。基本险包括车辆损失险和第三者责任险,附加险分为车上人员责任险等。中国保监会《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款》规定: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以 下简称交强险)为必保险种。将交强险为投保单位的必保险种,其他险种是否投保,由各投保单位根据经费和车辆状况自行确定。2、设立负责本项目承保、理赔及其他服务的专门机构,为采购人提供上门服务,并按要求提供人员配备名单。3、响应供应商应按照服务标准提供投保服务、理赔服务、接报案及现场勘查。 | 1(项) | ¥1,380.00 | ¥1,380.00 | 车船使用税 |
合同金额:1,380.00元,大写(人民币):壹仟叁佰捌拾元整
履约期限:2025年06月25日至2025年07月01日
履约地点:哈尔滨市南岗区中山路202号
采购方式:框架协议采购
七、合同变更日期
2025年07月08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5年07月08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无
合同附件:
中共黑龙江省委金融委员会办公室
2025年07月0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