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山区天宝樱桃产业融合发展及基础设施提升项目方案编制及全过程咨询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经由主管部门备案。招标人为泰安星网信息科技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方案编制及全过程咨询服务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编号:TS-SHGC-260121-01-01
2.2项目名称:泰山区天宝樱桃产业融合发展及基础设施提升项目方案编制及全过程咨询服务项目。
2.3建设地点:泰山区天宝镇。
2.4建设概况:项目涉及面积 147.31 平方公里,下辖 50 个行政村,总人口7.97万人。现对方案编制及全过程咨询服务项目进行招标
2.5服务期限:项目全周期。
2.6质量目标:达到合格标准,满足项目备案或审批需要。
2.7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策划方案、实施方案、融资方案、可研报告编制至资金批复等。
2.8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为1个标段。
2.9招标控制价为:220万元。
2.10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投标无效。(以投标截止日当天网站显示的内容为准);
3.3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投标的需由各方组成联合体,联合体成员不超过3名;联合体各方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在联合体协议书中应明确联合体牵头人以及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2)联合体成员各方均须为在中国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或其他组织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
(3)联合体成员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参与本次投标,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
(4)不同专业成员组成的联合体,其成员应当具备各自所承担工作内容的相应能力和资质条件。
4.招标文件获取
4.1公告时间:2026年1月22日至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
4.2下载地点:请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会员系统下载招标文件。
各投标单位通过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主体信息注册”入口进行免费注册(用户类型选择“投标单位(企业)”)。完成系统注册的投标单位可直接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本项目招标文件。
4.3方式:本项目实行全流程电子化招投标,投标人须办理 CA 数字证书,办理要求详见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首页右侧“CA办理”工具栏,网址链接:http://***/ca_apply/ca_apply.html%E3%80%82%E5%9B%A0%E6%9C%AA%E5%8F%8A%E6%97%B6%E6%B3%A8%E5%86%8C%E4%B8%BB%E4%BD%93%E5%BA%93%E4%BF%A1%E6%81%AF%E6%88%96%E6%9C%AA%E5%8A%9E%E7%90%86 CA数字证书导致无法投标的,责任自负。CA数字证书办理咨询电话:0538-6288116;移动CA锁(鲁证通)办理咨询电话:400-998-0000。
请各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及时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会员系统查阅接收澄清修改文件并及时关注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答疑/变更公告)信息,如因投标人未及时查看交易平台信息而对自身造成损失,相关责任自行承担。
4.4售价:0元。
5. 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
5.1加密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年2月11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5.2投标单位无需到达开标现场,投标单位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首页→“电子化交易”→“不见面开标平台”进行远程解密投标文件。
注:本项目实行网上电子投标、网上不见面开标、网上评标。相关操作手册《山东CA数字证书(电子印章)办理须知》《投标文件制作软件下载和安装操作说明》《不见面开标大厅-投标人操作手册》等请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精细化服务→建设工程→我是投标人下载查看。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山东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7.1 招标人信息
名 称:泰安星网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泰安市农高区花样年华景区内
联系人:刘经理
7.2招标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山东卓瑞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泰安市泰山区观光路中段廊亦舫北50米
联 系 人:于经理 电话:0538-6576188
8.异议与投诉
线上异议与投诉。依据泰公管联席办〔2021〕6号通知要求,投标人在满足异议与投诉条件下,可在线提出。
8.1线上异议。投标人满足异议可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向招标人、代理机构提出异议;异议应符合本项目招标文件“异议与投诉”章节有关要求;线上与书面异议具有同等效力;出现线上线下同时提出时,招标人或代理机构应同时答复。
8.2线上投诉。满足投诉条件的投诉主体可通过电子监管平台向有管辖权的行政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投诉书应符合本项目招标文件“异议与投诉”章节有关要求;线上与书面投诉书具有同等效力;线上线下同时提出时,投诉处理部门应同时答复。
8.3接受异议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联 系 人:于经理 电话:0538-6576188
8.4监督部门:泰安市泰山区自然资源局
联系电话:0538- 61898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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