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2026年交通拯救服务项目的采购公告
采购2026年交通拯救服务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深圳市加乐咨询有限公司(详见公告报名指引)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12月23日10: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供应商须提前在交易集团自行采购系统进行注册激活,以免影响后期系统结果录入。(注册链接:https://***/ggzy/center/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FTZXDL-2025-00812
2.项目名称:采购2026年交通拯救服务项目
3.采购方式:公开征集
4.预算金额:人民币玖拾万元整(900,000.00元)
5.最高限价:
(1)0<拖吊服务折扣率≤1;
(2)1≤普通公路、城市道路交通保障单价报价≤100(元/小时•车);
(3)1≤普通公路、城市道路其他清障工作单价报价≤200(元/次•车);
(4)1≤高速公路交通保障单价报价≤200(元/小时•车);
(5)1≤高速公路其他清障工作单价报价≤300(元/次•车)。
6.采购需求:
标的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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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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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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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要技术需求(服务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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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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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2026年交通拯救服务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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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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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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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见采购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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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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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合同履行期限:详见采购文件。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其它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证明资料扫描件;如果参与投标的供应商为分公司则须提供分公司营业执照、其所属集团(或总公司)等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组织出具的授权函或承诺书,但只接受直接授权,不接受逐级授权,并同时提供总公司营业执照。不接受同一集团(或总公司)授权两家或以上分公司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也不接受集团(或总公司)与分公司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如出现上述情形,该两家或以上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均按无效投标 处理);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投标人选用进口产品参与投标;
3.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4.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条件(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5.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6.不存在《深圳市财政局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信息管理办法》(深财规〔2023〕3号)列明的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7.不同投标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主要经营负责人、投标授权代表人、项目负责人、主要技术人员不得为同一人、属同一单位或在同一单位缴纳社会保险;不同投标供应商之间不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8.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本项目承接单位须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由供应商在《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及监狱企业声明函》中作出声明。
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管网”(http://***/)以及市、区财政部门认定的其他渠道,具体以开标当日上述渠道的全部查询结果为准。
三、获取采购文件
(一)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5年12月12日起至2025年12月19日(节假日除外),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北京时间)。
(二)地点:深圳市加乐咨询有限公司。
(三)获取采购文件方式:
1.线上购买:
当前位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