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冉村等城中村改造项目【郑港出〔2020〕42号(网)、郑港出〔2020〕43号(网)地块】综合布线、安防系统、车库管理系统采购与安装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
恒信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受郑州航空港腾佳置业有限公司、郑州航空港广汇置业有限公司的委托,就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冉村等城中村改造项目【郑港出〔2020〕42号(网)、郑港出〔2020〕43号(网)地块】综合布线、安防系统、车库管理系统采购与安装工程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于2025年06月23日已按规定程序完成了开标、评标工作,现就本次招标的中标候选人信息公示如下:
一、项目概况
1.1 项目名称: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冉村等城中村改造项目【郑港出〔2020〕42号(网)、郑港出〔2020〕43号(网)地块】综合布线、安防系统、车库管理系统采购与安装工程
1.2 招标编号:TJZY-GK-2025002
1.3 项目概况:
(1)郑港出〔2020〕42号(网)地块位于洵美路以南,雍州路以西,项目总用地面积约33130.42平方米,建筑总面积约114687.85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约89127.95平方米,地下总建筑面积约25559.90平方米;
(2)郑港出〔2020〕43号(网)地块位于舜英路以南、雍州路以西,项目总用地面积约24120.29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80071.93平方米,其中地上总建筑面积约61411.15平方米,地下总建筑面积约18660.78平方米。
1.4 招标范围: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冉村等城中村改造项目【郑港出〔2020〕42号(网)、郑港出〔2020〕43号(网)地块】综合布线、安防系统、车库管理系统采购与安装工程项目全套施工图纸、招标文件(包括工程量清单、招标答疑及合同签订过程中各种书面资料)及合同范围内的所有内容(以及招标人安排的其他工作)。
1.5 质量要求:合格。
1.6 工期:90日历天。
1.7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一个标段。
1.8 其他说明:本项目参照《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同意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开展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改革试点的批复》中附件《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改革试点实施方案》第二条工作措施(二)简化招投标程序4.提高招标效率规定,将此次招标设定为简易采购。
二、中标候选人信息
第一中标候选人:郑州兰盾电子有限公司
投标总报价(含税):3105109.55元
投标工期:90日历天。
投标质量:合格。
安全目标:不发生人员伤亡事故。
资质等级及证书编号: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壹级/D341051248
42号地块项目经理:韩江涛/二级注册建造师/豫241161690752
43号地块项目经理:徐得帅/二级注册建造师/豫241212299576
总项目负责人:韩江涛/二级注册建造师/豫241161690752
第二中标候选人:河南省通信工程局有限责任公司
投标总报价(含税):2887579.39元
投标工期:90日历天。
投标质量:合格。
安全目标:不发生人员伤亡事故。
资质等级及证书编号: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壹级/D341087928
42号地块项目经理:杨海涛/一级注册建造师/豫1412019202004524
43号地块项目经理:贾会昌/一级注册建造师/豫1412023202303033
总项目负责人:杨海涛/一级注册建造师/豫1412019202004524
第三中标候选人:天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投标总报价(含税):3099553.87元
投标工期:90日历天。
投标质量:合格。
安全目标:不发生人员伤亡事故。
资质等级及证书编号: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壹级/D341200748
42号地块项目经理:马志伟/一级注册建造师/豫1412023202401352
43号地块项目经理:李行伟/一级注册建造师/豫1412024202500668
总项目负责人:马志伟/一级注册建造师/豫1412023202401352
三、中标候选人公示发布媒介
本次中标候选人公示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采购与招标网》《航空港投资集团电子采购平台》上同时发布。
四、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招标人:郑州航空港腾佳置业有限公司、郑州航空港广汇置业有限公司
地址:河南省郑州市航空港护航路16号兴港大厦C塔
联系人:孙先生
电话:0371-56567614
招标代理机构:恒信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市电厂路河南省国家大学科技园(东区)16号楼B座6楼
联系人:王倩倩、李月晓、于留洋、孙国栋、袁芙蓉
电话:0371-55131206、0371-86688491
邮箱:hxzx04@163.com
本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期:自发布中标候选人公示之日起3日内,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次招标项目的中标候选人公示如有异议(加盖单位公章且法定代表人签字,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本人身份证原件一并提交),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