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榆横工业区方河至平邑堡连接线道路工程(一期)已由榆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以榆高新管发【2025】74号批准建设, 招标人(项目业主)为榆林高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项目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100.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特邀有意愿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榆林市榆横工业区;
2.2 工程规模:方河至平邑堡连接线道路工程(一期)道路走向呈“L”形,道路等级为城市次干路,主要建设内容为包括道路、交通、雨水、生产给水、生活给水等工程。
2.3 项目投资总额:40602177.81元,(其中本次招标工程估算:40602177.81元);
2.4 计划工期:210日历天 ;
2.5 标段划分: 标段名称: 榆横工业区方河至平邑堡连接线道路工程(一期);标段编号:E6108003536c02870001001;标段类型: 施工;
2.6 招标范围:方河至平邑堡连接线道路工程(一期)道路走向呈“L”形,道路等级为城市次干路,主要建设内容为包括道路、交通、雨水、生产给水、生活给水等工程。
2.7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标段名称: 榆横工业区方河至平邑堡连接线道路工程(一期):本次资格要求申请人具备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 资 质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 施工 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 负责人 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申请人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标段名称: 榆横工业区方河至平邑堡连接线道路工程(一期):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①联合体成员数量不超过2家;②联合体各方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必须满足本次招标资格要求条件,并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③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投标人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本项目投标。投标时必须出具《联合体协议书》。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 (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4 (1)投标人为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需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
(2)财务要求:投标人须提供2024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至少包括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成立时间至投标文件递交不足一年的,投标人须提供近半年开户行银行资信证明及相应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注:2024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须在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http://***/%EF%BC%89%E6%8A%A5%E5%A4%87%E5%B9%B6%E5%8F%AF%E6%9F%A5%E8%AF%A2%EF%BC%8C%E6%8F%90%E4%BE%9B%E7%BD%91%E9%A1%B5%E6%9F%A5%E8%AF%A2%E6%88%AA%E5%9B%BE%E3%80%82%E6%BB%A1%E8%B6%B3%E8%B4%A2%E4%BC%9A%EF%BC%882023%EF%BC%8915%E5%8F%B7%E6%96%87%E4%BB%B6%E8%A7%84%E5%AE%9A%E3%80%82%3C/strong%3E%3C/p%3E%3Cp%3E (3)信誉要求:投标人及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基本信息须在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http://***/%EF%BC%89%E5%8F%AF%E6%9F%A5%E8%AF%A2%E3%80%82%3C/p%3E%3Cp%3E 存在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具备投标资格。 1).被责令停业的; 2).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3).受到有关行政执法部门处罚被取消投标资格的(黑名单); 4).被列入信用中国(https://***/xinyongfuwu/shixinheimingdan/%EF%BC%89%E4%B8%A5%E9%87%8D%E5%A4%B1%E4%BF%A1%E4%B8%BB%E4%BD%93%E5%90%8D%E5%8D%95%E3%80%81%E4%B8%8D%E5%BE%97%E5%9C%A8%E4%B8%AD%E5%9B%BD%E8%A3%81%E5%88%A4%E6%96%87%E4%B9%A6%E7%BD%91%EF%BC%88http://wenshu.court.gov.cn/%EF%BC%89%E6%9C%89%E8%A1%8C%E8%B4%BF%E7%8A%AF%E7%BD%AA%E8%AE%B0%E5%BD%95%EF%BC%88%E8%A2%AB%E6%89%A7%E8%A1%8C%E4%BA%BA%E5%8C%85%E6%8B%AC%E6%8A%95%E6%A0%87%E4%BA%BA%E3%80%81%E6%B3%95%E5%AE%9A%E4%BB%A3%E8%A1%A8%E4%BA%BA%E5%8F%8A%E9%A1%B9%E7%9B%AE%E8%B4%9F%E8%B4%A3%E4%BA%BA%EF%BC%89%E3%80%82%3C/p%3E%3Cp%3E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4.资格审查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的方法对投标人资格进行审查,资格评审的条件、标准、方法详见招标文件。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请于2025年12月18日18时00分起至2025年12 月23日18日00分从榆林市公共资源智慧交易平台(http://***:8888/yulin/index.html%EF%BC%89%E4%B8%8B%E8%BD%BD%E6%8B%9B%E6%A0%87%E6%96%87%E4%BB%B6%E3%80%82%3C/p%3E%3Cp%3E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6年01 月08 日 09时30分 ,地点为《榆林市公共资源智慧交易平台》在线递交投标文件,并在榆林市公共资源智慧交易平台开标大厅完成登记。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榆林市公共资源智慧交易平台》《陕西采购与招标网》等媒介上发布。 8.其他 8.1 招投标人须在榆林市公共资源智慧交易平台(http://***:8888/ylggzy/gdebs-login-web/login_index%EF%BC%89%E7%99%BB%E8%AE%B0%E4%BC%81%E4%B8%9A%E4%BF%A1%E6%81%AF%EF%BC%8C%E7%84%B6%E5%90%8E%E7%99%BB%E9%99%86%E6%A6%86%E6%9E%97%E5%B8%82%E5%85%AC%E5%85%B1%E8%B5%84%E6%BA%90%E6%99%BA%E6%85%A7%E4%BA%A4%E6%98%93%E5%B9%B3%E5%8F%B0%EF%BC%88http://111.20.184.141:8888/ylggzy/gdebs-login-web/login_index%EF%BC%89%E4%B8%8B%E8%BD%BD%E3%80%81%E6%9F%A5%E7%9C%8B%E7%94%B5%E5%AD%90%E7%89%88%E7%9A%84%E6%8B%9B%E6%A0%87%E6%96%87%E4%BB%B6%E5%8F%8A%E5%85%B6%E4%BB%96%E6%96%87%E4%BB%B6%E3%80%82 8.2 电子标(招标文件后缀名.YLZ):必须使用最新版本的电子投标工具制作电子版的投标文件; 8.3 投标截止时间前,必须在网上上传电子投标书——(电子标:投标书为YLT格式)。 8.4 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形式,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登录榆林市公共资源智慧交易平台在线提交电子投标文件,逾期提交系统将拒绝接收,具体操作流程详见招标文件以及榆林市公共资源智慧交易平台】中的服务指南《榆林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投标人操作手册》。 8.5 异议的提出: 8.5.1、提出异议的主体应当是参加招标的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 8.5.2、提出异议应当以书面形式提交。 8.5.3、书面材料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1)提出单位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姓名、电话等;(2)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及依据,相关请求及主张;(3)相关证明材料;(4)送达的日期应当合法有效;(5)如委托代理人办理,应当提供法人代表授权书,由法定代表人用不褪色的蓝色或黑色墨水签字或加盖法定代表人印章,同时还应加盖单位公章,附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如法定代表人亲自办理,应当由法定代表人用不褪色的蓝色或黑色墨水签字或加盖法定代表人印章,同时还应加盖单位公章,附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8.5.4、异议送达地点和联系方式:书面材料送至西安市高新区锦业路1号都市之门C座9层综合办公室马超处,电话:029-85235014。 9. 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榆林高新区管委会经济发展局。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 榆林高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陕西省采购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 陕西省榆林市高新区明珠大道创业大厦 地址: 西安市高新区锦业路1号都市之门C座9层 联系人: 艾磊 联系人: 裴昌武、郭艳苗 电话: 0912-2399368 电话: 185918099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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