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林芝市重点司法所视频会议系统设备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通过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登录,网址http://218.206.180.154:18088/)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9月16日9点4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ZFCG2025-29132
项目备案编号:林财采-W-[2025]99号
项目名称:林芝市重点司法所视频会议系统设备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最高限价:123.67万元,大写:壹佰贰拾叁万陆仟柒佰元整。
采购需求:LED显示系统、音频扩声系统、高清视频终端、空调(具体详见磋商文件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4个月内完成。
合同履行地点:林芝市各司法所。
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否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
2.2《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2.3《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2.4《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2.5《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2.6《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2.7《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2.8《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财办库[2020]123号;
2.9执行《关于开展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工作的通知》规定。
若享受以上政策优惠的企业,须提供相应声明函或品目清单范围内产品的有效认证证书。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9月3日至2025年9月9日(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