襄阳高新区刘集街道肖王营等2个村2025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 ||||||||||||||||||||||
招标编号:XYSZ-JSGC202512QT-049001001 | ||||||||||||||||||||||
| 1.招标条件 | ||||||||||||||||||||||
| 本招标项目襄阳高新区刘集街道肖王营等2个村2025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项目名称)已由襄阳市农业农村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襄阳市农业农村局关于襄阳高新区刘集街道肖王营等2个村2025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的批复》(襄农函〔2025〕43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中央及省级财政资金、地方配套资金(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襄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城乡建设发展中心,招标代理机构为东风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 2.1项目概况 | ||||||||||||||||||||||
| 建设地点:高新区刘集街道肖王营村、马营村。
建设规模:0.5万亩高标准农田。主要建设内容如下:共新建泵站3座、新建机井7口、新建低压输水PE管道22872米、整治排水沟6666米、配套渠系建筑物403处、修建田间道路11236米(其中C25砼路面机耕道8478米、泥结碎石路面生产路2758米)、配套变压器5台及高低压输电线路4832米。
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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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2招标范围 | ||||||||||||||||||||||
| 招标范围:包括灌溉与排水工程、小型水源工程、输配水及排水工程、渠系建筑物工程、田间道路工程、农田输配电工程、设备安装工程及配套工程等。承包单位须完成本项目工程量清单、图纸、招标文件、答疑纪要及技术条件范围内全部工程施工以及竣工后缺陷修复中的所有内容。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1个标段
计划工期:18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6-01-01 合同估算价:14155090.37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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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3本项目是否采用施工过程结算:不采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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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4本项目是否属于湖北省地方政府和国有投资的项目:属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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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5本项目是否属于采用“评定分离”实施的项目:不属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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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6其他:质量标准:符合现行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和合格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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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 3.1.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 3.1.2资质要求:投标人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3财务要求:投标人须提供2022年度、2023年度及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及财务报表附注),新成立的企业提供成立后应进行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若成立不满一年的不提供。若为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牵头单位提供即可。 3.1.4业绩要求:投标人近5年(自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60个月,以竣工或完工时间为准)完成过 1项单项合同金额(或工程投资额或工程费)不低于707万元的高标准农田建设(或土地整治或综合整治或农田水利建设或农业综合开发或千亿斤粮食等)项目施工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竣工验收证明(或完工证明)、县级及以上人民政府确定的招投标信息网上发布平台发布的中标公示截图或湖北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平台中项目详情网页截图。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提供均认可。 3.1.5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指被本招标项目所在地县级及以上农业农村(或住建、或水利、或公共资源交易)行政主管部门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该区域建设市场且处于有效期内);(2)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4)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工程质量问题;(5)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6)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EF%BC%89%E5%88%97%E5%85%A5%E5%A4%B1%E4%BF%A1%E8%A2%AB%E6%89%A7%E8%A1%8C%E4%BA%BA%E5%90%8D%E5%8D%95%EF%BC%9B%EF%BC%887%EF%BC%89%E5%9C%A8%E8%BF%91%E4%B8%89%E5%B9%B4%E5%86%85%E6%8A%95%E6%A0%87%E4%BA%BA%E6%88%96%E5%85%B6%E6%B3%95%E5%AE%9A%E4%BB%A3%E8%A1%A8%E4%BA%BA%E3%80%81%E6%8B%9F%E5%A7%94%E4%BB%BB%E7%9A%84%E9%A1%B9%E7%9B%AE%E7%BB%8F%E7%90%86%E6%9C%89%E8%A1%8C%E8%B4%BF%E7%8A%AF%E7%BD%AA%E8%A1%8C%E4%B8%BA%EF%BC%9B%EF%BC%888%EF%BC%89%E6%B3%95%E5%BE%8B%E6%B3%95%E8%A7%84%E6%88%96%E6%8A%95%E6%A0%87%E4%BA%BA%E9%A1%BB%E7%9F%A5%E5%89%8D%E9%99%84%E8%A1%A8%E7%AC%AC1.4.3%EF%BC%8819%EF%BC%89%E7%9B%AE%E8%A7%84%E5%AE%9A%E7%9A%84%E5%85%B6%E4%BB%96%E6%83%85%E5%BD%A2%E3%80%82%EF%BC%88%E4%BB%A5%E4%B8%8A1-8%E9%A1%B9%E4%B8%8D%E5%BE%97%E5%AD%98%E5%9C%A8%E7%9A%84%E6%83%85%E5%BD%A2%E7%94%B1%E6%8A%95%E6%A0%87%E4%BA%BA%E8%87%AA%E8%A1%8C%E5%A3%B0%E6%98%8E%E6%88%96%E6%89%BF%E8%AF%BA%EF%BC%8C%E6%A0%BC%E5%BC%8F%E8%87%AA%E6%8B%9F%EF%BC%9B%E8%8B%A5%E4%B8%BA%E8%81%94%E5%90%88%E4%BD%93%E6%8A%95%E6%A0%87%EF%BC%8C%E8%81%94%E5%90%88%E4%BD%93%E5%90%84%E6%96%B9%E5%9D%87%E9%A1%BB%E6%8F%90%E4%BE%9B%EF%BC%89%3Cp%3E 3.1.6项目管理机构:(1)项目经理: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或建筑工程专业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提供项目经理签字的无在建承诺书,承诺书格式自拟)。(2)项目技术负责人:具备水利水电类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或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5年及以上从事工程施工项目管理经验。(3)五大员:配置的施工员、质量员、材料员、资料员须具有有效的上岗证或资格证或培训合格证,安全员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 证)。 (4)项目管理机构主要人员不得相互兼职,须提供本单位为其缴纳的2025年1月至投标截止时间前任意连续三个月的社保证明(或可查询的社保网站截图)。(5)建筑业企业信息登记:申请人应当在《湖北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平台》或《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督与诚信一体化工作平台》进行企业基本信息和人员信息登记。如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均应满足以上要求。 3.1.7本项目部分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政策。(1)若投标人为中小企业的,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材料》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2)若投标人为大型企业的,应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项目投标,联合体中由中小企业承担的部分不少于本项目合同估算价的40%(其中小微企业承担的部分的比例不低于“合同估算价不少于40%”的60%),中小企业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材料》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3)组成联合体的中小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之间不得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牵头单位和成员单位总数量最多不得超过2家(含2家),联合体各方均需具备独立法人资格。(2)联合体各方应签定联合体协议,联合体协议应明确确定联合体牵头单位以及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参加投标。(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共同组成联合体投标的除外。否则,相关投标均将被否决。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 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项目部分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5 其它要求: 本项目部分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等政策;落实政府采购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政策;落实政府采购优先采购环保产品政策;落实政府采购合同融资等政策;落实政府采购支持绿色建材促进建筑品质提升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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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招标文件的获取 | ||||||||||||||||||||||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襄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EF%BC%89%EF%BC%8C%E9%80%89%E6%8B%A9%E7%9B%B8%E5%BA%94%E7%9A%84%E7%94%B5%E5%AD%90%E4%BA%A4%E6%98%93%E7%B3%BB%E7%BB%9F%EF%BC%88%E7%BD%91%E5%9D%80%EF%BC%9Ahttp://58.19.180.143:8081/TPBidder/memberLogin%EF%BC%89%EF%BC%8C%E8%BF%9B%E8%A1%8C%E6%B3%A8%E5%86%8C%E7%99%BB%E8%AE%B0%E3%80%82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5年12月5日至2025年12月10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数字证书(实体CA锁或标证通)登录“电子交易系统”,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系统”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电子交易系统”)拒收其投标文件。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交易平台使用费0元,售后不退。 4.4 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需随时关注“电子交易系统”关于本项目的澄清或补充通知。招标人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发布的公告、公示、澄清、修改、补疑、补充通知等本项目招标过程信息,一经襄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视为已送达各投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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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投标文件的递交 | ||||||||||||||||||||||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5年12月26日08时30分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数字证书(实体CA锁或手机版CA(标证通))登录“电子交易系统”,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前,必须在电子交易系统中确定联合体成员单位) 。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系统”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系统”)将拒收。 5.3联合体投标的在投标文件递交时须明确联合体成员,明确成员后再进行加密电子投标文件的上传。明确的联合体成员与投标文件中联合体协议书组成成员名单不一致的,视其为无效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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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投标相关事宜 | ||||||||||||||||||||||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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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评标办法 | ||||||||||||||||||||||
|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 ||||||||||||||||||||||
| 8.发布公告的媒介 | ||||||||||||||||||||||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北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https://***/)、襄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EF%BC%89%E4%B8%8A%E5%8F%91%E5%B8%83%E3%80%82/(%E5%8F%91%E5%B8%83%E5%85%AC%E5%91%8A%E7%9A%84%E5%AA%92%E4%BB%8B%E5%90%8D%E7%A7%B0)%E4%B8%8A%E5%8F%91%E5%B8%83%E3%80%82%3C/td%3E%3Cp%3E | ||||||||||||||||||||||
| 9.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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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2月04日 | ||||||||||||||||||||||
| 备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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