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 | S110000D0131045800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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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开封平煤北控新能源有限公司50%股权 |
转让方名称 | 中国三峡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转让行为批准单位 | 中国三峡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
转让比例 | 50 |
挂牌价格 | 10,498.9万元 人民币 |
挂牌期间 | 5 |
挂牌日期 | 2025-08-06 |
交易方式 | 网络竞价 |
重要信息披露 | 1、本次产权转让如导致国家出资企业及其子企业失去标的企业实际控制权的,交易完成后标的企业不得再继续使用国家出资企业及其子企业的字号、经营资质和特许经营权等无形资产,不得继续以国家出资企业子企业名义开展经营活动。 2、标的企业涉及已判决诉讼,具体详见《资产评估报告》特别事项说明段。 3、依据标的企业与多家银行签署的《固定资产借款合同》及补充合同,标的企业涉及银行贷款事项。受让方须按照相应《固定资产借款合同》及补充合同相关要求,就标的企业现有贷款涉及的融资置换或变更授信缓释措施等事项,与融资银行及另一股东北京清云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共同办理,办理完成时间不晚于本项目市场主体变更登记完成时间。上述《固定资产借款合同》及补充合同置于北交所备查。 4、标的企业完成市场主体变更登记后,受让方须与另一股东北京清云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商定标的企业章程修正及并表权归属等标的企业经营管理事宜。 5、其他详见《资产评估报告》、《审计报告》等交易所备查文件。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意向受让方须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法人。 2、意向受让方须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支付能力及商业信用。 3、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1、意向受让方须在资格确认后2个工作日内交纳人民币1049.89万元的交易保证金至北交所指定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 2、截止信息披露期满,若只产生一家未放弃优先购买权的原股东为意向受让方,则本项目采取协议转让方式成交;除未放弃优先购买权的原股东之外:(1)若信息披露期满只产生一家意向受让方,该意向受让方进行一次报价后进入原股东征询环节,若原股东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该意向受让方成为受让方;若原股东行使优先购买权,则原股东成为受让方;(2)若信息披露期满产生两家及以上意向受让方,项目采取网络竞价多次报价方式确定最高报价方后进入原股东征询环节,若原股东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则最高报价方成为受让方;若原股东行使优先购买权,则原股东成为受让方;受让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直接转为转让价款的一部分,其余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受让方被确定之日起向北交所提交退还保证金的申请,北交所将在收到退还保证金的申请后3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 3、若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转让方有权全额扣除意向受让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作为对相关方的经济补偿,交易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相关方有权按照实际损失继续追诉:(1)意向受让方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2)产生两家及两家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后未参与后续竞价程序的;(3)在竞价过程中以转让底价为起始价格,各意向受让方均不应价的;(4)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约定时限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或未按约定时限支付剩余交易价款及交易服务费的;(5)意向受让方未履行书面承诺事项的;(6)意向受让方存在其他违反交易规则、交易条件要求情形的。 4、本项目公告期即为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在本项目公告期内有权利及义务对标的企业进行全面了解。意向受让方通过受让资格确认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即视为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并已详细阅读且完全认可本项目所涉及的北交所备查文件的全部内容,已充分了解并自愿完全接受本项目交易标的的现状及瑕疵,愿全面履行交易程序。意向受让方若以不了解标的状况或以标的资产存在瑕疵为由发生逾期或拒绝签署《产权交易合同》、拒付交易价款、放弃受让或退还标的、向转让方提出质疑或要求补偿等情形的,即视为违约行为,转让方有权扣除其所交纳的全部交易保证金或等额转让价款作为补偿,并可单方解除《产权交易合同》,收回转让标的,再次进行公开挂牌转让,若重新转让成交价格低于本次转让成交价格的,转让方有权要求违约方补足差额,并保留进一步追究责任的权利。 5、意向受让方须书面承诺:(1)本方同意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并于《产权交易合同》生效后5个工作日内将除保证金外的剩余交易价款及交易服务费一次性支付至北京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2)本方同意北京产权交易所在出具交易凭证后3个工作日内将全部交易价款一次性划转至转让方指定账户;(3)本方同意本次产权转让交易完成后标的企业不得再继续使用国家出资企业及其子企业的字号、经营资质和特许经营权等无形资产,不得继续以国家出资企业子企业名义开展经营活动;(4)本方须按照标的企业与多家银行签署的《固定资产借款合同》及补充合同相关要求,就标的企业现有贷款涉及的融资置换或变更授信缓释措施等事项,与融资银行及另一股东北京清云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共同办理,办理完成时间不晚于本项目市场主体变更登记完成时间。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