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波消融治疗仪采购项目
质疑答复函
一、质疑供应商基本信息
质疑供应商姓名或名称:青岛医智卓越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二、质疑项目基本情况
质疑项目名称:微波消融治疗仪采购项目
质疑项目编号:SDGP370285000202502000316 包号:第1包
采购人名称:莱西市人民医院
采购代理机构:青岛利业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质疑环节:中标结果
质疑送达方式:电子化交易系统
质疑提出的日期:2025年12月15日
收到质疑函的日期:2025年12月15日
三、质疑答复事项具体内容及质疑答复
质疑事项:我公司青岛医智卓越医疗器械有限公司已按照招标文件相关要求完整提供了两项业绩,但是中标公告的商务得分中并未计入业绩分5分。
事实依据:已根据招标文件第19页投标人业绩相关要求,提供了完整的两项业绩。
质疑事项答复: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须同时提供同一项目的中标(成交)通知书、采购合同和验收报告原件的电子文档进行业绩认定。青岛医智卓越医疗器械有限公司在本次招标采购活动中提交的业绩证明资料由中标通知书、采购合同和装箱及验收清单组成,专家组认定其提供的验收报告不符合招标文件的业绩认定要求。故评审专家一致认为该投标人的两项业绩不予认可。本次评审公平公正,无歧视性排他性。
事实依据:投标文件、被质疑人提供的佐证材料、专家论证意见。
法律依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94号)第十四条、第十六条。
五、告知质疑供应商依法投诉的权利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十七条的规定,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莱西市财政局提起投诉。
六、质疑答复人基本信息及答复日期
质疑答复人名称:莱西市人民医院
答复质疑的日期:2025年1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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