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
1、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信财公开招标-2025-113 |
2、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信阳市监察委员会留置管理中心后厨日常物资定点采购项目 |
3、首次公告日期及发布媒介:2025年10月13日、《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和《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信阳市)》 |
4、原投标截止时间(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11月03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
二、更正信息 |
1、更正事项: 采购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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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原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10月14日 - 2025年10月20日(北京时间) |
文件获取截至时间变更为:2025年10月20日23时59分(北京时间) |
3、原开标时间:2025年11月03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
开标时间变更为:2025年11月03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
4、原采购信息内容 |
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 “原材料储藏能力(7分)投标人应具有相应的储藏采购原材料的能力,包含但不限于仓库、冷库等。投标人仓储面积在500平方米以上的得7分,500平方米(不含)-200平方米(含)的得5分,200平方米(不含)以下的得3分。注:需提供房屋产权证或房屋租赁合同、仓库照片不少于5张,提供不全或不提供不得分。” |
变更为 |
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 “原材料储藏能力(7分)为保证食材供应的物流时效、食品安全及实际管理需求,投标人在信阳市区范围内具有相应的储藏采购原材料的能力(自有或租赁),包含但不限于仓库、冷库等。投标人仓储面积在500平方米以上的得7分,500平方米(不含)-200平方米(含)的得5分,200平方米(不含)以下的得3分。注:①自有的需提供房屋产权证、不少于5张场地照片;②租赁的需房屋租赁合同、不少于5张场地照片以及任意一次租赁费用银行转账凭证(转账时间需为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时间之前)。注:以上内容提供不全或不提供不得分。” |
5、更正日期:2025年10月15日15时00分 |
三、其他补充事宜 |
请各潜在投标人及时关注系统业务菜单(“答疑澄清文件领取”)内该项目最新的答疑澄清文件,本项目招标文件以最新的答疑澄清文件为准。 |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
1. 采购人信息 |
名称:信阳市监察委员会留置管理中心 |
地址:信阳市羊山新区新六大街北端南侧 |
联系人:韩先生 |
联系方式:19137659190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
名称:河南明祥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地址:河南省信阳市羊山新区前进街道办事处建业壹号城邦1幢 |
联系人:楚潇杰 |
联系方式:18737693532 |
3.项目联系方式 |
项目联系人:楚潇杰 |
联系方式:18737693532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