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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信阳市司法局采购普法物料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信阳市)(https://***/)网站,凭办理的企业身份认证锁(CA数字证书)登录会员系统免费获取磋商文件。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6年01月05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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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项目基本情况 | |||||||||||||||
| 1、项目编号:信财磋商采购-2025-70 | |||||||||||||||
| 2、项目名称:信阳市司法局采购普法物料项目 | |||||||||||||||
|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 |||||||||||||||
| 4、预算金额:821,880.00元 | |||||||||||||||
最高限价:82188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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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 |||||||||||||||
| 5.1、采购内容:本次采购共1个包,信阳市司法局采购普法物料(详细内容及要求见磋商文件)。 5.2、服务期:设计编制及定稿3天内,定稿后15天内供货完成. | |||||||||||||||
| 6、合同履行期限:同服务期 | |||||||||||||||
|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 |||||||||||||||
|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 |||||||||||||||
|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是 | |||||||||||||||
|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 |||||||||||||||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
|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 |||||||||||||||
|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详见磋商文件内《中小企业声明函》样本)。 | |||||||||||||||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
| 3.1 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供应商应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和“经营(活动)异常名录信息查询”,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渠道查询自身信用记录。 4、其他说明: 4.1本项目适用信用承诺(详见下述要求)。 4.1.1在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在磋商响应时,可对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要求及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进行自主核对,确定符合要求的,可按照规定提供相关承诺函(详见第五章磋商响应文件格式“供应商资格证明文件”),不再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4.1.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 4.1.1.2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4年度合格的财务审计报告,若企业成立年份不足,则需提供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4.1.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及营业执照); 4.1.1.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5年1月1日以来3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资料,新成立公司不足一年的,按已缴纳月份提供。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4.1.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提供书面声明, 企业自证); 4.1.1.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经营异常名录信息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4.1.2供应商在成交后,应将上述由信用承诺书替代的证明材料提交采购人核验,经核验无误后,由采购人发出成交通知书。 4.2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同时磋商; 4.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 |||||||||||||||
| 三、获取采购文件 | |||||||||||||||
| 1.时间:2025年12月23日 至 2025年12月29日,每天上午00:00至11:59,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 2.地点: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信阳市)(https://***/)网站,凭办理的企业身份认证锁(CA数字证书)登录会员系统免费获取磋商文件。 | |||||||||||||||
| 3.方式:投标企业首先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信阳市)(ggzyjy.xinyang.gov.cn)”网站进行交易主体注册,完成企业诚信库注册后,必须办理CA数字证书方可在网上办理招投标相关业务,供应商凭CA数字证书登录会员系统后,即可按网上提示免费下载磋商文件及资料(操作程序详见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中心栏目里供应商操作手册)。 | |||||||||||||||
| 4.售价:0元 | |||||||||||||||
| 四、响应文件提交 | |||||||||||||||
| 1.截止时间:2026年01月05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 |||||||||||||||
| 2.地点:供应商必须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通过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系统上传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XYTF格式)。加密电子响应文件逾期上传采购人不予受理。 | |||||||||||||||
| 五、响应文件开启 | |||||||||||||||
| 1.时间:2026年01月05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 |||||||||||||||
| 2.地点:AI机器人开标虚拟四厅。 | |||||||||||||||
|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 |||||||||||||||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信阳市)》上发布, 招标公告期限为三个工作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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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七、其他补充事宜 | |||||||||||||||
| 1、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交易方式,不见面开标大厅网址为 http://***/BidOpening%EF%BC%8C%E4%BE%9B%E5%BA%94%E5%95%86%E6%97%A0%E9%9C%80%E5%AF%84%E9%80%81%E5%92%8C%E9%80%92%E4%BA%A4%E9%9D%9E%E5%8A%A0%E5%AF%86%E7%9A%84%E7%94%B5%E5%AD%90%E5%93%8D%E5%BA%94%E6%96%87%E4%BB%B6%EF%BC%8C%E6%97%A0%E9%9C%80%E5%88%B0%E7%8E%B0%E5%9C%BA%E5%8F%82%E5%8A%A0%E5%BC%80%E6%A0%87%E4%BC%9A%E8%AE%AE%EF%BC%8C%E6%97%A0%E9%9C%80%E5%88%B0%E8%BE%BE%E7%8E%B0%E5%9C%BA%E6%8F%90%E4%BA%A4%E5%8E%9F%E4%BB%B6%E8%B5%84%E6%96%99%E3%80%82%3Cp%3E 2、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使用供应商CA数字证书登录不见面开标大厅,在线签到并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响应文件解密、答疑澄清等。 3、逾期解密或者没有准时在线参加开标活动导致的一切后果供应商自行承担。 4、不见面开标服务的具体事宜,请查阅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首页—下载中心—信阳市不见面开标大厅系统操作手册 。 特别提示:供应商在线签到时,应如实准确的填写授权委托人的联系电话,开标当天请务必保证电话保持畅通。 5、监督部门: 联系人:信阳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科 监督电话:0376-6699188 6、本项目代理服务费参照“豫招协〔2023〕002号”规定的收费标准收取,收费金额约13972元。 | |||||||||||||||
|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 |||||||||||||||
| 1. 采购人信息 | |||||||||||||||
| 名称:信阳市司法局 | |||||||||||||||
| 地址:信阳市平桥区南京大道1531号 | |||||||||||||||
| 联系人:谢超 | |||||||||||||||
| 联系方式:0376-6810655 | |||||||||||||||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 |||||||||||||||
| 名称:恒恺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
| 地址:河南自贸试验区郑州片区(郑东)和谐路与福禄路海赋国际19层 | |||||||||||||||
| 联系人:刘女士 | |||||||||||||||
| 联系方式:17839777927 | |||||||||||||||
| 3.项目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刘女士 | |||||||||||||||
| 联系方式:17839777927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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