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招标公告
“重庆合越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重庆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重庆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进行网上竞采。欢迎有资格的供应商前来参与。
一、竞采内容
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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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限价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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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交供应商数量(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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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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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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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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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资金来源
单位自有资金,预算金额为:260万元。
三、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基本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特定资格条件:无
四、竞采有关说明
(一)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投标人,请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涪陵区)(https://***/fulingweb%EF%BC%89%E7%BD%91%E4%B8%8A%E4%B8%8B%E8%BD%BD%E6%9C%AC%E9%A1%B9%E7%9B%AE%E6%8B%9B%E6%A0%87%E6%96%87%E4%BB%B6%E4%BB%A5%E5%8F%8A%E6%BE%84%E6%B8%85%E7%AD%89%E5%BC%80%E6%A0%87%E5%89%8D%E5%85%AC%E5%B8%83%E7%9A%84%E6%89%80%E6%9C%89%E6%8B%9B%E6%A0%87%E8%B5%84%E6%96%99%EF%BC%8C%E6%97%A0%E8%AE%BA%E6%8A%95%E6%A0%87%E4%BA%BA%E4%B8%8B%E8%BD%BD%E6%88%96%E9%A2%86%E5%8F%96%E4%B8%8E%E5%90%A6%EF%BC%8C%E5%9D%87%E8%A7%86%E4%B8%BA%E5%B7%B2%E7%9F%A5%E6%99%93%E6%89%80%E6%9C%89%E6%8B%9B%E6%A0%87%E5%AE%9E%E8%B4%A8%E6%80%A7%E8%A6%81%E6%B1%82%E5%92%8C%E5%86%85%E5%AE%B9%E3%80%82%3C/p%3E%3Cp%3E
(二)招标公告期限: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五日。
(三)招标文件发售期限:
1.招标文件发售及报名期限:2025年 10 月22 日至2025年10月26日 。
2.报名费:600元/份。由供应商在递交响应文件时向采购代理机构以扫码支付形式缴纳,售后不退。
3.报名方式:投标人在招标文件发售期内将营业执照、单位授权委托书、采购报名表发送至1060746060@qq.com邮箱。
(四)递交响应文件地点:重庆涪陵公共资源交易有限公司(重庆市涪陵新区汇智国际大厦1楼)(具体开标地点详见大厅显示屏)。
(五)响应文件递交开始时间:2025年10月28日10 :30 时。
五、投标保证金
无
六、其它有关规定
(一)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包)下的招标活动,否则均为无效报价。
(二)本项目的澄清文件(如果有)一律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涪陵区)(https://***/fulingweb%EF%BC%89%E4%B8%8A%E5%8F%91%E5%B8%83%EF%BC%8C%E8%AF%B7%E5%90%84%E6%8A%95%E6%A0%87%E4%BA%BA%E6%B3%A8%E6%84%8F%E4%B8%8B%E8%BD%BD%E6%88%96%E5%88%B0%E4%BB%A3%E7%90%86%E6%9C%BA%E6%9E%84%E9%A2%86%E5%8F%96%EF%BC%9B%E6%97%A0%E8%AE%BA%E6%8A%95%E6%A0%87%E4%BA%BA%E4%B8%8B%E8%BD%BD%E6%88%96%E9%A2%86%E5%8F%96%E4%B8%8E%E5%90%A6%EF%BC%8C%E5%9D%87%E8%A7%86%E5%90%8C%E6%8A%95%E6%A0%87%E4%BA%BA%E5%B7%B2%E7%9F%A5%E6%99%93%E6%9C%AC%E9%A1%B9%E7%9B%AE%E6%BE%84%E6%B8%85%E6%96%87%E4%BB%B6%EF%BC%88%E5%A6%82%E6%9E%9C%E6%9C%89%EF%BC%89%E7%9A%84%E5%86%85%E5%AE%B9%E3%80%82%3C/p%3E%3Cp%3E
(三)超过投标文件截止时间递交的投标文件,恕不接收。
(四)招标费用:无论招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参与本项目招标的所有费用均应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否则按无效处理。
(六)本项目不接受合同分包、转包,否则按无效处理。
(七)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投标人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七、联系方式
(一)采购人:重庆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
联系人:韩老师
电话:18908251063
地址: 涪陵区黎明路80号
(二)采购代理机构:重庆合越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老师
电话:19923683956
地址:重庆市经开区广阳镇富源大道44号2-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