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NMGZC-G-F-250221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物业管理服务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05月09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更正内容:
将招标文件第15页“技术标准与需求 3.人员选聘要求:所聘人员必须经采购人同意,能够满足采购人实际需求方可上岗。”变更为“所聘人员必须经采购人同意,能够满足采购人实际需求方可上岗。投标人报价需包含:1.人员工资费:人员工资最低标准不能低于内蒙古呼和浩特市同类岗位最低标准;2.社会保险费:要求符合用工要求,且全员缴纳社会保险(五险);3.福利和服装费用;4.管理费及法定税金。”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5年05月13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无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中共内蒙古自治区纪律检查委员会
地址:中共内蒙古自治区纪律检查委员会
联系方式:0471-486756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内蒙古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敕勒川大街6号
联系方式:0471-5332614;质疑联系人:阮佳、联系电话:0471-533261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伟奇
电话:0471-5332614;质疑联系人:阮佳、联系电话:0471-5332613
内蒙古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5年05月1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