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昌市特色农业三产融合发展建设项目(项目名称)设计施工总承包/标段补遗(01)号
致各潜在投标人:
现将本项目《招标文件》作如下修改:
1、招标公告3.1.2业绩要求施工业绩要求类似项目是指“单个项目总投资或建安工程费不低于9000万元的房屋建筑工程设计业绩或者水利工程类施工业绩类似项目。”修改为“单个项目总投资或建安工程费不低于9000万元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业绩或者水利工程类施工业绩类似项目。”
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2.5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的“《隆昌市政府投资项目监督管理办法》(隆府发〔2022〕10号)”修改为“《隆昌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隆昌市政府投资管理办法>的通知》(隆府规〔2025〕4号)”。隆昌市政府投资管理办法>
3、评标办法前附表2.2.4(2)业绩修改为“(1)设计业绩:满足招标公告条件外,2022年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增加1个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设计的单个项目总投资或建安工程费不低于9000万元的房屋建筑工程设计业绩或者水利工程类设计业绩得1分,本项最高得1分。注:(若为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中的任一设计单位提供)(2)施工业绩:满足招标公告条件外,2022年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增加1个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施工的单个项目总投资或建安工程费不低于9000万元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业绩或水利工程类得1分,本项最多得1分。注:(若为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中的任一施工单位提供)”。
4、专用13.8.3关于采用其他方式调整合同价款的约定中“所有材料基准价按取编制时最近一期信息价作为基准价。材料不作价格调整;其他材料不作价格调整。”修改为“(3)所有材料基准价按取编制时最近一期信息价作为基准价。施工期内主材水泥、沥青、商品混凝土、砂石、钢筋、管道、阀门等信息价加权平均价变化幅度超过基准价±5%时,按“造价信息调整价格差额”法进行调整”。
5、本项目其他内容不变,招标文件以随本次补遗上传的文件为准。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不变。请各潜在投标人仔细查阅下载相关资料,投标人因任何原因未上网查询、下载补遗文件及其附件资料造成的一切后果自行负责。本补遗文件及其附件资料均为招标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
招 标 人:隆昌市恒创农业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招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1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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