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艺术职业学院豫剧流派经典剧目展演项目
竞争性磋商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ZXYCG-2026-165
2.项目名称:河南艺术职业学院豫剧流派经典剧目展演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41.88万元
5.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一个标段
6.采购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6.1采购内容:完成经典豫剧流派专场演出1场以及与演出相关的艺术指导、舞台制作和技术保障服务。演出由采购人负责协调流派名家;成交供应商负责配合完成排练组织、舞台合成和演出呈现。
6.2项目实施期:合同生效之日起30日内完成。
6.4展演场所:郑州大剧院或河南豫剧院大剧院。
6.5质量标准:符合国家或行业规定的合格标准,满足采购人提出的技术标准及要求。
6.6质量保证期:自合同签订至项目实施期结束
7.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至项目实施期结束
8.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磋商):否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否
10.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或其他证明材料;
3.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5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提供近期(开标之日起前3个月内)基本户开户银行开具的资信证明);
3.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承诺书(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并加盖单位公章);
3.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税款所属时期在2026年1月1日以来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3.5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并加盖单位公章);
3.6供应商具备有效的《营业性演出许可证》(提供证书扫描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3.6依据财库[2015]150号文件规定,仍在行政处罚禁止参与采购活动期限内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次采购活动(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并加盖单位公章);
3.7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豫财购〔2016〕1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
3.8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供应商为采购人、招标代理机构在确定采购需求、编制文件过程中提供咨询论证,其提供的咨询论证意见成为采购文件中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技术服务商务要求、评审因素和标准、政府采购合同等实质性内容条款的,视同为采购项目提供规范编制(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并加盖单位公章);
3.9供应商与采购人、采购人就本次采购的货物委托的咨询机构、招标代理机构、以及上述机构的附属机构有行政或经济关联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并加盖单位公章);
3.10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并加盖单位公章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公示的公司信息、股东或投资人信息)。
三、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1.时间:2026年11月9日至 2026年11月13日,每天9:00~12:00;14:30~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获取文件方式:电子邮件获取。
3.领取文件时所提供资料:供应商须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一份、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扫描件一份(加盖公章)、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扫描件一份(加盖公章)。
以上材料需提供清晰盖章版扫描件发送至指定邮箱(邮箱:zxyzb123456@[链接]),审核通过后通过该邮箱发送电子版磋商文件,不再提供纸质版文件。供应商发送邮件时标题应为(公司名称+项目名称+联系方式),为确保资料获取的顺利进行,请发送资料后及时与代理机构短信或电话通知。
注:所有材料必须是清晰、完整的。
4.磋商文件售价:400元/套,售后不退。
四、响应截止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6年11月19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中兴豫建设管理有限公司会议室(郑州市郑东新区农业东路与如意西路交叉口向北200米建业总部港D座501)
五、开标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6年11月19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中兴豫建设管理有限公司会议室(郑州市郑东新区农业东路与如意西路交叉口向北200米建业总部港D座501)。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磋商公告期限
本次磋商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中兴豫建设管理有限公司》上发布,磋商公告期限为五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执行《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执行《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执行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执行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执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政府采购中实施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国办发〔2025〕34号);执行《关于推动解决政府采购异常低价问题的通知》财库〔2026〕2号。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河南艺术职业学院
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郑东新区郑开大道132号
联系人:崔老师
联系方式:0371-60867512
2.采购代理机构:中兴豫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郑东新区农业东路与如意西路交叉口向北200米建业总部港D座501
联系人:郜琳娜
电话:19189737507 0371-862588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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