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中医药研究院附属医院 天津市中医药研究院附属医院超声治疗仪配套治疗头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XFZB-2025-TJHQ-ZH045)成交公告
发布日期:2025年09月12日发布来源:天津市中医药研究院附属医院
一、项目编号:XFZB-2025-TJHQ-ZH045
二、项目名称:天津市中医药研究院附属医院超声治疗仪配套治疗头采购项目
三、成交信息
第1包 :
四、主要标的信息
第1包 :
五、单一来源采购人员:
马辰、古福萍、回屹(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费用收费金额(元):10935
2.代理费用收费标准:1.本项目的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供应商交付。 2.在成交公告发布同时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供应商在收到成交通知书时须向天津烜福工程招标有限公司交纳代理服务费,参照下表费率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 3.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按折扣收取)20-100万元以下,费率1.5%。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天津市中医药研究院附属医院
地址:天津市红桥区北马路354号
联系方式:022-2728389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天津烜福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天津市河东区大桥道52号
联系方式:022-8431381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戈佳
电 话:022-84313819
十、附件
十一、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理由
技术专有性、兼容性:原治疗仪内置加密芯片,治疗头需通过制造商专用软件协议认证方可激活工作。并通过系统识别校准参数,保证技术适配性,保障治疗安全,非原厂存在兼容性问题。 设备安全性、临床风险控制性:治疗头为原设备的专用部件,存在物理接口、数据交换、电气参数能量匹配、驱动软件及安全认证等方面因素,需与院治疗设备有安全性和适配性,才能满足该设备治疗的有效性、安全性,保证临床工作的正常运行。 单位选择:因天津大象医疗科技有限公司为制造商湖南普门医疗科技有限公司在天津地区唯一授权供应商。 结论:经以上原因,故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情形,且预算金额未达到公开招标限额标准。故建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从唯一供应商天津大象医疗科技有限公司处采购。
天津烜福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2025年9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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