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中共金华市委组织部2025年优秀公务员健康休养服务单位选定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s://***/%EF%BC%89%E8%8E%B7%E5%8F%96%EF%BC%88%E4%B8%8B%E8%BD%BD%EF%BC%89%E9%87%87%E8%B4%AD%E6%96%87%E4%BB%B6%EF%BC%8C%E5%B9%B6%E4%BA%8E2025%E5%B9%B409%E6%9C%8808%E6%97%A5 14:00(北京时间)前提交(上传)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HX2025-FW08244-ZFCG630
项目名称:中共金华市委组织部2025年优秀公务员健康休养服务单位选定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676200
最高限价(元):676200
数量:1
预算金额(元):676200
单位:项
简要规格描述:具体范围及要求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四章项目需求”中的采购内容和服务要求。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即所有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微企业承接(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和监狱企业视同中小微企业,提供承诺函或相关依据。本项目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标项12024年至2026年金华市本级单位职工疗休养承办服务项目入围单位。
三、获取(下载)采购文件
时间:/至2025年09月08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址):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s://***/%EF%BC%89%3C/p%3E%3Cp%3E%E6%96%B9%E5%BC%8F%EF%BC%9A%E6%BD%9C%E5%9C%A8%E4%BE%9B%E5%BA%94%E5%95%86%E7%99%BB%E9%99%86%E6%94%BF%E9%87%87%E4%BA%91%E5%B9%B3%E5%8F%B0%EF%BC%8C%E5%9C%A8%E7%BA%BF%E7%94%B3%E8%AF%B7%E8%8E%B7%E5%8F%96%E7%A3%8B%E5%95%86%E6%96%87%E4%BB%B6%EF%BC%88%E8%BF%9B%E5%85%A5%E2%80%9C%E9%A1%B9%E7%9B%AE%E9%87%87%E8%B4%AD%E2%80%9D%EF%BC%8C%E5%9C%A8%E8%8E%B7%E5%8F%96%E7%A3%8B%E5%95%86%E6%96%87%E4%BB%B6%E8%8F%9C%E5%8D%95%E4%B8%AD%E9%80%89%E6%8B%A9%E9%A1%B9%E7%9B%AE%EF%BC%8C%E7%94%B3%E8%AF%B7%E8%8E%B7%E5%8F%96%E7%A3%8B%E5%95%86%E6%96%87%E4%BB%B6%EF%BC%8C%E5%A1%AB%E5%86%99%E8%8E%B7%E5%8F%96%E9%87%87%E8%B4%AD%E6%96%87%E4%BB%B6%E7%9A%84%E7%94%B3%E8%AF%B7%E4%BF%A1%E6%81%AF%EF%BC%8C%E6%8F%90%E4%BA%A4%E5%90%8E%E7%82%B9%E5%87%BB%E3%80%90%E4%B8%8B%E8%BD%BD%E9%87%87%E8%B4%AD%E6%96%87%E4%BB%B6%E3%80%91%E5%8D%B3%E5%8F%AF%E8%8E%B7%E5%8F%96%E7%A3%8B%E5%95%86%E6%96%87%E4%BB%B6%EF%BC%8C%E6%9C%AC%E9%A1%B9%E7%9B%AE%E7%A3%8B%E5%95%86%E6%96%87%E4%BB%B6%E4%B8%8D%E6%94%B6%E5%8F%96%E5%B7%A5%E6%9C%AC%E8%B4%B9%E3%80%82%E4%BB%85%E9%9C%80%E6%B5%8F%E8%A7%88%E7%A3%8B%E5%95%86%E6%96%87%E4%BB%B6%E7%9A%84%E4%BE%9B%E5%BA%94%E5%95%86%E5%8F%AF%E7%82%B9%E5%87%BB%E2%80%9C%E6%B8%B8%E5%AE%A2%EF%BC%8C%E6%B5%8F%E8%A7%88%E7%A3%8B%E5%95%86%E6%96%87%E4%BB%B6%E2%80%9D%E7%9B%B4%E6%8E%A5%E4%B8%8B%E8%BD%BD%E7%A3%8B%E5%95%86%E6%96%87%E4%BB%B6%E6%B5%8F%E8%A7%88%E3%80%82%3C/p%3E%3Cp%3E%E5%94%AE%E4%BB%B7%EF%BC%88%E5%85%83%EF%BC%89%EF%BC%9A0%3C/p%3E%3C/div%3E%3C/div%3E%3Cdiv%3E%3Cp%3E%E5%9B%9B%E3%80%81%E5%93%8D%E5%BA%94%E6%96%87%E4%BB%B6%E6%8F%90%E4%BA%A4%EF%BC%88%E4%B8%8A%E4%BC%A0%EF%BC%89%3C/p%3E%3Cdiv%3E%3Cp%3E%E6%88%AA%E6%AD%A2%E6%97%B6%E9%97%B4%EF%BC%9A2025%E5%B9%B409%E6%9C%8808%E6%97%A5 14:00(北京时间)
地点(网址):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 2025年09月08日 14:00(北京时间)
地点(网址):金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评标室(双龙南街 858 号金华市行政服务中心四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8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2022年2月1日和2022年7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
2.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务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
3.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4.其他事项:1.《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 (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 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8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2022年2月1日和2022年7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
2.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务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
3.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4.其他事项:见招标文件
5.企业信用融资: 省财政厅、浙江银监局、省金融办制定了《浙江省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信用融资试点办法》浙财采监[2012]13号),所称的政府采购信用融资,是指银行业金融机构(以下简称银行)以政府采购诚信考核和信用审查为基础,凭借政府采购合同,按优于一般中小企业的贷款利率直接向申请贷款的投标人发放贷款的一种融资方式。投标人可登录浙江政府采购( https://***/)%E7%9A%84%E4%B8%AD%E5%B0%8F%E4%BC%81%E4%B8%9A%E4%BF%A1%E7%94%A8%E8%9E%8D%E8%B5%84%E6%A0%8F%E7%9B%AE%E4%BA%86%E8%A7%A3%E7%9B%B8%E5%85%B3%E4%BF%A1%E6%81%AF%E3%80%82 供应商可以通过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s://***/)首页的“浙江政采贷”模块进入申请,还可以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首页的“金融服务”模块进入申请。
6.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 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8号)简化对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条件的形式审查,供应商书面承诺符合参与政府采购活动资格条件的,不需要再提供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记录、无重大违法记录等证明材料。
7.落实政策:
(1)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小微企业制造,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工程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工程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小微企业承接,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小微企业承接,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2)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执行节约能源、保护环境相关的节能产品政府强制采购和优先采购政策,执行环境标志产品政府优先采购政策;执行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支持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中小企业信用融资等政府采购政策。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中共金华市委组织部
地址:浙江省金华市双龙南街801号
传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盛先生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9-82460255
质疑联系人:盛先生
质疑联系方式:0579-8246025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金华市恒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金华市婺城区东莱路799弄23号
传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陈聪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9-83189380
质疑联系人:郑晓春
质疑联系方式:0579-82779007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称:金华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处
地址:金华市婺城区双龙南街801号
传真:
联 系 人:张老师
监督投诉电话:0579-82468735
330799
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https://***/%EF%BC%89%EF%BC%8C%E7%82%B9%E5%87%BB%E5%8F%B3%E4%BE%A7%E5%92%A8%E8%AF%A2%E5%B0%8F%E9%87%87%EF%BC%8C%E8%8E%B7%E5%8F%96%E9%87%87%E5%B0%8F%E8%9C%9C%E6%99%BA%E8%83%BD%E6%9C%8D%E5%8A%A1%E7%AE%A1%E5%AE%B6%E5%B8%AE%E5%8A%A9%EF%BC%8C%E6%88%96%E6%8B%A8%E6%89%93%E6%94%BF%E9%87%87%E4%BA%91%E6%9C%8D%E5%8A%A1%E7%83%AD%E7%BA%BF95763%E8%8E%B7%E5%8F%96%E7%83%AD%E7%BA%BF%E6%9C%8D%E5%8A%A1%E5%B8%AE%E5%8A%A9%E3%80%82%3C/p%3E%3Cp%3ECA%E9%97%AE%E9%A2%98%E8%81%94%E7%B3%BB%E7%94%B5%E8%AF%9D%EF%BC%88%E4%BA%BA%E5%B7%A5%EF%BC%89%EF%BC%9A%E6%B1%87%E4%BF%A1CA 400-888-4636;天谷CA 400-087-81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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