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宁波石化开发区绿色石化新材料中试基地工程 | 项目代码: | 2603-330257-04-01-747849 | ||
招标人: | 名称:宁波中浦科创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 代理机构: | 名称:宁波德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
地址:浙江省/宁波市/镇海区澥浦镇石化经济技术开发区北海路266号 | 地址: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姚隘路796号 | ||||
联系人:余老师 | 联系人:王效东(项目负责人)、任倩 | ||||
电话:0574-89293210 | 电话:15205845144 | ||||
标段(包)名称: | 宁波石化开发区绿色石化新材料中试基地工程(一期)施工 | 标段(包)编号: | A3300000090002350003001 | ||
澄清、修改对象: | 招标文件 | ||||
澄清、修改内容要点: | 澄清通知内容:/;招标文件修改内容:1、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2.2“本次招标建安工程造价 21869.217100万元”现修改为“本次招标建安工程造价20824.230100万元”。 2、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5.3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2026年09月30日 ~ 2026年10月21日 。”现修改为“2026年09月30日~2026年11月4日”。3、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6-10-21 09:30:00 ”现修改为“2026-11-4 09:30:00”。 4、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2计划工期要求“计划工期:420日历天。投标承诺工期不得超过该计划工期。计划开工日期:2026年11月05日;计划竣工日期: 2027年12月29日;☑本工程定额施工工期:480日历天”现修改为“计划工期:420日历天。投标承诺工期不得超过该计划工期。计划开工日期:2026年11月23日 计划竣工日期: 2028年1月16日 ☑本工程定额施工工期:480日历天”。5、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2.4最高投标限价“☑1.最高投标限价218692171元,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现修改为“☑1.最高投标限价208242301.00元,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2.4最高投标限价“☑5.其他:招标控制价218692171.00元,保留两位小数”现修改为“☑5.其他:招标控制价 208242301.00元,保留两位小数”。6、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2.5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投标报价中的安全文明施工基本费报价不得低于本项目安全文明施工基本费低限值3466499.9元(不含税) ”现修改为“投标报价中的安全文明施工基本费报价不低于本项目安全文明施工基本费低限值3186130.11元(不含税) ”。 7、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1否决投标的情形中商务标评审内容:“①安全文明施工费用(安全文明施工基本费)未按照招标文件和工程量清单要求填报,低于 3466499.9 元的; ”现修改为“①安全文明施工费用(安全文明施工基本费)未按照招标文件和工程量清单要求填报,低于3186130.11元的”。8、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6特别说明中3.暂估价:“(3)占招标控制价比例:0.41%;”现修改为“(3)占招标控制价比例:0.43%;”。9、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6特别说明:“①安全文明施工费用(安全文明施工基本费)未按照招标文件和工程量清单要求填报,低于 3466499.9 元的; ”现修改为“①安全文明施工费用(安全文明施工基本费)未按照招标文件和工程量清单要求填报,低于3186130.11元的”。 10、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中涉及《宁波造价(综合版)》2026年8月刊现修改为“《宁波造价(综合版)》2026年9月刊”;涉及《浙江造价信息》2026年第8期现修改为“《浙江造价信息》2026年第9期”;涉及《宁波造价》2026年6月刊园林部分(顺序按镇海区信息价、宁波市信息价、浙江信息价)现修改为“《宁波造价》2026年9月刊园林部分(顺序按镇海区信息价、宁波市信息价、浙江信息价)”。11、第四章合同条款中取费标准修改为“(1)企业管理费、利润:土建、管廊工程按房屋建筑及构筑物工程中值费率计取;电气、给排水、消防水、暖通、消防电、自控、智能化、抗震支架、电梯、室外安装及其他安装工程按水、电、暖通、消防、智能、自控及通信安装工程中值费率计取;消防水站消防水及循环水站循环水工程按设备及工艺金属结构安装工程中值费率计取;道路、排水、交安工程按道路、排水、河道护岸、水处理构筑物及城市综合管廊、生活垃圾处理工程一般计税中值费率计取;绿化工程按园林绿化及景观工程中值费率计取;(2)施工组织措施费:仅计取安全文明施工基本费、冬雨季施工增加费措施费,其中安全文明施工基本费按照《宁波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转发省建设厅关于调整我省2018版建筑安装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费的通知》(甬建函〔2025〕142号)按“非市区中值”计取;不计取提前竣工增加费、行车、行人干扰增加费、二次搬运费、标化工地增加费、优质工程增加费、安全文明标准提升增加费和其他施工组织措施费;(3)规费费率:按相应专业工程标准费率乘30%计取;(4)增值税税率:根据浙建建发〔2019〕92号文件按一般计税费率9%计取;”。12、现重新上传招标工程量清单、工程量清单编制说明、施工图纸等,具体详见相关附件。13、请投标人使用最新版本电子招标文件(V4)进行编制。 14、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本次澄清、修改文件若与招标文件不一致之处,以本次澄清、修改文件为准。 | ||||
行政监督机构: | 镇海区建设交通局 | 电话: | 0574-89389556 | ||
信息来源: | 浙江省统一招投标交易平台(点击跳转) | 服务平台接收时间: | 2026-10-19 19:40:43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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