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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7年昆山市国省干线公路日常养护及应急处置项目2027KSGL-XXBY标段

公开招标 2026年10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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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7年昆山市国省干线公路日常养护及应急处置项目2027KSGL-XXBY标段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2027年昆山市国省干线公路日常养护及应急处置项目已由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建设,项目业主(招标人)为昆山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建设资金来自省级专项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受招标人委托,北京市建壮咨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现对2027年昆山市国省干线公路日常养护及应急处置项目2027KSGL-XXBY标段进行公开招标,并进行资格后审。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本项目拟对以下路段进行养护(具体明细详见招标文件附件60):

G312昆山段,K34+733-K60+074,养护里程为25.341公里;K60+074-K70+523,养护里程为10.449公里;技术标准为一级公路标准,沥青混凝土路面。

G634昆山段,K55+954-K59+094,K17+585-K19+405,养护里程为4.96公里;K58+833-K62+163,养护里程为3.33公里;技术标准为一级公路标准,沥青混凝土路面。

S224昆山段,K1+821-K15+650,养护里程为13.829公里;K24+963-K49+469,养护里程为24.506公里;技术标准为一级公路标准,沥青混凝土路面。

S256昆山段,K29+058-K33+403,养护里程为4.345公里;技术标准为一级公路标准,沥青混凝土路面。

S339昆山段,K25+617-K26+226,养护里程0.609公里,技术标准为一级公路标准,沥青混凝土路面。

S343昆山段,K0+0-K17+585,养护里程为17.585公里,技术标准为一级公路标准,沥青混凝土路面,包含下穿1个,泵房1座。

老S339昆山段(现X204、X351),K10+457-K13+300、K0+000-K12+216,养护里程为15.059公里,技术标准为一级公路标准,沥青混凝土路面。

总养护里程为120.013公里,其中已接养路段里程为81.728公里,拟新接养路段里程38.285公里。

本区域设养护基地两个,为昆山市公路应急处置基地(一类工区)、张浦工区(二类)。

2.2 招标内容

本项目招标共设一个标段,即2027KSGL-XXBY标段,招标范围与内容为昆山市国省干线接养范围内的公路、桥梁、设施、泵房的各类巡查、检查、应急事故处理,以及约定范围内的各类小修保养,包括路基路面修复养护、桥梁预防性养护、中小桥梁病害修复养护、交安设施的修复养护等,本项目涉及最高道路等级为一级公路,最高桥梁类型为大桥,项目养护总里程120.013公里,其中已接养路段里程为81.728公里,拟新接养路段里程38.285公里,新接养路段视移交接养情况纳入日常养护工作。总投资额约1070万元。

其中日常养护部分约250万,包含项目范围内的公路、桥梁、设施、泵房的各类日常巡查检查;约定范围内的道路、桥梁、工区、下穿泵房的日常维护,建立相应的养护档案;对大型桥梁根据规范要求做好日常巡查、按照规范要求进行日常维护,建立大型桥梁档案。

小修保养及应急养护部分约820万,对约定范围内的公路及其沿线设施进行经常性的维护保养和修补其轻微损坏部分的作业,包含对路基路面的修复养护、预防养护、对各类桥梁病害进行预防及修复养护(不含大型及以上桥梁修复养护)、交安设施的维修、突发情况下的道路应急养护任务等。

2.3养护项目特点:

(1)不确定性:本养护项目在养护过程中,可能会随时随地发生需要养护或修复的工程,承包人应能随时随地赶到现场,进行技术养护或修复。合同期内可能存在由于道路改造施工、移交、灾毁等其他特殊情况导致路网发生变化,可能造成养护工程量的增加或减少,项目结算时,在合同总价范围内按实际发生的工程量,按实结算,单价不调整。

(2)时效性强:一般来说养护修复工程都比较紧急,要求承包单位48小时内完成一般病害的养护修复任务,严重影响交通安全的病害应在24小时内完成养护修复任务,对严重病害以及技术有特殊性要求的项目应采取必要的措施。

(3)施工干扰大、安全性要求高:养护修复工程是在不中断交通的条件下完成且平交路口较多,车辆机非混行,因此施工干扰大,且对施工人员的安全意识要求较高;同时需要重视慢车道、辅道设施的技术维护,防止行人或骑自行车人掉入被盗或压坏的雨水井中。

(4)单次养护修复工作量可能较小:道路养护修复工程的项目较多,但每次的养护修复量可能较小,因此承包人应充分考虑设备、人力及其他因素的高成本。

(5)承包人应具备与路政、交警等相关部门的协调沟通能力。施工中不能封闭交通,由此引发的施工安全,临时标牌制作和设置,施工人员、设备、材料等的调配运输等问题,投标人在其养护作业方案中必须提出相应的技术组织保证措施;承包人进入施工现场前,首先与交警、路政、地方政府等部门协调后,取得相关手续后进入施工现场,所有的协调工作由承包人自行完成。

(6)承包人应具备妥善解决12345投诉的能力。目前市民对道路等基础设施的要求日益提高,相应的投诉的数量和种类也越来越多。其中噪音、路面坑塘造成的车祸赔偿、慢行系统损坏或缺失较为突出,承包人应妥善解决市民投诉,并做好解释沟通工作,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回复。

(7)承包人的日常养护工作需配合及满足招标人关于养护现代化建设的相关要求。

2.4养护目标:做好国省干线公路的全面养护,深入推广精细化养护和预防性养护,认真完成每季度路况数据人工检测、更新、评定工作;按照《公路养护技术标准》(JTG 5110—2023)和《2022年江苏省普通国省道日常养护质量外业检查千分制评分标准》(试行),满足省、市小修保养季度考核要求,保证国省干线公路路况综合指数(MQI)达94,优良路率达98%。养护机械化水平,小修作业机械化率95%,同时强化养护“四新”技术的推广应用。

2.5计划工期:365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6年12月1日,计划交工日期:2027年11月30日;其中交安设施养护(指工程量清单中交通安全设施养护工程600章的内容)工程工期:计划开工日期:2027年8月1日,计划交工日期:2027年11月30日。具体开工时间按发包人通知,缺陷责任期:自实际交工之日起6个月。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承担本次招标项目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要求为:

(1)资质要求:

①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是指联合体各方)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效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信息及企业基本账户信息已成功备案(在投标报表表1中显示),具有省级或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②投标人同时具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养护作业(路基路面)甲级资质、公路养护作业(桥梁养护)乙级或以上资质、公路养护作业(交通安全设施养护)资质(业务范围:可以承担各等级公路交通安全设施的各类养护工程);

(2)业绩要求: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是指联合体牵头人)2021年10月1日(以交工验收时间为准)以来完成过单个合同金额不少于人民币500万元的公路日常养护项目;

(3)信誉要求(联合体投标的是指联合体各方,且以联合体各方信誉等级低的计):

①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当天,投标人在江苏省公路养护作业单位信用评定结果为“C级”或以上级别;(备案系统中信用评价与省厅门户网站公布的不一致的,以江苏省交通厅建设管理处解释为准);

②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链接])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③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当天,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链接])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4)人员要求:

①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是指联合体牵头人)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具有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公路工程专业)资格,具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或《公路水运工程施工单位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

②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是指联合体牵头人)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总工具有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

③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无在岗项目(有无在岗项目按照投标人须知10.5的原则认定)。

(6)其他要求:

①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不少于1名(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具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证)或《公路水运工程施工单位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证);

②项目经理、项目总工、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为投标单位自有职工,并提供其在社保系统打印的三个月(三个月为2026年7月-2026年9月)或以上本单位的社保缴费明细(社保缴费明细需含缴费起止时间、缴费单位、缴费人员姓名并由社保机构加盖缴费证明专用章,缴费单位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投标人下属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缴纳的社保视为本单位))。

③投标截止当天,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人员未列入【昆山市人民政府网站([链接])—新闻动态—公示公告—昆山市交通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公示】人员黑名单中。

④投标截止当天,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人员必须非最新一期公布的“昆山市交通建设项目在建工程人员明细【昆山市人民政府网站([链接])—新闻动态—公示公告】中的人员”,否则按弄虚作假处理,列入不良信用记录,并否决投标。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所有成员(包括联合体牵头人)数量不得超过3家;

(2)联合体牵头人应具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公路养护作业(路基路面)养护甲级资质,联合体成员应具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公路养护作业(桥梁养护)乙级或以上资质、公路养护作业(交通安全设施养护)资质(业务范围:可以承担各等级公路交通安全设施的各类养护工程);

(3)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款约定。

3.3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电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s://49.77.204.17:15194/OP/[链接])进行网员注册,并领取CA数字证书。

4.2获取文件时间详见招标公告,完成网员注册后,通过CA数字证书登陆“电子交易平台”,明确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及参考资料(如有)的提供方式:详见电子交易平台。

4.3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招标文件等资料下载工作。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本项目招标人不统一组织工程现场踏勘和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可自行调查,如需招标人协助,请提前通知,招标人将给予协助。

5.2  投标文件应为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公告,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链接])、江苏省交通运输厅门户网站([链接])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昆山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地  址:昆山市萧林西路398号

联系人:狄乐超

电  话:0512-57798611

招标代理(异议联系人):北京市建壮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苏州市相城区元和街道嘉元路中翔金融大厦15楼

电  话:18351260934

联系人:王冉冉、黄胜(项目负责人)

[链接]:jzzbsz@[链接]

监督部门:昆山市交通运输局

地    址:昆山市虹桥路109号

电    话:0512-57505791

8、其他

(1)本项目预约截止时间为2026年11月19日10:00。

(2)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资格后审、双信封形式、评标采用暗标制,评标办法采用技术评分最低标价法。

评标委员会按照投标人的商务和技术得分由高到低排序:若有效投标(通过第一信封形式评审与资格评审)数量少于10家的,选择前3名通过第一信封详细评审;若有效投标数量大于或等于10家的,选择前5名通过第一信封详细评审。

条款号

评分因素

评分因素细分项

分值

评分标准

2.2.2(1)

施工组织设计

养护能力、养护目标

10分

根据投标人的养护能力是否满足养护的实际需求;养护目标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是否合理可行、保证措施是否可靠等方面进行评分。

日常养护制度、信息收集和报告制度

5分

根据投标人的日常养护制度、信息收集和报告制度是否符合工程的实际情况,是否完善、可靠等方面进行评分。

质量、安全、环保保证措施

10分

根据投标人的工程质量管理保证措施、安全生产管理保证措施、环境保护(扬尘污染防治方案、建筑垃圾处理方案等)、水土保持保证措施是否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是否完善、合理等方面进行评分。

机械设备、施工人员进场组织安排

5分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机械设备的数量是否充足、种类是否齐备,是否符合本标段特点,施工人员进场组织安排是否合理等方面进行评分。

2.2.2(2)

主要人员

项目经理

20分

满足资格条件要求的得14分,在此基础上,每增加一个业绩加3分,最多加6分。

注:加分业绩仅统计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2021年10月1日(以任职结束时间为准)以来担任过的单个合同金额不少于人民币500万元的公路日常养护项目的项目经理或项目副经理或项目总工的业绩。

★项目经理或项目副经理或项目总工在业绩项目上的履职时间超过合同工期【指自“开工时间之日”起至“交工验收时间之日”止】1/2以上的,方可认定该业绩,否则不予认定。

项目总工

15分

满足资格条件要求的得12分,在此基础上每增加一个业绩加3分,最多加3分。

注:加分业绩仅统计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总工2021年10月1日(以任职结束时间为准)以来担任过单个合同金额不少于人民币500万元的公路日常养护项目的项目经理或项目副经理或项目总工的业绩。

★项目经理或项目副经理或项目总工在业绩项目上的履职时间超过合同工期【指自“开工时间之日”起至“交工验收时间之日”止】1/2以上的,方可认定该业绩,否则不予认定。

2.2.2(3)

其他因素

省厅信用评价

15分

根据《江苏省公路养护作业单位信用管理办法》,对在投标截止当日查询的投标人的养护信用等级进行评定。

投标信用分Y计算方法如下〔X为信用分满分值,Y为企业在本次投标活动中的信用分值,Z为企业最近一次信用等级评定分值〕:

(1)养护信用等级为AA级的企业,信用分为满分X分;

(2)养护信用等级为A级(含暂定A级)的企业,信用分为0.8X~0.95X分,具体按下列公式进行计算:

Y=0.15X*(Z-85)/10+0.8X

(3)养护信用等级为B级的企业,信用分为0.65X~0.8X分,具体按下列公式进行计算:

Y=0.15X*(Z-75)/10+0.65X

(4)养护信用等级为C级的企业,信用分为0.45X~0.6X分,具体按下列公式进行计算:

Y=0.15X*(Z-60)/15+0.45X

注:①X为信用分满分值(15分),Y得分按照四舍五入原则小数点后保留两位。

②无评定等级(分值)的公路养护作业单位按“《江苏省公养护作业单位信用管理力法》(苏交规〔2026〕2号)第十二条”处理。

注:联合体参与投标的,其信用等级及评定分值按照联合体成员中较低的单位确定。

技术能力

10分

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了技术创新承诺书得基本分6分。

在此基础上投标人获得的与项目施工有关的国家级工法、专利(发明专利或实用新型专利)、国家或省级科技进步奖项,主编或参编过的国家、行业或地方标准等加2分,最多加4分。

★原件扫描件编入投标文件,原件由发包人根据中标情况要求中标人提供备查。

企业业绩

10分

投标人的业绩满足本项目资格条件的得7分,在此基础上每增加一个业绩加1分,最多加3分。

注:加分项业绩仅统计投标人2021年10月1日(以交工验收时间为准)以来完成过的单个合同金额不少于人民币500万元的公路日常养护项目。

(3)本项目采用双信封全流程电子招投标。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电子版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前上传至电子交易平台本项目相应的标段中,投标文件的解密在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之后进行,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解密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解密,因投标人自身问题造成的投标文件上传或解密失败,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招标人概不负责。

投标文件上传的截止时间(即开标时间)为:2026年11月19日10时00分;

投标文件解密的截止时间为:2026年11月19日11时00分。

第一个信封开标时间:同投标文件上传的截止时间,开标地点: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昆山分中心(昆山市前进西路1801号政务服务中心(西区)A1栋负2层),具体开标室详见当天交易中心大屏。

第二个信封开标时间:另行通知,开标地点:同第一个信封开标地点。

(4)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投标人无需到场开标,此次开标会将采用腾讯视频会议的方式进行,请各投标人准时参加。腾讯视频会议软件请投标人自行下载,提前准备。会议号将在开标前半小时告知,请各投标人在开标当天保持通讯畅通。

参加视频会议形式开标的投标人代表须与投标文件中的投标人代表保持一致。开标会上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在开标会结束前提出,招标人(招标代理)当场作出答复,并制作记录。

(5)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上传的截止时间(即开标时间)前,按投标人须知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人须在开标前(以招标代理收到时间为准)将参加本项目投标需要的书面资料原件【①投标保证金银行保函或投标保证保险(如有);②投标人认为所需的其他书面资料】递交至招标代理公司。

(6)请各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前15日自行到“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下载招标补遗书。

(7)特别提醒:资格审查资料优先采用“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中直接生成的《投标报表》作为投标文件中资格审查和评标资料。若《投标报表》无法完整体现相关信息数据,投标人应按照《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办法》(苏交规〔2024〕6号)第三十三条规定提供相关网页截图作为补充证明材料,如未提供上述截图或者提供的上述截图未能有效证明的,则不予认定。投标人还须保证所提供的网页截图与相关系统查询内容保持一致,否则补充证明材料无效。《投标报表》中的相关信息已能完整体现其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审查条件或评标办法中相关评分项目的,无需重复提交补充证明材料。信用评价以省厅网站公布或公告的信息为准。

(8)已预约并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不得擅自放弃投标,若因故确需放弃,则须在投标截止之日3天前书面告知招标人,如无故不参加投标而造成投标人不足3家而重新招标的,若重新招标的招标范围、规模和资格要求等未发生改变,招标人可以拒绝其参加重新招标的投标。

(9)投诉: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投诉。

(10)特别说明:

本招标文件项目专用本是根据实际情况和需要而对交通部《公路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18年版)(以下简称《公路工程标准文件》)进行的补充、完善或修改,投标人应将《公路工程标准文件》和项目专用本结合阅读。凡《公路工程标准文件》与项目专用本不一致处以项目专用本为准,专用本未对《公路工程标准文件》进行补充、完善、修改和说明的,以《公路工程标准文件》为准。《公路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18年版)及《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07年版)由投标人自备。

注:上述时间均为北京时间,具体事宜请与招标代理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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