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岳麓山国家大学科技城城管综合治理外包服务项目政府采购合同(服务类) 政府采购合同编号: XJCG-GK-202608140022-1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合同类型:服务类采购人(甲方): 湖南湘江新区管理委员会行政执法局 采购人地址: 长沙市金星北路一段517号 供应商(乙方): 长沙滨江保安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供应商地址: 湖南省长沙市望城县高塘岭街道联诚雅郡16栋401-420室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与项目有关的法律法规,以及岳麓山国家大学科技城城管综合治理外包服务项目的《采购文件》,乙方的《投标(响应)文件》及《中标(成交)通知书》,甲乙双方同意签订本合同。具体情况及要求如下:一、标的信息| 序号 | 标的名称 | 政府采购品目 | 型号规格 | 数量单位 | 数量 | 总价(元) | | 1 | 岳麓山国家大学科技城城市管理综合治理外包服务项目 | 保安服务 | 详见招标文件的第四章 技术规格、参数与要求。 | 项 | 1 | 6610800 | | 合计金额小写: 6610800 元 合计金额大写:陆佰陆拾壹万零捌佰元整 |
合同标的及金额明细: 1.合同标的:岳麓山国家大学科技城城市管理综合治理外包服务项目 2.金额明细 序号 | 服务名称 | 服务内容 | 数量 | 单位 | 单价(元) | 总价(元) | 备注 | 1 | 工资 | 综合治理服务 | 100人 | / | 3000.00 | 3600000.00 | 税费按照全部的价款扣除相应扣除额后依6%计算。 | 2 | 社会保险 | 综合治理服务 | 100人 | / | 1068.00 | 1281600.00 | 3 | 绩效考核 | 综合治理服务 | 100人 | / | 200.00 | 240000.00 | 4 | 员工福利 | 综合治理服务 | 100人 | / | 200.00 | 240000.00 | 5 | 服装装备 | 综合治理服务 | 100人 | / | 132.00 | 158400.00 | 6 | 管理及培训 | 综合治理服务 | 100人 | / | 100.00 | 120000.00 | 7 | 房租水电 | 综合治理服务 | 100人 | / | 210.00 | 252000.00 | 8 | 伙食费 | 综合治理服务 | 100人 | / | 420.00 | 504000.00 | 9 | 合理利润 | 综合治理服务 | 100人 | / | 120.00 | 144000.00 | 10 | 税费 | 综合治理服务 | 100人 | / | 59.00 | 70800.00 | 合计 | 5509.00 | 6610800.00 | | 年服务费报价(元):6610800.00 | |
二、服务要求 1.服务要求(1)项目范围 岳麓山国家大学科技城地处湘江新区核心区域,是长沙对外展示科技创新的窗口,核心区集聚4所知名高校、5个国家级实验室、50家大型企业,临街门店2300余家,常住人口20余万、高校师生30余万,年接待游客超3000万人次,兼具景区、校区、园区、社区“四区融合”的复杂特征,治理难度大、社会关注度高。岳麓山国家大学科技城城市管理综合治理外包服务项目涵盖“15路6广场1大桥1书院”,具体包括4个片区、40个常态值守点位。23平方公里区域(15路6广场1书院),具体情况如下: 片区划分 | 点位序号 | 路段名称 | 起点--终点 | 中南片区 | 1 | ①清水路 | 千金大药房103号--中南大学地铁1号口 | 2 | 清水路/后湖路交叉口 | 中南大学地铁3号口 | 3 | ②后湖路 | 中南大学地铁3号口--阜埠河111号 | 4 | ③麓山南路(麓南广场①) | 中南大学老校门--罗森尼娜食品780号 | 5 | 麓山南路(悦购广场②) | 罗森尼娜食品780号--湖南师范大学音乐学院636-2号 | 6 | 麓山南路 | 湖南师范大学音乐学院636-2号--长沙艺校554-1号 | 7 | 麓山南路 | 长沙艺校554-1号--大科城管委会门口(中国福彩体彩) | 8 | 麓山南路(渔湾广场③) | 大科城管委会周边416-1号及阿强电动车 | 9 | ④矿山路 | / | 10 | ⑤阜埠河路 | 渔湾广场--天马路红绿灯(贝果林面包115号) | 11 | 阜埠河路 | 天马路红绿灯(贝果林面包115号)--潇湘大道加气站 | 12 | ⑥麻园路 | 京东--岳麓图书馆--温德母花园酒店--后湖湘菜公园 | 13 | 潇湘大道 | 潇湘大道天马路口--渔湾路口(湘江新区大学生创业园) | 14 | 机动巡逻岗 | 中南片区管理区域内 | 15 | 中南片区联络员 | 所属片区收集资料整理资料 | 湖大片区 | 16 | ⑦天马路 | 爱视得眼镜296号--天麓大酒店 | 17 | 麓山南路 | 锦利超市416号--超算中心252号 | 18 | 麓山南路 | 超算中心252号--麓山南路76号库迪咖啡 | 19 | 麓山南路 | 申情园--湖南大学校办麓山南路1号 | 20 | 东方红广场④及岳麓书院 | / | 21 | ⑧登高路 | KFC6号--湖大校医院58号 | 22 | 麓山路(书香坪广场⑤) | 麓山路交警四中队执勤岗亭--书香坪广场 | 23 | ⑨牌楼路 | 牌楼路沿线及潇湘大道桃子湖路口--潇湘大道天马路口站 | 24 | 机动巡逻岗 | 湖大片区管理区域内 | 25 | 湖大片区联络员 | 所属片区收集资料整理资料 | 师大片区 | 26 | ⑩麓山路 | 师大至善楼--大科城徽标 | 27 | 桃子湖路 | 江湾体育馆南门--田家炳教育学院 | 28 | 麓山路 | 大科城徽标--长沙市四医院健康管理中心 | 29 | 新民路 | 建设银行235号--六六老火锅3号 | 30 | 新民路 | 老百姓大药房140号--味上湘菜馆2号 | 31 | 爱民路 | 爱民路118号(金信源酱板鸭)--正德便民超市周边 | 32 | 岳麓山东门 | / | 33 | 麓山路 | 麓山商店--单磨面馆12-6号 | 34 | 麓山路 | 老百姓大药房140号--交警六中队执勤岗亭 | 35 | 枫林一路(通程广场⑥) | 地下通道--通程广场--途虎养车 | 36 | 潇湘大道 | 途虎养车--桃子湖路口 | 37 | 湘江一桥桥面 | 交警大楼-河东潇湘中路辅路 | 38 | 枫林一路2号线武警医院-湘江一桥西侧 | 武警医院地铁3号口 | 39 | 机动巡逻岗 | 师大片区管理区域内 | 40 | 师大区联络员 | 所属片区收集资料整理资料 |
(2)项目实施内容 乙方须针对本项目城市综合管理保安服务实际情况,制定完善、科学合理的整体安保服务方案,全面涵盖日常全域巡逻巡查、市容环境秩序维护、路口及区域交通文明劝导、管辖区域消防安全巡查管理四大核心工作内容,建立常态化巡查机制、作业标准、人员值守安排、问题发现处置及闭环管理流程,确保巡查全覆盖、管控无死角,切实保障辖区市容秩序、交通文明及消防安全常态化规范管理。服务要求包括但不限于配合执法、公安、交警等部门做好重大活动、重要线路保障工作;协助开展经营规范、门前三包等巡查劝导;常态化巡查校园周边、主次干道劝阻制止违法违规行为并及时上报。落实应急预案,快速响应突发事件、反恐防暴、自然灾害、安全事故等,协助开展现场封控、人员疏散、物资转运、现场秩序维稳工作,及时排查辖区各类安全隐患,做好日常安全登记与信息上报,配合完成各类专项整治、文明创建、环境提质保障任务,全力维护辖区整体安全稳定、环境有序。 (3)整体服务要求 ①项目预期目标 全面提升岳麓山国家大学科技城区域城市管理精细化、规范化,进一步筑牢秩序规范、设施完好、井然有序的城市环境,持续优化人居环境,提升人民群众和园区企业的获得感,幸福感。 ②人员培训及管理要求 乙方应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制定服务目标及总体规划、合理的人员安排计划、详细的岗位职责、服务质量管控及保障措施,完善的人员招聘及录用制度,定期对服务人员进行相关培训,严格落实考勤制度及日常纪律管理,制定可行的人员考核制度及良好的队伍稳定措施。鼓励乙方为本项目配备具有三级及以上保安员证、消防设施操作员证、应急救援员证、人力资源管理师证的专业管理人员;优先选用退伍军人。 ③市容市貌维护要求 甲方要求常态化开展片区市容环境管控工作,持续整治各类市容乱象,保持辖区整体干净整洁、规范有序。乙方按照日常工作安排,对片区道路、公共区域、背街小巷开展常态化巡查,及时发现并劝导制止乱堆乱放、乱贴乱画、私拉乱挂、违规户外广告、占道杂物堆放等影响市容环境的问题,对巡查中发现的环境卫生瑕疵、市容乱象及时现场整改处置,常态化维护片区整体市容风貌,严格遵照甲方市容管理标准开展日常管控工作。 ④交通秩序维护要求 甲方要求常态化维护片区主次干道及重点区域道路交通秩序,规范车辆停放,保障道路通行顺畅。乙方在日常巡查及重点时段值守中,对辖区道路、路口、人流密集路段开展秩序管控,及时劝导、规整机动车、电动车、共享单车乱停乱放、占道停放等问题,引导群众规范停车,疏通道路通行空间,有效缓解路段停放乱象与通行拥堵问题,持续保障片区道路交通整洁有序,达到甲方交通秩序管理工作要求。 ⑤业态管理要求 乙方要协助甲方规范辖区沿街商户经营秩序,督促商户严格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常态化开展餐饮门店油烟治理巡查劝导工作,保障沿街经营业态规范合规。加强对所有沿街商铺开展全覆盖巡查,重点督导商户落实门前卫生清扫、门前秩序维护、门前绿化管护的门前三包主体责任,及时劝导店外经营、占道摆卖、门前杂物堆积等不规范经营行为;针对辖区餐饮门店,常态化开展油烟治理巡查,现场提醒商户规范使用油烟净化设备、合规排放,对不规范经营、油烟管控不到位的商户及时进行劝导教育,引导商户文明合规经营,落实甲方业态管理及环保管控要求。 ⑥应急工作要求 乙方须结合本项目城市综合管理保安服务实际场景,编制完整规范、科学可行且贴合项目实际的应急预案管理专项方案,须完整涵盖火灾应急处置、反恐防暴应急处置、大型活动安保应急、恶劣天气防范应急四大类别预案,明确应急组织架构、岗位职责、处置流程、响应机制、物资配备、人员演练及突发事件上报与闭环处置措施,确保各类突发情况能够快速响应,响应时间在1小时以内,规范处置、有效防控风险。 ⑦安全管理要求 乙方对工作人员安全负责,工作人员上岗前必须进行岗前培训,并定期做好安全教育工作,时刻营造安全作业的工作理念。乙方应遵守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组织人员开展值守、巡查工作,并随时接受甲方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 (4)考核管理 ①考核体系 建立“日常检查、月度考核、年度总评”相结合的三级考核体系: 日常检查:甲方每日对人员在岗、履职情况进行抽查;第三方机构内部每班督查不少于4次。 月度考核:围绕市容秩序、安全防范、应急处置、群众满意度、台账规范等指标,结合日常检查情况进行量化评分,评分结果报工作专班审定。 年度评估:由工作专班组织,结合月度考核结果,对全年服务成效进行综合评价。 ②考核结果运用 按照《岳麓山国家大学科技城城市管理综合治理第三方服务外包公司考核办法》,考核结果与服务费直接挂钩(如服务期内该考核办法有更新版本,按最新版本执行)。 2.人员配置要求本项目共需配置100名工作人员,其中,项目负责人1人、综管队长1名、班组长8人、综管队员90人,具体要求如下: (1)项目负责人1人:负责统筹项目管理、对外协调、质量督查、考核落实,负责团队建设与应急指挥。要求专科及以上学历、持四级及以上保安员证同时具备3年以上城市管理安保工作管理经验。 (2)综管队长1人:协助项目负责人开展现场管理、队伍调度、日常督查、台账管理与培训组织。要求专科及以上学历、持四级及以上保安员证同时具备3年以上安保项目管理经验。 (2)班组长8人:分片现场管理,退伍军人优先、2年以上管理经验。 (3)综管队员90人:负责巡查劝导、信息上报、应急处置、重大活动保障,持保安员证。考虑到本项目实施的特殊性及实际需要,所有队员要求18-50周岁,身高170cm以上,高中以上学历,无违法犯罪记录,政审合格,持证上岗。 3.设施设备配置要求根据实际需求,乙方为本项目至少需配备:对讲机46台、执法记录仪10台、喊话器6个、保安当季服装2套/人,警哨100个,反光背心100套,防刺服、警棍、盾牌、头盔等应急照明设备各10套,确保装备满足工作开展需求。乙方须建立完善的设备配置、设备管理、维修保养、设备增补制度,保障装备完好有效,满足日常巡查、交通劝导、应急处突等工作需要。 4.其他要求乙方除开展辖区日常安全防范常态化巡查外,需要协助综合管理、公安、交警等部门开展各类专项整治行动,全程做好现场秩序维护、人员疏导、现场配合保障工作;协助配合环保、街道、社区开展蓝天保卫战、大气污染防治、环境综合治理等相关工作;配合完成文明城市创建、节假日环境秩序保障、校园周边环境提质管控等专项工作;对日常巡查发现的各类问题及时记录、上报、跟踪劝导整改,全力配合甲方完成各项城市综合治理常态化服务保障工作。 三、合同定价方式、付款进度和支付方式 1.合同定价方式:固定总价 2.付款方式: 第1次分期支付金额为1652700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25,说明:完成合同约定的服务内容,根据考核结果按季按实支付,该期为履约验收期第2次分期支付金额为1652700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25,说明:完成合同约定的服务内容,根据考核结果按季按实支付。第3次分期支付金额为1652700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25,说明:完成合同约定的服务内容,根据考核结果按季按实支付。第4次分期支付金额为1652700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25,说明:完成合同约定的服务内容,根据考核结果按季按实支付。 收款账户: 中国工商银行望城县支行(长沙滨江保安服务有限责任公司:1901027009200042045) 3.预付款保函: 否 / 4.支付形式:国库集中支付 四、合同服务期限 合同服务期限: 2026-09-28 —— 2027-09-27 五、服务地点岳麓山国家大学科技城城市管理综合治理外包服务项目服务区域内。六、验收标准和方法 (1)验收主体:甲方为项目的验收主体 验收组织方式: 自行组织 是否邀请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 否 是否邀请专家: 否 是否邀请服务对象: 否 是否邀请第三方检测机构: 否 验收组织的其他事项: 根据长沙市财政局和长沙市审计局《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工作管理的通知》(长财采购[2016]6号)、《关于加强长沙市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工作的通知》(长财采购〔2024〕5号)的规定,项目验收国家有强制性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本项目采用一般程序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中标供应商应将有关的全部资料,包括全部有关技术文件、资料、验收报告等文档汇集成册交付给采购人。 (2)履约验收时间:供应商提出验收申请之日起30日内组织验收 (3)履约验收方式: 一次性验收 (4)履约验收程序: 按照长沙市政府采购履约验收规定的程序。 (5)履约验收的内容: 技术履约验收内容: 按招标文件要求进行验收。 服务履约验收内容: 按招标文件要求进行验收。 商务履约验收内容: 按招标文件要求进行验收。 (6)履约验收标准: 按招标文件要求进行验收。 (7)履约验收的其他事项: 无。 七、知识产权归属和处理方式无。 八、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有权对合同规定范围内乙方的服务行为进行监督和检查,拥有监管权。有权定期核对乙方提供服务所配备的人员数量。对甲方认为不合理的部分 有权要求乙方进行调整。 2.根据本合同规定,按时向乙方支付应付服务费用。 3.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甲方承担的其它责任。 4.审定乙方年度服务目标及年度保安服务计划,并对乙方的管理实施监督检查。 5.在乙方管理期间,如因乙方管理失误造成经济损失,甲方有权向乙方提出索赔,并可终止合同。 6.有权对乙方违反合同有关规定的行为进行经济处罚。 7.依合同规定审查乙方相关管理制度和工作计划,并对乙方在岗位配置上提出合理性建议。 九、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根据本合同的约定向甲方收取相关服务费用。 2.接受项目行业管理部门及政府有关部门的指导,接受甲方的监督。 3.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乙方承担的其它责任。 4.根据有关政策、法规制定本合同各项管理办法、规章制度、实施方案,经甲方审定后自主开展各项管理活动。 5.接受甲方对管理工作的监督与考核、如确因管理重大过失造成甲方工作与之相关方面的经济损失,应予以赔偿。 6.乙方工作人员必须经专业培训一个星期后方可上岗,遵守甲方的规章制度,上岗必须统一着装,佩戴工作牌;爱护甲方的各种设施设备及其他财产。造成损毁的,乙方应承担相应的经济赔偿。 7.乙方自行负责其工作人员各类有效证件及手续的督办和审验,并按要求提供保安人员名册报甲方主管部门备案。 8.乙方必须加强保安队员的教育与管理,若有违法违纪、不遵守甲方规定、行为不轨、身体状况欠佳、自身素质低劣、服务态度差等,甲方有权拒绝其上岗,乙方应及时调离此类人员,并承担因此给甲方及甲方工作人员造成的损失。 9.乙方自行负责其保安队员的病、老、伤、残、亡或其他任何意外事件的处理,并独立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乙方工作人员在履职过程发生自身伤亡、造成第三方人身、财产损害的,全部赔偿、救治、法律责任均由乙方承担。 10.乙方负责统一配发保安人员的通信器材、保安执勤用品及正规的保安服装。 11.乙方配置专职管理人员,负责双方及甲方与保安之间的协调和其他工作,乙方在岗工作人员名册报甲方主管部门备案。 12.乙方接受甲方提出的建议、要求和指导,如需整改的,应在五日内提出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进行整改。 13.本合同满前一个月,乙方向甲方提出是否续签合同事宜。甲方依据考核评定结果和项目的实际情况,决定是否与乙方续签或另行公开招标,乙方应当配合甲方开展履约评估及交接工作。 十、违约责任 1. 甲方自交付之日起30日内支付款项;另有约定的,付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60日。约定采取履行进度结算、定期结算等结算方式的,付款期限应当自双方确认结算金额之日起算。合同明确需检验或验收的,应明确检验或验收期间,约定交付后经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作为支付条件的,付款期限应当自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之日起算;采购人拖延检验或者验收的,付款期限自约定的检验或者验收期限届满之日起算。甲方不得以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变更,履行内部付款流程,或者在合同未作约定的情况下以等待竣工验收批复、决算审计等为由,拒绝或者迟延支付中小微企业款项。甲方存在迟延支付乙方合同款项的,应当承担付款逾期利息。双方对逾期利息的利率约定为年息5%(约定利率不得低于合同订立时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未做约定的,按照每日利率万分之五的标准支付逾期利息。 2. 甲方不得以行政区划调整、政府换届、机构或者职能调整以及相关责任人更替等为由违约毁约。因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改变政策承诺、合同约定的,应当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进行,并依法对乙方因此受到的损失予以补偿。 3.乙方人员、装备配置不达标、服务不达标,按照附件《考核办法》扣分扣款; 4.乙方拒不落实甲方整改要求、年度多次考核不合格,甲方有权依据考核办法终止合同。 十一、成本补偿和风险分担约定1.乙方不得将服务内容转包或分包,一经发现,甲方有权终止协议,而由此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2.乙方服务人员在岗履行工作职责期间,发生自身的人身伤害、伤亡,均由乙方负责处理并承担经济和道义上的责任,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3.乙方违反国家相关法规,与聘用人员发生纠纷,均由乙方负责调解与处理,甲方不承担责任。 十二、不可抗力事件处理 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影响期相同。 2.受阻一方应在不可抗事件发生后尽快用电话通知对方并于事故发生后天内将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等用特快专递或挂号信寄给对方审阅确认。 3.不可抗事件延续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 4.因乙方履职不当造成第三方财产、人身损害全部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十三、合同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根据《政府采购法》第五十条规定: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无 十四、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因本合同引起的争议,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若甲乙双方不能解决争议,可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 向项目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五、合同生效及其他事宜 1.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2.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甲方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乙方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补充协议签订后,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方可作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3.本合同签订日期为2026年9月28日。 十六、合同文件构成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 (1)中标(成交)通知书; (2)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 (3)通用合同条款; (4)采购文件; (5)投标(响应)文件; 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 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自然人签字、法人盖章)。 | 甲方(公章): | 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采购人(甲方)盖章处 | 乙方(公章): | 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供应商(乙方)盖章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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