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黑龙江局232处项目施工阶段全过程及竣工结算阶段造价咨询 招标项目的潜在资格预审申请人应在登陆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s://www.ccgp.gov.cn/),下载填报征集公告附件中的《征集文件申领表》后发送至征集代理机构电子邮箱ronghuizixun@126.com申领征集文件。领取资格预审文件,并于2025年09月15日 09点3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申请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RHGC-2025003
项目名称: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黑龙江局232处项目施工阶段全过程及竣工结算阶段造价咨询
采购方式:邀请招标
预算金额: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详见其他补充事宜。
合同履行期限:自咨询服务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竣工结算完成,并配合结算复核,移交全部资料至招标人为止。咨询人承诺,不以工程延期为由,向委托人提出合同价款以外的咨询报酬。
本项目(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详见其他补充事宜。
三、领取资格预审文件
时间:2025年09月02日 至 2025年09月09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2: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登陆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s://www.ccgp.gov.cn/),下载填报征集公告附件中的《征集文件申领表》后发送至征集代理机构电子邮箱ronghuizixun@126.com申领征集文件。
获取资格预审文件的方式:1 社会公众可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申领征集文件;拟参与本项目的潜在申请人须在征集起止时间内申领征集文件。2征集起止时间要求:请申请人于2025年09月02日17时00分至2025年09月09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节假日不休息,以征集代理机构电子邮箱收到电子邮件时间为准)登陆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s://www.ccgp.gov.cn/)或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下载填报征集公告附件中的《征集文件申领表》后发送至征集代理机构电子邮箱ronghuizixun@126.com申领征集文件。3 与招标相关的补遗书、澄清函、通知等发布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请随时关注,征集人不再另行通知。4征集文件售价:500元/份,售后不退。
四、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组成及格式
详见征集文件
五、资格预审的审查标准及方法
本次征集采用资格审查合格制,由专家评审委员会对各申请人的资格进行审核,最终由征集人在合格的申请人中研究确定拟邀请投标单位,参与后期项目招投标。对于未被邀请的投标单位,征集人不再做任何解释说明。
六、拟邀请参加投标的供应商数量
采用随机抽取的方式邀请 数量待定 家供应商参加投标。如通过资格预审供应商数量少于拟邀请供应商数量,采用下列方式 2。
1.如通过资格预审供应商数量少于拟邀请供应商数量,但不少于三家则邀请全部通过资格预审供应商参加投标。
2.如通过资格预审供应商数量少于拟邀请供应商数量,则重新组织招标活动。
七、申请文件提交
应在 2025年09月15日 09点30分 (北京时间)前,将申请文件提交至详见征集文件。
八、资格预审日期
资格预审日期为申请文件提交截止时间至2025年09月15日前
九、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十、其他补充事宜
1.征集条件
本项目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黑龙江局232处项目已由国家有关部门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黑龙江局二三二处,征集代理机构为黑龙江嵘晖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全额国家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征集人为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黑龙江局二三二处。项目已具备征集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阶段全过程及竣工结算阶段造价咨询进行公开征集。
2.项目概况与征集范围
2.1 项目名称: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黑龙江局232处项目施工阶段全过程及竣工结算阶段造价咨询
2.2 建设地点: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富拉尔基区
2.3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新建库房、车库、备品库、维修间、门卫室等辅助生产用房,新建消防泵房、变配电间等设备用房,新建道路、货场等总图工程,以及消防电气、物流工艺、安防和信息辅助设施等(具体以上级批复为准)。
2.4 本次征集项目工程总投资额:3亿元以上(以上级批复为准)。
2.5招标范围:
(1)施工阶段全过程造价咨询:包括但不限于项目资金使用计划的编制,配合征集人的工程计量(含实施过程中与造价管理有关的现场收方)和合同价款审核,材料、设备询价与核价,工程变更的经济分析,工程变更、工程索赔和工程签证审核,专业分包造价控制(若有),工程造价动态管理,提供工程索赔和反索赔咨询。
(2)竣工结算阶段造价咨询: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所有施工合同的进度款及竣工结算审核并出具竣工结算审核报告;对上级单位竣工结算复核的配合,及其他本项目内与工程造价相关的咨询事宜。
(3)造价咨询单位在施工阶段需组建符合项目实施要求的团队,其中在施工现场工作的派驻代表不得少于2人(其中1人为项目负责人),并接受项目单位的监督考核。
2.6 服务期限:自咨询服务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竣工结算完成,并配合结算复核,移交全部资料至招标人为止。咨询人承诺,不以工程延期为由,向委托人提出合同价款以外的咨询报酬。
2.7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申请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2申请人应提供近3年(2022年、2023年、2024年)或者成立至今(公司成立不足3年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合法有效的财务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财务报表须至少包括现金流量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要求年度财务状况不亏损。
3.3在合同签订前,申请人信誉要求不得存在以下情形:
(1)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处于全国行政区域内有关行政处罚期间;
(2)被人民法院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在被执行期内;
(3)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最近三年(按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推算)没有发生重大造价咨询服务质量问题;
(5)最近三年(按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推算)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没有行贿犯罪行为(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结果为准)。
申请人须提供书面承诺书,格式自拟,提供网上查询截图,加盖公章。
3.4业绩要求: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前3年,指申请人在2022年1月1日起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止(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接过1个类似项目业绩。类似项目指:申请人承接过建安工程造价1亿元及以上的仓库或库房或厂房的工程造价咨询业绩,工程造价咨询服务内容至少包含施工阶段工程造价全过程控制或跟踪审计。
3.5人员要求:
(1)项目负责人要求:拟派项目负责人1人,为申请人本单位在职人员,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证书或全国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证书(注册专业为土建或安装),同时具有工程类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2)项目负责人业绩: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前3年,指申请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在2022年1月1日起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止(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接过的1个类似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业绩。类似项目指:申请人承接过建安工程造价1亿元及以上的仓库或库房或厂房的工程造价咨询业绩,工程造价咨询服务内容至少包含施工阶段工程造价全过程控制或跟踪审计。申请人业绩和申请人拟派项目负责人业绩可重复使用。
注:①申请人提供的业绩为联合体业绩的,其在该业绩中的工作分工应满足本项目类似业绩要求;
②申请人须提供合同复印件、中标通知书复印件或官方网站的中标公示截图(若不能提供中标通知书复印件或官方网站的中标公示截图,则需提供发票复印件)。如上述资料不能体现上述业绩要求的各项指标或需对项目情况作进一步说明的,须提交相关行政部门出具的行政批复文件或业主证明,业主证明须加盖业主单位公章(业主证明须含业主联系人,联系人职务和联系人电话);
③投标人须提供拟派项目负责人有效的注册执业证、职称证、身份证、投标人为其缴纳的连续养老保险证明期限须包含2025年04月至2025年06月证明材料。
(3)其他主要人员要求(除项目负责人外):
①土建专业负责人:1人。
为申请人本单位在职人员,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证书(注册专业为土建),同时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②安装专业负责人:1人
为申请人本单位在职人员,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证书(注册专业为安装),同时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③其他驻场人员:2人,其中土建专业1人,安装专业1人。
为申请人本单位在职人员,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二级及以上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证书。
申请人须提供拟派其他主要人员有效的注册执业证、职称证、身份证、投标人为其缴纳的连续养老保险证明期限须包含2025年04月至2025年06月证明材料。
3.6与征集人存在隶属关系可能影响征集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次征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次征集活动。拒绝申请人借用他人资质或挂靠单位参与征集,一经发现,征集人有权取消申请人资格。征集人接收资料并不表示接受申请人参与本项目后续招标工作,且征集人根据征集情况有权对申请人进行征集考察审核,对未进行后续招标邀请的申请人,征集人有权不予解释。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征集文件的获取
4.1 社会公众可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申领征集文件;拟参与本项目的潜在申请人须在征集起止时间内申领征集文件。
4.2征集起止时间要求:请申请人于2025年09月02日17时00分至2025年09月09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节假日不休息,以征集代理机构电子邮箱收到电子邮件时间为准)登陆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s://www.ccgp.gov.cn/)或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下载填报征集公告附件中的《征集文件申领表》后发送至征集代理机构电子邮箱ronghuizixun@126.com申领征集文件。
4.3 与招标相关的补遗书、澄清函、通知等发布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请随时关注,征集人不再另行通知。
4.4征集文件售价:500元/份,售后不退。
5.征集响应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征集人将不组织进行现场踏勘和召开征集预备会。申请人如有疑问,应将疑问函件的电子文件(word版和带公章的扫描版)发送至电子邮箱ronghuizixun@126.com,并电话告知征集代理机构。
5.2 本项目的征集评审活动通过线下评审纸质响应文件进行。
5.3开启时间(征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09月15日09时30分。
5.4 开启地点:详见征集文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s://www.ccgp.gov.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
7.评标方法及评审委员会的组建
本次征集采用资格审查合格制,由专家评审委员会对各申请人的资格进行审核,最终由征集人在合格的申请人中研究确定拟邀请投标单位,参与后期项目招投标。对于未被邀请的投标单位,征集人不再做任何解释说明。
8.联系方式
征集人: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黑龙江局二三二处
地址: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富拉尔基区
邮编:161041
联系人:张鹏(二三二处)
电话:0452-6121811
征集代理机构:黑龙江嵘晖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哈尔滨市道外区先锋路广告产业园A1栋北门(A9栋对面)五楼
邮政编码:150056
联系人:魏女士
联系电话:18345077602
十一、凡对本次资格预审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黑龙江局二三二处
地址: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富拉尔基区
联系方式:张鹏(二三二处)0452-612181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黑龙江嵘晖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哈尔滨市道外区先锋路广告产业园A1栋北门(A9栋对面)五楼
联系方式:魏女士 1834507760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魏女士
电 话:1834507760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