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公告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东方枢纽核心功能区总体形象提升工程(前期临时围墙等工程)招标人为上海东方枢纽投资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建设规模与招标范围
2.1建设规模:
围墙临时设施工程范围:
南围墙及大门范围:西侧接金亭桥,往南布置约50米后转至停车场继续向东布置,总长约317米;南大门位于金亭桥第一个桥墩向西约60米处,大门长约18米。
北围墙范围:位于美兰路南侧,西起川汇路,东接香格里拉路,总长约500米。
2.2招标范围:
围墙场地的平面布置、设计深化,南大门的设计深化,旗杆、高杆灯、交通信号灯、道路导向牌、道闸、监控等附属设施;告围墙涉及的基础开挖、土方、场地清表、电线线路铺设及后续拆除工作等工作,未尽之处详见招标图纸。
2.3计划施工工期:约46日历天,具体如下:
计划开工日期: 2025 年 8 月 15 日。
计划竣工日期: 2025 年 9月 29 日。
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其以上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其以上施工资质。
3.2、项目负责人必为投标人本单位的工作人员,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已注册于投标人且有安全B证,在有效期内)。
3.3、投标人须具备有效期内安全生产许可证;非上海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需在上海备案。
3.4、2022年1月1日至今投标人未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于2025年7月24日至2025年7月28日(3日及以上的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1:00时,下午13:3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上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s://www.shggzy.com”线上报名完成后,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需加盖公章)、资质证书复印件(需加盖公章)、有效期内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需加盖公章)至上海市光新路88号中一国际商务大厦13A层06室获取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现金),售后不退。
4.3凡愿参加投标的合格投标人应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按照规定获取招标文件,逾期不再办理。未按规定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将被拒绝。
注:1、线下获取招标文件后须在规定时间内至“上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s://www.shggzy.com”线上完成招标文件下载,否则在投标阶段时视为无效投标。
2、潜在投标人须保证获得招标文件需提交的资料和所填写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因潜在投标人递交虚假材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潜在投标人承担。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开标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8月14日9时30分,地点为上海市光新路88号中一国际商务大厦13A层指定会议室。
5.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5.3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开标地点:同投标地点。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上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www.shggzy.com)发布,并同步至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
7、其他
本项目设置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为10万元人民币(壹拾万元整)。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仅接受银行保函。银行保函申请人必须是投标人,保证人必须是投标人基本账户的开户银行或其上级银行。借用他人授信额度的或通过银行保证业务内部委托开具的保函均视为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上海东方枢纽投资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金亮
电 话:33066718
地 址:上海市浦东新区祝潘公路90号
招标代理:上海中鑫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上海市光新路88号中一国际商务大厦13A层
联 系 人:俞青、郑皓
电 话:63056303、63042615-822
电子邮箱:554713049@qq.com
日期:2025年7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