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保财险天津和平支公司宣传视频服务采购项目供应商征集公告
一、 公告说明
和平支公司合作修理厂赋能服务采购项目已启动,现征集优秀供应商,征集时间自2025年8月5日至2025年8月12日,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参与。
二、 项目需求
(一)项目情况:本项目选定1家供应商,为我公司提供视频制作服务采购项目的供应商。
(二)采购内容:
1.负责脚本编写和设计,拍摄场景选取、布景、布光等工作。
2.负责视频拍摄、视频剪辑、后期制作、视频清晰度转换等工作。
3.能够将人保产品在视频中很好呈现,并融入到修理厂场景中。
4.到修理厂实地拍摄,能够总结、凸显各修理厂运营特点和客户群体,根据不同客户群体推荐不同的人保保险产品;
5.宣传视频清晰度应达到1080P以上。
拍摄要求:每个宣传视频介绍人保公司保险产品不少于3个,每个产品介绍不少于1分钟;拍摄修理厂工作场景不少于3个,每个场景不少于1分钟;如需修理厂人员或渠道经理出境介绍人保公司保险产品,应做好拍摄指导以及彩排工作,每个产品介绍不少于半分钟。为10个修理厂制作宣传视频,共制作10个宣传视频。
6.确保视频中使用的音乐、素材等不侵犯第三方版权,若因侵权导致纠纷,由供应商承担全部责任。
7.按合同约定时间交付高清成片及原始素材。
8.未经书面同意,不得泄露合作涉及的商业保密或修理厂内部信息。
三、 供应商资质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供应商必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并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且注册资本金不低于本项目预算总金额。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提供经审计的上一年的年度财务报告(注:成立时间不足1年的,提供自成立至今的财务报表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供应商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证明材料或书面声明。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经营状况良好,且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供应商提供经营状况良好,且参加招采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的书面声明或承诺。
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的投标;存在管理关系的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供应商须提供承诺书。
8.供应商须就本单位主要负责人(董事、监事、高管、财务负责人等)与我公司员工不存在亲属关系进行预先申明。
9.本项目非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市和平支公司
地址:天津和平区岳阳道114号
项目报名联系人:庞倩
电话:13512823999
特此公告
人保财险天津市和平支公司
2025年8月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