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豫能投资集团榆树泉煤矿中央水泵房智能化配件年度采购公告
一、采购条件
本项目采购人为库车市科兴煤炭实业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该批项目进行公开询比价采购。
标段报价截止时间:2025年08月20日 10:00。
二、采购内容及要求
(1)采购明细
序号
|
产品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项目单位
|
中央水泵房智能化配件
|
|
|
榆树泉煤矿
| ||
1.
|
PLC1200
|
含泵房集控软件6ES7217-1AG40-OXBO
原厂家为南京北路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件
|
1
| |
2.
|
人机界面
|
KC01-102T
原厂家为南京北路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件
|
1
| |
3.
|
RS485/CAN网关
|
BL-CM21
原厂家为南京北路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件
|
1
| |
4.
|
电机接口板
|
MOTORCONTROL
原厂家为南京北路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件
|
1
| |
5.
|
10DI6AI信号采集转换板
|
10DI6AI_CAN
原厂家为南京北路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件
|
1
| |
6.
|
4模拟量采集转换板
|
4AI_TO_CAN
原厂家为南京北路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件
|
1
| |
7.
|
6PT100采集转换板
|
6PT100_TO_CAN
原厂家为南京北路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件
|
1
| |
8.
|
8开关量采集控制板
|
8DIDO_TO_CAN
原厂家为南京北路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件
|
1
| |
9.
|
工业以太网交换机
|
BL-S205-2F
原厂家为南京北路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件
|
1
| |
10.
|
开关电源
|
MDR-100-24
原厂家为南京北路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件
|
1
| |
11.
|
CAN转以太网模块
|
ACNET-622-BL2
原厂家为南京北路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件
|
1
| |
12.
|
矿用本安型操作台采集控制主板
|
CTLBOX_CC
原厂家为南京北路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件
|
1
| |
13.
|
矿用隔爆型电源箱
|
DXB1140/660(A)(输入AC1140V,输出AC660V和AC127V)原厂家为陕西航泰
|
台
|
1
| |
14.
|
矿用隔爆兼本质安全型阀门电动装置控制箱
|
KXJC-3×10/660(380)DZ (含KXJC-3×10/660(380)DZ软件)
原厂家为南京北路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台
|
1
| |
15.
|
矿用液位传感器
|
GUY5(A)(投入式,含GUY5(A)软件)
原厂家为南京北路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台
|
1
| |
16.
|
矿用本安型水位传感器(超声波)
|
GUC10
原厂家为山东源创智联
|
台
|
1
| |
17.
|
本质安全型温度传感器
|
GWD100(A)(含GWD100(A)软件)
原厂家为南京北路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个
|
1
| |
18.
|
矿用本安型振动传感器
|
GBD20
原厂家为南京北路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台
|
1
| |
19.
|
矿用本质安全型压力变送器(正压)
|
GYD10 (0~10MPa)
原厂家为上海鼎鑫
|
台
|
1
| |
20.
|
矿用本安型热式流量开关
|
GLR0.5 (含GLR0.5软件)
原厂家为南京北路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台
|
1
| |
21.
|
矿用隔爆兼本质安全型数字超声波流量计
|
LCZ-803(B)
原厂家为唐山大方汇中
|
台
|
1
| |
22.
|
矿用浇封兼本安型直流稳压电源
|
KDW127/12B(A)(含KDW127/12B(A)软件)
原厂家为南京北路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台
|
1
| |
23.
|
NVR
|
DS-8616N-I9-V3(支持16路视频接入)
原厂家为海康威视
|
台
|
1
| |
24.
|
矿用本安型交换机
|
KJJ12(A)(含KJJ12(A)软件)千兆交换机
原厂家为南京北路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台
|
1
| |
25.
|
矿用隔爆型阀门电动装置
|
QB3.5/0.6(127)(A) (DN25,PN25)
原厂家为常州兰陵
|
台
|
1
| |
26.
|
矿用隔爆型阀门电动装置
|
ZB20-24(660)(DN100,PN25)
原厂家为常州兰陵
|
台
|
1
| |
27.
|
矿用隔爆型阀门电动装置
|
ZB30-24(660)(DN150,PN40)
原厂家为常州兰陵
|
台
|
1
| |
28.
|
矿用隔爆型阀门电动装置
|
ZB30-24(660)(DN150,PN25)
原厂家为常州兰陵
|
台
|
1
|
(2)本次采购拟签订1年期限的单价协议,中标单位根据使用方的订货通知进行发货;每批次订货出卖人不得因数量少而拒绝或延期供货。投标人报价为供货范围内含税到货价,包含产品出厂价格、运输费、保险费、装卸费、其他相关税费等;除采购文件明确约定的外,买受人不承担其他任何价款或费用。
(3)投标人报价时务必准确填写税率,增值税专用发票按照13%税率执行。投标报价及响应文件中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单价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4)交货期:合同签订后接到送货通知单20天内送货到使用方现场,运费由供货方承担;无法按期交货的,必须于2日内以书面形式答复买受人实际交货期及延期原因,并经买受人同意,否则,买受人有权中止或解除合同。
(5)付款方式:出卖人提供使用方开具的验收单及13%增值税专用发票挂账后12个月内付清货款(中标单位不得要求每月付款比例),付款以银行承兑汇票为主。(不允许负偏离)
(6)质保要求:货物验收合格后12个月(易损件除外)。
(7)交货地点:库车市科兴煤炭实业有限责任公司。
(8)质量标准:执行行业标准、国家标准;
(9)报名要求:1、生产厂家需上传营业执照、标书费缴纳凭证;2、代理商需上传自身营业执照、厂家授权证明、厂家营业执照、标书费缴纳凭证。
(10)报价要求:报价同时备注物资品牌且必须上传响应文件(格式见附件)否则报价无效; 投标人在报价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提交的报价和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撤回,报价时间截止后将无法再修改。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以下若有一项不满足则取消投标人资格,报价无效)
1、本次采购要求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须具备相应货物的供应能力,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保障如期交货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