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安县哈拉海镇中心小学食堂大宗食材采购项目
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农安县哈拉海镇中心小学食堂大宗食材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 2026 年 1 月 22 日至 2026 年 1 月 28 日每天上午 8 时 30 分至 11 时 30 分,下午 13 时 00 分至 17 时 00 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通过现场 恒信咨询管理有限公司(长春市南关区人民大街7350号阳光名家办公楼2楼右侧)或邮箱 13204307295@163.com 获取磋商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HXZX-ZB-2026-06
2.项目名称:农安县哈拉海镇中心小学食堂大宗食材采购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人民币壹佰万元整(¥1,000,000.00)
最高限价:人民币壹佰万元整(¥1,000,000.00)
5.采购范围:米、面、油、肉类、蔬菜、调料等大宗食材。
6.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7.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8.服务标准:符合国家、省市及有关部门关于环境和食品卫生要求的标准及采购需求相关质量标准。
9.服务要求:
(1)服务要求:米、面、油、调料类,根据需求每周或间周送达;
(2)蔬菜、肉类每日早6:00前送达;
(3)如有临时食材短缺或有食材不合格情况,商家应在接到甲方通知后30分钟内 完成补充或更换。
10.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11.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是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具备有效营业执照或其他证明材料。有良好的履约信誉;并在人员、设备、技术、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供应商按照《长春市财政局关于加强政府采购信用体系建设简化供应商资格条件有关事项的通知》(长财采购〔2022〕2066号)文件要求在响应文件中提交反映其财务状况、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情况的资格条件承诺函(加盖公章),并对资格条件承诺函有关内容的真实性、有效性、合法性负责。
3.3信誉要求:
(1)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2)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3)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4)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书、网站查询截图)。
3.4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5具备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或备案。
3.6具有有效的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供应商若为经销商须提供生产企业的)。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 2026 年 1 月 22 日至 2026 年 1 月 28 日
每天上午 8 时 30 分至 11 时 30 分,下午 13 时 00 分至 17 时 00 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恒信咨询管理有限公司(长春市南关区人民大街7350号阳光名家办公楼2楼右侧)
3.获取方式:
3.1 现场获取:持以下材料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到恒信咨询管理有限公司(长春市南关区人民大街7350号阳光名家办公楼2楼右侧)现场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1)有效营业执照或其他证明材料;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如有)(格式详见附件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如有);
(3)供应商须提供本公告第二条“申请人资格要求”中第3.3款(1)项要求的加盖公章的承诺书,(2)(3)(4)项要求的加盖公章的网站查询截图;
(4)供应商须提供本公告第二条“申请人资格要求”中第3.5及3.6款项要求的资质证件;
3.2 邮件获取:将以下材料原件扫描件加盖公章发送到恒信咨询管理有限公司邮箱: 13204307295@163.com 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1)有效营业执照或其他证明材料;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如有)(格式详见附件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如有);
(3)供应商须提供本公告第二条“申请人资格要求”中第3.3款(1)项要求的加盖公章的承诺书,(2)(3)(4)项要求的加盖公章的网站查询截图;
(4)供应商须提供本公告第二条“申请人资格要求”中第3.5及3.6款项要求的资质证件;
4.文件售价: ¥1,000.00 元,逾期不售,售出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截止时间: 2026 年 2 月 5 日 09 时 30 分(北京时间)
2.地点:恒信咨询管理有限公司(长春市南关区人民大街7350号阳光名家办公楼2楼右侧)
五、响应文件开启
1.时间: 2026 年 2 月 5 日 09 时 30 分(北京时间)
2.地点:恒信咨询管理有限公司(长春市南关区人民大街7350号阳光名家办公楼2楼右侧)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竞争性磋商公告期限
本次竞争性磋商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采购公告期限为三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代理费用收取方式及标准:参照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在该文件收费标准的基础上打六折向中标人收取。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农安县哈拉海镇中心小学
地址:农安县哈拉海镇
联系人:吕柏东
联系方式:1580444560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恒信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长春市南关区人民大街7350号阳光名家办公楼2楼右侧
联系人: 徐先生
联系方式: 13204307295 0431-8938888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徐先生
联系方式: 13204307295 0431-89388887
附件1: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投标人名称: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扫描件
投标人: (盖单位章)
年 月 日
授权委托书
本人 (姓名)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 (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参加 (项目名称)领取招标文件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自签署之日起 天。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扫描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扫描件
供 应 商: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身份证号码: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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