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甲乳外科、神经外科等一批器械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四川省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以下简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5年10月10日 09时0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本项目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实行电子化采购。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N5134012025000184
项目名称:甲乳外科、神经外科等一批器械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2,184,249.20元
采购需求:详见采购需求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
采购包1:30日
采购包2:30日
采购包3:30日
采购包4:30日
采购包5:30日
采购包6:30日
采购包7:30日
采购包8:30日
采购包9:30日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参与:
采购包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2: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3: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4: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5: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6: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7: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8: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9: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无
采购包2:无
采购包3:无
采购包4:无
采购包5:无
采购包6:无
采购包7:无
采购包8:无
采购包9: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1)采购的所有产品及其配置产品须符合《医疗器械注册管理办法》要求并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备案凭证。
(2)供应商须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要求,并针对其自身生产的产品需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生产备案凭证,针对非自身生产的产品需提供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或经营备案凭证(已提供包含二类备案的多证合一营业执照的供应商除外)。。
采购包2:
(1)(1)采购的所有产品及其配置产品须符合《医疗器械注册管理办法》要求并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备案凭证。
(2)供应商须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要求,并针对其自身生产的产品需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生产备案凭证,针对非自身生产的产品需提供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或经营备案凭证(已提供包含二类备案的多证合一营业执照的供应商除外)。。
采购包3:
(1)(1)采购的所有产品及其配置产品须符合《医疗器械注册管理办法》要求并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备案凭证。
(2)供应商须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要求,并针对其自身生产的产品需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生产备案凭证,针对非自身生产的产品需提供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或经营备案凭证(已提供包含二类备案的多证合一营业执照的供应商除外)。。
采购包4:
(1)(1)采购的所有产品及其配置产品须符合《医疗器械注册管理办法》要求并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备案凭证。
(2)供应商须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要求,并针对其自身生产的产品需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生产备案凭证,针对非自身生产的产品需提供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或经营备案凭证(已提供包含二类备案的多证合一营业执照的供应商除外)。。
采购包5:
(1)(1)采购的所有产品及其配置产品须符合《医疗器械注册管理办法》要求并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备案凭证。
(2)供应商须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要求,并针对其自身生产的产品需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生产备案凭证,针对非自身生产的产品需提供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或经营备案凭证(已提供包含二类备案的多证合一营业执照的供应商除外)。。
采购包6:
(1)(1)采购的所有产品及其配置产品须符合《医疗器械注册管理办法》要求并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备案凭证。
(2)供应商须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要求,并针对其自身生产的产品需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生产备案凭证,针对非自身生产的产品需提供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或经营备案凭证(已提供包含二类备案的多证合一营业执照的供应商除外)。。
采购包7:
(1)(1)采购的所有产品及其配置产品须符合《医疗器械注册管理办法》要求并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备案凭证。
(2)供应商须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要求,并针对其自身生产的产品需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生产备案凭证,针对非自身生产的产品需提供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或经营备案凭证(已提供包含二类备案的多证合一营业执照的供应商除外)。。
采购包8:
(1)(1)采购的所有产品及其配置产品须符合《医疗器械注册管理办法》要求并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备案凭证。
(2)供应商须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要求,并针对其自身生产的产品需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生产备案凭证,针对非自身生产的产品需提供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或经营备案凭证(已提供包含二类备案的多证合一营业执照的供应商除外)。。
采购包9:
(1)(1)采购的所有产品及其配置产品须符合《医疗器械注册管理办法》要求并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备案凭证。
(2)供应商须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要求,并针对其自身生产的产品需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生产备案凭证,针对非自身生产的产品需提供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或经营备案凭证(已提供包含二类备案的多证合一营业执照的供应商除外)。。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09月12日至2025年09月17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
途径: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投标(响应)管理-未获取采购文件中选择本项目获取招标文件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10月10日 09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投标(响应)管理在线提交响应文件
五、开启
时间:2025年10月10日 09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开标/开启大厅参与开启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无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西昌市人民医院
地址:西昌市顺河路101号
联系方式:0834-217118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凉山彝族自治州西昌市大巷口下街50号(西美尚品德育楼8楼1号)
联系方式:0834-376824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先生
电话:0834-3768244
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09月1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