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阳高级中学北湖校区二期食堂一层学生服务中心-书店经营管理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项目地区 河南一、磋商项目名称及编号:1.1项目名称:信阳高级中学北湖校区二期食堂一层学生服务中心-书店经营管理服务项目;1.2项目编号:HNMX-CG-2612。二、磋商项目简要说明:2.1磋商预算价(最低限价):100000.00元/年;2.2最低限价:100000.00元/年;2.2项目地点:信阳高级中学;2.3采购范围:信阳高级中学北湖校区二期食堂一层学生服务中心-书店经营管理服务项目,面积112.60㎡,具体内容详见磋商文件第五章。2.4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2.5服务质量要求:满足采购人要求;2.6标包划分:本项目共分一个标包;2.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三、供应商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供应商应通过“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供应商需提供查询截图;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四、磋商文件的获取4.1凡有意参加磋商者,请于2026年2月2日至2026年2月6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5: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报名。4.2报名时须提供资料:请潜在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委托人携带以下材料进行报名:4.2.1法人持本人身份证或被授权人持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4.2.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4.2.3提供2024年度的财务报告或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4.2.4依法纳税和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提供2025年1月以来任意3个月内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新成立公司不足3个月的按已缴纳月份提供,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4.2.5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证明的承诺(格式自拟);4.2.6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格式自拟);4.2.7“信用中国”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记录查询结果截图;4.2.8“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公示的公司基础信息包含股东及出资信息;备注:供应商应按以上顺序整理并胶装成册并加盖供应商公章的复印件一套,以上所有材料均须出示有效原件,所有原件、复印件必须是清晰、完整的。4.3磋商文件售价300元/份,售后不退。五、响应文件的递交5.1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6年2月10日9时00分,地点为:详见招标文件;5.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备注:发送(公司名称+项目名称+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到邮箱获取《登记表》联系人:苏工手机:13011866500邮箱:zbcg2888@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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