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多项目,见明细其他电力综合装置(招标编号:NWZ260214-2957-112199) , 招标人为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炼化分公司 , 招标项目资金来自 国有资金占主导地位 , 出资比例为 100 %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其他电力综合装置 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 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概况 |
|---|---|---|
| 1 | 多项目,见明细 | / |
2.2 招标范围
| 序号 | 物资描述 | 数量 | 单位 |
|---|---|---|---|
| 1 | 其他电力综合装置 | 1.000 | 批 |
| 2 | 1KV以下微机保护装置 | 1.000 | 批 |
| 3 | 其他电力综合装置 | 1.000 | 批 |
| 4 | 1KV以下微机保护装置 | 1.000 | 批 |
| 5 | 其他电力综合装置 | 1.000 | 批 |
| 6 | 1KV以下微机保护装置 | 1.000 | 批 |
| 7 | 其他电力综合装置 | 1.000 | 批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本款提出的资质、业绩等要求,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1.1 资质要求。
(1)投标人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按照“三证合一” 登记制度登记,执照有效。(2)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的企业(公司);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相互间存在直接控股关系或间接控股关系或管理关系的两个及两个以上的企业(公司)。具备前述情况之一的,只能由其中一家企业(公司)参加投标。如出现同时投标的情况,该多名投标人将同时被拒绝参加本项目投标。(3)母公司投标的、标的物是其某一子公司生产的,除提供母公司自身投标响应文件外,还需提供生产标的物的子公司的产品资质材料;且中标后标的物必须在该子公司生产制造。投标人需提供由法人或法人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标的物产地承诺文件。(4)投标人必须是所投产品制造商(具有整台设备研发、生产和组装能力,不允许贴牌),投标人需提供由法人或法人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函。不接受代理商、流通商、联合体投标。3.1.2 财务要求。
无3.1.3 业绩要求。
(1)投标产品运行业绩:提供的业绩必须与本次招标技术开标一览表所填写的投标产品为同一系列产品业绩。在国内或国外具有不少于三年(2022年12月之前已开票的业绩)的正式运行经验。提供3份的投标产品业绩证明,其中至少一份单笔供货合同产品数量不低于300台。提供清晰合同复印件和对应发票复印件,(发票还必须通过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中“供应商发票”模块提供发票信息)。业绩清单必须按《产品业绩清单模板-资格审查项》填写。少提供任何一项否决投标。(2)提供2022年11月~2025年11月低压综合保护装置业绩清单(以开票日期统计)。总数量不足3000台(套)者否决。业绩清单必须按《产品业绩清单模板-资格审查项》填写。提供清晰合同复印件和对应发票复印件,发票还必须通过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中“供应商发票”模块提供发票信息。少提供任何一项否决投标。3.1.4 信誉要求。
(1)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未被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政务服务平台列入安全生产严重失信主体名单。(2)投标人未处于被中国石化给予风险停用、违约停用处理期内。(3)投标人近两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4)投标人不存在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不存在进入清算程序,或者被宣告破产,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3.1.5 其他要求。
(1)6、投标人承诺使用的原材料、外购件或产品应优先选用通过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节能产品认证或国家认可的其他认证的节能环保产品或材料。严禁使用列入国家有关部门已发布“高污染、高环境风险”产品名录的,列入淘汰落后生产工艺装备和产品指导目录的,国家限制或不鼓励生产、采购、使用的其他高耗能、高污染类产品。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2)提供国家认可机构出具且处于有效期内的投标物资型式试验报告,没有或不提供或报告不全的,否决投标。其中电磁兼容试验项目需有发射试验、辐射射频电磁场抗扰度、工频磁场抗扰度、静电放电抗扰度、射频场感应的传导骚扰的抗扰度、快速瞬变抗扰度、慢速阻尼振荡波抗扰度、浪涌抗扰度、电压暂降、电压中断、直流中的交流分量(纹波)、缓降/缓升抗扰度、工频抗扰度。出具型式试验报告的机构为:许昌开普检测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电科院(电力工业电力系统自动化设备质量检验测试中心、电力工业电气设备质量检验测试中心)、国家电力科学研究院试验检验中心或其它同等国家认可机构。(3)投标产品中电动机保护必须具有CCC认证,并提供有效期内的证书复印件。(4)提供的产品能完全满足招标文件的技术要求,并对技术规范中所有★和▲条款逐条做出响应,★项只要有一项不满足即否决投标,其它▲项累计5项或以上否决投标。对★和▲项中的设备结构、技术参数等项目要求,应做出具体和详细的实质响应。响应表需列出投标产品的具体技术参数等相关信息,并辅以图纸、说明书、专利、检验报告或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承诺书仅适用无法提供前几条证明资料的条款)等能够证明或保证参数达标的相关资料。只列“响应”二字的视为无效,将被否决。 按招标文件要求提报由法人或法人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附件《技术要求响应表》。(5)投标供应商需安排技术人员到现场进行售后服务,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提供现场安装的指导和试车支持,委派专业工程师对用户操作人员进行保护整及故障分析等培训。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招标物资由投标人自行生产,招标文件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投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流通商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招标文件开始售卖时间 2026年2月4日17时40分 至 2026年2月9日17时40分 (北京时间,下同),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s://***/)下载电子招标文件。如投标人需要纸质版招标文件,请联系天津招标中心,联系人张雨薇。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100.00 元,售后不退。
4.3 尚未注册的投标申请人须在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s://***/)注册,填报基本信息(基本信息包括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银行账户信息等)。投标人务必确保注册信息准确。如注册信息有误,可能导致投标人无法购买招标文件、缴付投标保证金、收回投标保证金、取得费用发票、签约等。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年2月27日9时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s://***/)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本次招标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不接受纸质版投标文件。
开标时间:2026年2月27日9时0分。
开标地点: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s://***/)。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s://***/)上发布。公告信息同时推送至中国石化物资采购电子商务平台(https://***/)、易派客电子商务平台(https://***/)和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s://***/)。
7.异议投诉管理
异议投诉办公室负责归口管理异议投诉。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请在2026年2月17日前,在“易派客”网站(https://***/)“投诉/曝光台→异议投诉”页面,或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s://***/)“投标管理-异议管理”页面填报提交,或发送至wzyyts@sinopec.com。
8.投标说明
无
9.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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