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07-06-04A-2025-D-F-E13449
二、项目名称:2025年中山市生态环境局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技术评估服务项目
三、采购结果
合同包1(2025年中山市生态环境局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技术评估服务项目1):
废标理由:招标文件P39页 商务部分中“投入人员情况(二)中 注③ 要求提供的证书复印件(资格证)与要求具有的证书(职称证)出现不一致,容易出现歧义。
合同包2(2025年中山市生态环境局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技术评估服务项目2):
废标理由:招标文件P42页 商务部分中“投入人员情况(二)中 注③ 要求提供的证书复印件(资格证)与要求具有的证书(职称证)出现不一致,容易出现歧义。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2025年中山市生态环境局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技术评估服务项目1):
主要标的信息:无(废标)。
合同包2(2025年中山市生态环境局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技术评估服务项目2):
主要标的信息:无(废标)。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何志坚、林楚杰、赵丽春、林星、盘京(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 | 以采购项目各采购包预算作为招标代理服务费的计算基数。招标代理服务费收费采用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方式。收费标准按如下计费标准计费:100万元以下:费率:1.5%;100~500万元:费率:0.8%;500~1000万元:费率:0.45%;1000~5000万元:费率:0.25%。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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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包号 | 合同包名称 | 代理服务费金额(万元) | 收取对象 |
1 | 2025年中山市生态环境局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技术评估服务项目1 | 0 | 无 |
2 | 2025年中山市生态环境局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技术评估服务项目2 | 0 | 无 |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停止评标工作的理由:基于本项目公开招标文件中“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及投标人进行的本次采购活动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配套的法规、规章、政策。”的规定,并根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六十五条 评标委员会发现招标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标工作无法进行,或者招标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应当停止评标工作,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沟通并作书面记录。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确认后,应当修改招标文件,重新组织采购活动。”的规定,评标委员会与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沟通并经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确认后,决定停止本项目的评标工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中山市生态环境局
地址:中山市东区街道中山三路26号
联系方式:0760-8831925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中山分公司
地址:广东省中山市石岐区南江路3号3幢6楼
联系方式:0760-8811388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鹏、沈银玲、盛菲、李涛、纪玩波、张焕、冯锦彬、刘榕、陈晓婷、梁令凝、冯琳舒、冯霭欣
电话:0760-88113889
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中山分公司
2025年07月1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