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铁西区勋望小学建南教育集团九路校区、沈辽路分校、齐贤校区教学楼防水改造工程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08月04日 10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5-210106-00046
项目名称:铁西区勋望小学建南教育集团九路校区、沈辽路分校、齐贤校区教学楼防水改造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658949.44
最高限价(元):658949.44
采购需求:查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铁西区勋望小学建南教育集团九路校区、沈辽路分校、齐贤校区教学楼防水改造工程
2.采购内容:铁西区勋望小学九路校区(防水面积1700平)、沈辽路分校(防水面积2500平)、齐贤校区(原齐贤二校)(防水面积1500平)三个校区教学楼防水改造。
3.采购人:沈阳市铁西区勋望小学
4.项目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二、技术要求
1.成交供应商依据本采购文件要求,结合现场情况,提供采购范围内所需全部技术实施方案、施工组织计划方案、设备、材料等,并运抵采购人施工现场,完成施工,直至交付采购人并满足使用要求。
2.本技术标准及要求提出的是最低限度的技术要求,并未对所有内容及技术细节做出规定,也未充分引述有关标准和规范的条文,投标供应商应提供符合施工相关标准和本技术要求的技术及优质产品;
3.本技术标准及要求所使用标准和投标供应商所执行标准不一致时,按最新较高标准执行;
4.本技术标准及要求规定了投标供应商所提供技术、设备、材料等的一般技术规定。采购人有权拒绝不符合本采购文件规定的任何一种技术、设备或材料;
5.成交供应商需无条件免费清理所承包工程所产生的垃圾,保证现场清洁卫生,相关费用包含在投标报价中,不单独列项。
6.成交供应商在施工过程中应注意安全生产,对工作人员进行培训及安全教育,相关工作人员持证上岗,对施工现场地下的各种管线及周围建筑物需采取有效保护措施,如造成损坏及由此引发的人身安全和事故,成交供应商承担一切后果和损失。如由成交供应商原因导致成交供应商人员、采购人或第三方人员伤亡的,一切责任由成交供应商承担,并进行经济赔偿;由成交供应商原因造成采购人财产损坏或损失的,一切责任由成交供应商承担,并进行经济赔偿。
7.成交供应商需自行解决材料堆放场地、仓库、临时设施(成交供应商自用)及采购人未承诺提供的一切施工所需的设施及条件,相关费用包含在投标报价中。
★三、商务要求
1.结算价格以最终审计为准。
2.工期:25日历天(按甲方项目进度要求),具体以签订合同为准。
3.付款方式及条件:竣工验收完成,且提交竣工档案,经有关部门审计并出具结算审计报告后,根据财政拨款进度支付至竣工结算价的97%,剩余3%待质保期结束后支付。
4.质量标准:合格
5.质保期:5年,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
6.验收:
(1)验收标准:执行行业标准
(2)验收程序:执行辽宁省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的通知(辽财采[2017]603号)
(3)验收报告:由采购人出具
(4)组织验收主体:本项目的履约验收工作由采购人依法组织实施。
合同履行期限:25日历天(按甲方项目进度要求),具体以签订合同为准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落实政策为促进中小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支持脱贫攻坚等相关政策等。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工程类项目。
(2)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建筑业。供应商应对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确定企业规模。
(3)中小企业是指《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中规定的中小企业单位。
(4)根据《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须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
(2)供应商须具备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二级建造师(含)以上资格,具备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07月23日16时00分至2025年07月31日00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08月04日 10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六、开启
时间:2025年08月04日 10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电子文件上传至辽宁政府采购网,备份文件递交到铁西区财政事务服务中心A座(沈阳市铁西区重工街北一西路54号)五楼开标室。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1.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298号)。请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因未办理相关手续造成的所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供应商应认真学习辽宁政府采购网电子文件制作指南,并按照招标文件和电子评审系统要求进行投标信息填报、电子文件编制、盖章或电子签章等工作。因未按要求制作投标文件或未在规定时间内上传投标文件所造成的所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3.请供应商报名时,在报名界面填写本项目授权委托人的联系方式、邮箱,以确保采购文件变更时代理机构能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 4.供应商出现以下(1)(2)情形的,视为放弃投标;出现(3)情形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1)因供应商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 (2)因供应商自用设备原因造成的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上传文件或投标报价等问题影响电子评审的; (3)因供应商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 5.供应商需自行准备电子设备进行现场或远程解密,解密时间不得超过30分钟。
十、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沈阳市铁西区勋望小学
地址:沈阳市铁西区南九中路1号
联系方式:024-2541020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辽宁中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沈阳市皇姑区黄河大街56-39号中粮广场F座707
联系方式:024-31991557
邮箱地址:lnzhongchengguanli@163.com
开户行:中信银行沈阳胜利支行
账户名称:辽宁中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账号:811290101100093938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田野、张唯
电话:024-319915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