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台江第五中心小学改扩建项目全过程咨询(重新招标)
答疑纪要及补充通知(一)
招标编号:E3501030102802045002
各投标人:
现就对福州市台江第五中心小学改扩建项目全过程咨询(重新招标)有关招标人对潜在投标人疑问的答疑及补充通知如下:
一、问题与答复
问题1、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中投标人类似业绩的注②与注④存在表述矛盾,具体疑问如下:注②要求类似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业绩需包含本项目服务范围不少于 4 项内容且含工程设计或工程监理服务,注④要求联合体牵头方业绩需包含工程勘察、工程设计、造价咨询、工程监理中的 4 项且均由牵头方承接,两者对业绩包含的服务内容范围、具体要求不一致,建议明确业绩认定的统一标准。
答:详见补充通知部分第1点。
问题2、设计咨询的服务项是否属于招标文件中全过程工程类似项目业绩中的工程设计。
答: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问题3、招标文件特设条件毫无理由,违反福州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文件编制负面清单,潜在投标人无法正常公平参与项目。投标第三章评标办法2.2.4(3) (1)投标人类似业绩要求牵头人独立承揽四项内容,排斥联合体投标业绩,极为不合理 (2)企业资质资质,仅要求岩土(勘察)乙级,违规设置岩土工程甲级加分,建议修改为岩土工程(勘察)甲级得0.4分 (3)本项目规模工艺无特殊性,却设置9名教高加分,福建省内同时具备9名教高的设计院屈指可数,有明显指向性综合所述,为福建某设计院量身定制加分条件,潜在投标人无法正常公平参与项目。
答:按招标文件规定执行。本项目严格按照《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建设全过程咨询管理规定(试行)》的规定和福州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文件编制负面清单2024版规定执行。类似业绩并无只支持独立投标人提供的业绩,也支持联合体牵头人业绩。资质和人员加分项也按要求分档均衡设置。根据营商环境精神本项目面向全国招标没有限定仅省内企业参与符合《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印发〈工程项目招投标领域营商环境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发改办法规〔2019〕862号)文件要求。
二、补充通知
1、原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中投标人类似业绩的注②与注④修改为:“②类似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业绩的服务内容必须包含本项目服务范围内(工程勘察、工程设计、造价咨询、工程监理)不少于4项内容,否则业绩不予认定。”、“④类似业绩应由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提供。类似项目以联合体方式承接的业绩可以作为该类似项目联合体成员的业绩,且独立承揽该业绩中至少包含(工程勘察、工程设计、造价咨询、工程监理)4项内容的。”
2、原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中投标人类似业绩第2点修改为:“2、投标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 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过1项骏工验收合格的工程设计类似业绩,得1分。本小项满分1分。”
三、当招标文件、招标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文件为准。本答疑纪要及补充通知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标人:福州市台江区城市建设综合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单位:福建鑫之源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2025年1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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