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西安美术史》文献作品展暨新书发布会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综合管理平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以下简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5年08月29日 14时0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CBN-西安市-2025-04040
项目名称:《西安美术史》文献作品展暨新书发布会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200,000.00元
采购需求:详见采购需求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
采购包1: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如遇不可预见的事情,可顺延)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西安美术史》文献作品展暨新书发布会)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参与的供应商(联合体)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小微企业承接。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西安美术史》文献作品展暨新书发布会)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并出具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
(2)供应商应授权合法的人员参加采购活动全过程,其中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磋商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并与营业执照上信息一致;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磋商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明
(3)提供2024年度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其附注,成立时间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其开标前三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附开户许可证或开户备案证明),或信用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以上三种形式的资料提供任何一种即可)
(4)提供磋商前一年内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任意税种),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提供磋商前一年内已缴存的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
(7)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 中列入严重失信被执行人,供应商不得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根据财库【2019】38号文规定,此项在开标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站进行查询,截图留档;如网站无投标人信息的,投标人须提供相关证明资料或书面声明)
(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5年08月18日 至 2025年08月22日 ,每天上午 00: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23:59:59 (北京时间)
途径: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交易执行-选择项目所属区划-应标-项目投标-未获取页面)选择本项目报名参与并获取采购文件
方式:投标人有意参加本项目的,应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网(www.ccgp-shaanxi.gov.cn)登录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 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5年08月29日 14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交易执行-选择项目所属区划-应标-项目投标-已获取-投标(响应)管理)上传投标(响应)文件
五、开启
时间: 2025年08月29日 14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交易执行-选择项目所属区划-开标-供应商开标大厅)参与线上开标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采购过程中需要使用陕西省政府采购综合管理平台(以下简称“政府采购平台”),登录方式及地址: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www.ccgp-shaanxi.gov.cn)首页供应商用户登录,供应商应当按照以下要求进行系统操作。
(一)供应商应当自行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查看相应的系统操作指南,并严格按照供应商操作手册要求进行系统操作。在登录、使用政府采购平台前,应当按照要求完成供应商注册和信息完善,加入政府采购平台供应商库。
(二)供应商应当使用纳入陕西省政府采购综合管理平台数字证书互认范围的数字证书及签章(以下简称“互认的证书及签章”)进行系统操作。供应商使用互认的证书及签章在政府采购平台进行的一切操作和资料传递,以及加盖电子签章确认采购过程中制作、交换的电子数据,均属于供应商真实意思表示,由供应商对其系统操作行为和电子签章确认的事项承担法律责任。
已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供应商,校验互认的证书及签章有效性后,即可按照系统操作要求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未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供应商,按要求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并校验有效性后,按照系统操作要求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办理与校验,可查看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
供应商应当加强互认的证书及签章日常校验和妥善保管,确保在参加采购活动期间互认的证书及签章能够正常使用;供应商应当严格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内部授权管理,防止非授权操作。
(三)供应商应当自行准备电子化采购所需的计算机终端、软硬件及网络环境,承担因准备不足产生的不利后果。
(四)开标/开启前30分钟内,供应商需登录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供应商开标大厅”-进入开标选择对应项目包组操作签到。
(五)政府采购平台技术支持:
在线客服: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在线客服进行咨询
技术服务电话:029-96702
CA及签章服务: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进行查询
(六)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落实政府采购政策,包含但不限于以下政策:
1)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 国办发〔2007〕51号;
2)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3)财政部国务院扶贫办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号);
4)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5)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6)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
7)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
8)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9)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陕财办采〔2022〕5号);
10)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落实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陕财办采函〔2022〕10号)。
11)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 (财库〔2022〕19号);
12)需落实的其他政府采购相关政策等详见磋商文件。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西安中国画院
地址:含光路南段14号
联系方式:029-8821961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陕西信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未央区经济技术开发区未央路169号银池品智天下A座18层
联系方式:1561951993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信禾招标经办
电话:15619519937
陕西信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08月1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