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乐山市沙湾区智慧停车场(二期)项目 (项目名称)勘察设计 / 标段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 四川省乐山市沙湾区智慧停车场(二期)项目 (项目名称)已由 乐山市沙湾区发展和改革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乐沙发改投[2025]71 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乐山市金沫旅游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 建设资金来自 政府投资、企业自筹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乐山市金沫旅游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由 乐山市沙湾区发展和改革局 (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乐沙发改投[2025]71 号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 委托招标。 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 中锦军贤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乐山市沙湾区。
2.2 建设规模:本项目拟建设7个智慧停车场,总面积约 35000平方米,共规划停车位 700 个及充电桩80个,配套建设智慧化停车管理系统等其他设施设备。
2.3 标段划分:勘察设计1个标段。
2.4 招标范围:本项目的勘察设计(全阶段设计)标段及后续相关服务工作。
2.4.1 勘察:本标段项目勘察工作以及相关的现场技术服务及配套措施工作。
2.4.2 设计:本项目全阶段设计(含概算文件编制)及相关审查备案、后续施工配合服务工作。
2.5 质量目标:
2.5.1 勘察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规范、标准、规程、条例等的相关要求。
2.5.2 设计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规范、标准、规程、条例等的相关要求。
2.6 勘察设计服务期限:50日历天(勘察20日历天;设计30日历天)
2.7 项目总投资:8000万元;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及投资额、勘察设计服务期限、招标范围、标段划分及标段投资额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资质要求: 勘察单位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及以上勘察资质;设计单位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 。
3.1.2业绩要求:(本项为多选)
? 勘察业绩要求:近年( 2022年01月01日 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 已完成不少于 1 (1 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 总投资不低于5000万元的工程勘察业绩,联合体公司投标的,勘察业绩由勘察单位提供 。
? 设计业绩要求:近年( 2022年01月01日 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 已完成不少于 1 (1 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 总投资不低于 5000 万元工程设计业绩,联合体公司投标的,设计业绩由设计单位提供 。
□ 无业绩要求。
3.1.3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有 市政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证书, / (业绩要求) ,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人员)。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应为设计单位,同时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投标单位不超过 2 家(含牵头单位)具有相应资质的独立企业法人组成;(2)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牵头人负责本项目投标报名、缴纳投标保证金、递交投标文件和合同的全面实施;(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5年07月05日 至 2025年07月09日 登陆乐山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官网(http://www.lsggzy.com.cn/),在首页点击“用户登录”入口。通过数字证书免费下载招标资料(招标文件、技术资料等)。
4.2 招标人不提供招标文件获取的其他方式。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5年07月31日 09时00分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乐山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官网(http://www.lsggzy.com.cn/),在首页点击“用户登录”入口,凭单位CFCA数字证书登录在线递交经投标人数字证书签名制作的数据加密电子投标文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和 乐山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公告发布的其它媒介名称)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乐山市金沫旅游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 四川省乐山市沙湾区沫若大道中段125号6楼C-3
邮编: 614999
联 系 人: 管先生
电话: 0833-6186859
传真:
电子邮件:
网址:
开户银行:
账号:
? 招标代理机构: 中锦军贤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 成都市双流区东升街道龙桥路6号132栋7楼
邮编: 610200
联 系 人: 余先生
电话: 028-83119888
传真:
电子邮件:
网址:
开户银行:
账号:
2025年07月04日
注:
(1)若划分标段,则填写标段序号;若划分为两个及以上标段,应分别明确各标段的具体内容、划分情况。
(2)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质要求,应是国家对投标人资质的强制性规定。不是国家规定必须具备的资质,不得作为资质要求。
(3)招标人对投标人的类似项目业绩要求,设置的投资额、面积、长度等规模量化指标不得高于本次招标工程相应指标,类似项目业绩的定义应明确,用语准确无歧义。 类似业绩类型参照住建部总承包资质和专业资质的分类标准设定,不得设定特定行业的业绩。
(4)招标人限定的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得少于设定的资质个数。
投资项目统一代码:2504-511111-04-01-74503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