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招标项目编号:ZHZB-2025-133
二、 招标项目名称: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九师医院170团分院、团结农场分院残联专项资金设备采购项目
三、 招标项目内容:
标项名称: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九师医院170团分院、团结农场分院残联专项资金设备采购项目数量:不限预算金额(元):346800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九师医院170团分院、团结农场分院残联专项资金设备采购,具体详见招标文件采购需求。备注:/合同履约期限:合同签订后30日历日完成供货、安装、调试、验收。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 投标人资格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专门面向中小(含中型、小型、微型)企业采购。即: 【货物类项目】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所制造,【服务、工程类项目】服务(或工程) 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承接。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产品属于医疗器械的。若投标人为货物制造商,使用自身生产的产品投标时,所投产品属第一类医疗器械的应具有《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属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的应具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若投标人为代理商所投产品属于第二类医疗器械的的须具有《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所投产品属于第三类医疗器械的的须具有《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五、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方式及地址
(一)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
2025年07月24日至2025年07月30日,每天上午10:00至14:00,下午16:00至19: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二)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及地址:
获取方式:新疆中恒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现场获取。地址:新疆塔城地区额敏县第九师温州城盛跃大酒店旁俭寨小公鸡三楼售价(元):200元获取招标文件需携带的资料:①、营业执照、特定资格要求的证明材料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法人报名需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以上证件必须为原件或国家政府平台网站查询打印审核,同时提交复印件1份加盖公章。审核通过后领取招标文件。
六、 投标起止时间、地点及需提供材料等
(一)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5年08月13日11:00(北京时间)
(二)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新疆塔城地区额敏县第九师温州城盛跃大酒店旁俭寨小公鸡三楼开标室
(三) 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5年08月13日11:00(北京时间)开标地点:新疆塔城地区额敏县第九师温州城盛跃大酒店旁俭寨小公鸡三楼开标室
(四)提供材料:详细见招标文件
七、 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新疆中恒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景云
联系电话:15981718141
传真:/
地址:新疆塔城地区额敏县第九师温州城盛跃大酒店旁俭寨小公鸡三楼
2、采购人名称: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九师医院
联系人:封工
联系电话: 18097591597
传真:/
地址: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塔城地区额敏县朝阳区阿克勒克西路52号
3、监督机构名称: /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传真:/
地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