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螺洲历史风貌区市政基础设施补短板工程(监理)监理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螺洲历史风貌区市政基础设施补短板工程(监理)已由 福州市仓山区发展和改革局以 仓发改审批〔2025〕56号批准建设, 项目业主为 福州市城乡建总集团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由螺洲镇通过申请政府地方专项债券及多渠道筹集, 招标人为 福州市城乡建总集团有限公司, 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 福建省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福州市仓山区螺洲镇;
2.2 工程建设规模:
本项目位于福州市仓山区螺洲镇,范围面积约58.69公顷。本项目包括人居环境整治、公共空间和社区服务空间提升、基础设施提升和智能化改造四个部分。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招标范围:第1标段:位于福州螺洲古镇核心区,西起帝封江,东至吴厝村源东鞋业,北接环岛路,南临店前、吴厝江乾埕。第2标段:主要集中在洲尾村,北起环岛路,南临乌龙江,西接福建广彩家具,东至螺洲河(温泉康安协同区、文旅融合拓展区)。涵盖基础设施改造、公共空间提升及环境整治三大板块。招标内容:第1标段: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在螺洲历史风貌区内开展房前屋后整治、道路修缮停车场建设;对天后宫、帝封江公园等多处公共空间进行改造提升;完善雨污管网、消防给水、缆线规整等基础设施,开展历史街巷铺装、绿化提升及城市家具补充;同步开展安防监控、智慧路灯等智能化改造等。具体内容如下:一、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包含给水工程、排水工程、温泉管道;通信工程,缆线梳理落地;二、公共空间及景观工程:对店前村及吴厝村多处公共空间进行改造提升、店前村与吴厝村房前屋后整治、园区道路面层铺设石板、道路白改黑、停车场改造及新建、完善景观配套小品、增设构筑物、及相关景观配套电气工程等;三、建筑及附属设施:建筑立面翻新,新建配套服务用房、公厕各1座。具体以施工图为准;第2标段:一、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包含给水工程、排水工程、温泉管道;通信工程,缆线梳理落地;二、公共空间及景观工程:对洲尾村多处公共空间进行改造提升、帝封江沿线进行提升改造、房前屋后空间梳理整治、村内道路面层铺设石板、道路白改黑、完善景观配套小品、增设构筑物、及相关景观配套电气工程等;三、建筑及附属设施:建筑立面翻新,新建配套服务用房等关于螺洲历史风貌区市政基础设施补短板工程招标范围内的全部施工监理内容。
2.4 建筑安装工程费:48273701元;
2.5 建设工程施工阶段监理服务费和建设工程其他阶段监理服务费
2.5.1 建设工程施工阶段监理服务费:可将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的发改价格〔2007〕670号文件规定的取费标准下浮50%作为参考依据,本项目施工阶段监理服务费585572元。
2.5.2 建设工程其他阶段监理服务费包括:可将/作为参考依据,勘察阶段(若有)监理服务费/元、设计阶段(若有)监理服务费/元、保修阶段(若有)监理服务费/元。
2.6. 施工阶段监理服务期:360日历天,且不应超过施工合同工期。施工阶段监理服务期不包括保修阶段服务期。
2.7. 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及现行相关规范的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资格审查办法
3.1具备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法有效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不低于丙级市政公用工程监理资质和丙级房屋建筑工程专业监理资质。不要求拟推荐中标候选人注册人员应满足其所持监理资质证书(综合资质或本项目所需专业工程类别)对应的监理资质标准要求。
3.3 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注册专业要求为 市政公用工程。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必须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的本企业在岗人员,以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上的注册单位为准。
3.4 本招标项目 接受 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则由两个或两个以上法人单位组成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身份共同投标,联合体应由具备市政公用工程监理资质的企业 为牵头人,且各方均应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相应资质条件;相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5本招标项目应用福建省工程监理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 /监理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工程监理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下称“评价系统”)查询。
3.6 投标人“工程业绩”要求: 0个;“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已竣工验收合格的/中的/,等级为/级。
3.7 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工程业绩”要求: 0个;“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已竣工验收合格的/中的/,等级为 /级,工程业绩中的项目总监必须与拟派总监一致。
3.8 其他资格要求:
①本招标项目根据闽建综[2025]3号文规定取消相关企业信用评价结果应用。②其他详见招标文件。
3.9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5-11-04 21:00:00至2025-11-09 22:00:00 通过 福州市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https://***/) 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 福州市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电子标书生成器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5.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简易评标法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11000元人民币。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
①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从投标人所在地银行的投标人企业基本帐户汇达本项目指定账户;或②或按福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年度投标保证金制度交存年度投标保证金,如果年度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不足时,不足的部分按本条款①的方式补足;或③或银行电子保函形式;或④保险公司出具的电子投标保证保险。或⑤工程担保公司出具的电子投标保证保险;或⑥采用免缴投标保证金形式:按《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5部门关于印发保障各类经营主体平等参与招投标竞争九条措施的通知》闽发改规〔2023〕7号文件的规定:依法必须招标且招标标的金额在1000万元以下(含1000万元)的政府投资项目,免于收取无失信记录企业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免缴投标保证金承诺函,作为资格商务文件的组成部分。本项目(标段)投标截止时仍被列为招投标重点监管对象的投标人,仅限于使用第①种形式提交。招投标重点监管对象名单通过福建省公共资源电子行政监督平台查询。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https://***/%EF%BC%89%E3%80%81%E7%A6%8F%E5%B7%9E%E5%BB%BA%E8%AE%BE%E5%B7%A5%E7%A8%8B%E6%8B%9B%E6%8A%95%E6%A0%87%E4%BF%A1%E6%81%AF%E7%BD%91%EF%BC%88http://www.fzztb.org/%EF%BC%89%E7%A6%8F%E5%B7%9E%E5%B8%82%E7%94%B5%E5%AD%90%E6%8B%9B%E6%8A%95%E6%A0%87%E4%BA%A4%E6%98%93%E7%B3%BB%E7%BB%9F%EF%BC%88https://fzztb.fzsggzyjyfwzx.cn/%EF%BC%89%3C/pre%3E%3C/div%3E%3Cp%3E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福州市城乡建总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连江南路136号建总大厦11楼,邮编:350000
电子邮箱:/
电话:0591-83411697,传真:/
联系人: 徐工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仓山区仓山镇先锋村中墩展进巷60号三楼,邮编:350007
电子邮箱:/
电话:0591-87867663,传真:/
联系人: 何芷瑶、黄雪灿、吴小芳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福州市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
网址:https://***/
联系电话:0591-87585006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福州市仓山区城乡建设局
地址:福州市仓山区下渡街道江边洲路1号临江新天地美墩苑3号楼9楼
联系电话:0591-83139772、0591-83139780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地址:福州市仓山区南江滨西大道199号(福州市规划馆三楼)
联系电话:0591-87598415、保证金咨询电话0591-838216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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