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信平财框架采购-2025-2
2、项目名称:信阳市平桥区机关事务中心平桥区公务出行租赁社会车辆定点企业服务项目
3、采购方式:封闭式框架协议
4、预算金额:1000000.00元/年
最高限价:1000000.00元/年
序号 | 包号 | 包名称 | 包预算(元/年) | 包最高限价(元/年) |
1 | 信平财框架采购-2025-2 | 信阳市平桥区机关事务中心平桥区公务出行租赁社会车辆定点企业服务项目 | 1000000.00 | 1000000.00 |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5.1采购内容:通过框架协议采购方式征集确定3家具备相应资质和服务标准的车辆租赁企业,为全区机关事业单位提供公务出行车辆租赁服务,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征集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
5.2 适用框架协议的服务对象范围:平桥区各机关事业单位
5.2 框架协议期限:自框架协议签订之日起3年
5.3 履行合同的地域范围:信阳市平桥区
5.4 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合格标准,满足采购人要求。
6、合同履行期限:同框架协议期限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是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参加本项目的中小企业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详见征集文件内《中小企业声明函》样本),不符合要求的声明函或未提供的将视为不符合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加盖供应商公章的“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公示的公司基础信息包含股东及出资信息)。
3.2本项目 适用 信用承诺(详见下述要求)。
(一)在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在投标时,可对照资格要求进行自主核对,确定符合资格要求的,可按照规定提供相关承诺函(详见征集文件格式“六、资格审查资料”附件),供应商只需在资格审查环节提供满足相应条件的书面承诺书,不再需要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供应商只需在资格审查环节提供满足相应条件的书面承诺书,不再需要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
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书面承诺书);
④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5年1月以来任意3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和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声明函);
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相关承诺,格式自拟);
⑦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 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查询渠道:“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失信被执行人”(http://***/%EF%BC%89%E3%80%81%E2%80%9C%E4%BF%A1%E7%94%A8%E4%B8%AD%E5%9B%BD%E2%80%94%E4%BF%A1%E6%81%AF%E5%85%AC%E7%A4%BA(%E9%87%8D%E5%A4%A7%E7%A8%8E%E6%94%B6%E8%BF%9D%E6%B3%95%E5%A4%B1%E4%BF%A1%E4%B8%BB%E4%BD%93)%E2%80%9D%E7%BD%91%E7%AB%99%EF%BC%88https://www.creditchina.gov.cn/%EF%BC%89%E3%80%81%E2%80%9C%E4%B8%AD%E5%9B%BD%E6%94%BF%E5%BA%9C%E9%87%87%E8%B4%AD%E7%BD%91%E2%80%94%E6%94%BF%E5%BA%9C%E9%87%87%E8%B4%AD%E4%B8%A5%E9%87%8D%E8%BF%9D%E6%B3%95%E5%A4%B1%E4%BF%A1%E8%A1%8C%E4%B8%BA%E8%AE%B0%E5%BD%95%E5%90%8D%E5%8D%95%E2%80%9D%EF%BC%88www.ccgp.gov.cn%E3%80%95%EF%BC%8C%E6%9F%A5%E8%AF%A2%E6%97%B6%E9%97%B4%E9%9C%80%E5%9C%A8%E6%9C%AC%E6%8B%9B%E6%A0%87%E5%85%AC%E5%91%8A%E5%8F%91%E5%B8%83%E4%B9%8B%E5%90%8E%E6%8A%95%E6%A0%87%E6%88%AA%E6%AD%A2%E6%97%B6%E9%97%B4%E4%B9%8B%E5%89%8D%E3%80%82%3C/p%3E%3Cp%3E
(二)供应商在中标(成交)后,应将上述由信用承诺书替代的证明材料提交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核验,经核验无误后,由采购人发出中标(成交)通知书。
三、获取征集文件
1、时间:2025年09月 26 日00时00分至2025年10月9日23时59分(北京时间)。
2、地点: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信阳市)(https://***/%EF%BC%89%E2%80%9D%E7%BD%91%E7%AB%99%EF%BC%8C%E5%87%AD%E5%8A%9E%E7%90%86%E7%9A%84%E4%BC%81%E4%B8%9A%E8%BA%AB%E4%BB%BD%E8%AE%A4%E8%AF%81%E9%94%81%EF%BC%88CA%E6%95%B0%E5%AD%97%E8%AF%81%E4%B9%A6%EF%BC%89%E7%99%BB%E5%BD%95%E4%BC%9A%E5%91%98%E7%B3%BB%E7%BB%9F%E8%BF%9B%E8%A1%8C%E7%BD%91%E4%B8%8A%E6%8A%95%E6%A0%87%E3%80%82%3C/p%3E%3Cp%3E
3、方式:
3.1供应商注册:投标企业首先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信阳市)(https://***/%EF%BC%89%E2%80%9D%E7%BD%91%E7%AB%99%E8%BF%9B%E8%A1%8C%E4%BA%A4%E6%98%93%E4%B8%BB%E4%BD%93%E6%B3%A8%E5%86%8C%EF%BC%8C%E6%8C%89%E7%BD%91%E7%AB%99%E5%85%AC%E5%91%8A%E9%80%9A%E7%9F%A5%E7%9A%84%E6%9C%89%E5%85%B3%E8%A6%81%E6%B1%82%E5%A1%AB%E6%8A%A5%E4%BC%81%E4%B8%9A%E4%BF%A1%E6%81%AF%E5%B9%B6%E4%B8%8A%E4%BC%A0%E6%9C%89%E5%85%B3%E5%8E%9F%E4%BB%B6%E6%89%AB%E6%8F%8F%E4%BB%B6%E8%87%B3%E8%AF%9A%E4%BF%A1%E5%BA%93%EF%BC%8C%E4%B8%8D%E9%9C%80%E6%90%BA%E5%B8%A6%E5%8E%9F%E4%BB%B6%E5%88%B0%E4%BF%A1%E9%98%B3%E5%B8%82%E5%85%AC%E5%85%B1%E8%B5%84%E6%BA%90%E4%BA%A4%E6%98%93%E4%B8%AD%E5%BF%83%E8%BF%9B%E8%A1%8C%E5%AE%A1%E6%A0%B8%E3%80%82%E4%BE%9B%E5%BA%94%E5%95%86%E5%BA%94%E5%AF%B9%E6%89%80%E4%B8%8A%E4%BC%A0%E6%9D%90%E6%96%99%E7%9A%84%E7%9C%9F%E5%AE%9E%E6%80%A7%E3%80%81%E5%90%88%E6%B3%95%E6%80%A7%E3%80%81%E6%9C%89%E6%95%88%E6%80%A7%E8%B4%9F%E8%B4%A3%EF%BC%8C%E5%85%B6%E4%B8%8A%E4%BC%A0%E7%9A%84%E4%BF%A1%E6%81%AF%E5%B0%86%E5%85%A8%E9%83%A8%E5%AF%B9%E5%A4%96%E5%85%AC%E7%A4%BA%EF%BC%8C%E6%8E%A5%E5%8F%97%E7%A4%BE%E4%BC%9A%E7%9B%91%E7%9D%A3%E3%80%82%3C/p%3E%3Cp%3E
3.2办理CA数字证书:完成企业诚信库注册后,必须办理CA数字证书方可在网上办理招投标相关业务。供应商根据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通知公告栏目中《关于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数字证书(CA)互认系统正式上线运行的通知》要求,自行选择CA数字证书服务商,线上、线下办理CA数字证书。
3.3征集文件获取方式:供应商凭CA数字证书登录会员系统后,即可按网上提示免费下载征集文件及资料(操作程序详见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中心栏目里供应商操作手册)。征集文件(*.XYZF格式)下载后需使用“信阳市响应文件制作工具软件”打开(该工具软件可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信阳市)(https://***/%EF%BC%89%E2%80%9D%E7%BD%91%E7%AB%99%E4%B8%8B%E8%BD%BD%E4%B8%AD%E5%BF%83%E6%A0%8F%E7%9B%AE%E5%86%85%E4%B8%8B%E8%BD%BD%E6%88%96%E5%9C%A8%E5%BE%81%E9%9B%86%E6%96%87%E4%BB%B6%E9%A2%86%E5%8F%96%E9%A1%B5%E9%9D%A2%E4%B8%8B%E8%BD%BD%EF%BC%89%E3%80%82%3C/p%3E%3Cp%3E
3.4请供应商下载征集文件后及时关注系统业务菜单(“答疑澄清文件领取”,“控制价文件领取”)内该项目是否有新的答疑澄清文件或控制价文件。如有请直接下载,不再另行通知。
4、售价:征集文件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5年10月16日9 时00分(北京时间)。
2.各供应商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上传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XYTF)到会员系统的指定位置。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应使用供应商CA数字证书认证并加密。上传时必须得到交易系统“上传成功”的确认回复后方为上传成功。请供应商在上传前务必认真检查上传投标文件是否完整、正确。
3.除电子投标文件外,不再接受任何纸质文件、资料原件等。
4.本项目评标以电子投标文件为依据。加密电子投标文件逾期上传,采购人不予受理。
五、响应文件的开启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5年10月16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AI机器人开标虚拟四厅。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公告期限
本次征集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信阳市)》上发布,公告期限为五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交易方式,不见面开标大厅网址为 https://***/BidOpening%EF%BC%8C%E6%8A%95%E6%A0%87%E4%BA%BA%E6%97%A0%E9%9C%80%E5%AF%84%E9%80%81%E5%92%8C%E9%80%92%E4%BA%A4%E9%9D%9E%E5%8A%A0%E5%AF%86%E7%9A%84%E7%94%B5%E5%AD%90%E6%8A%95%E6%A0%87%E6%96%87%E4%BB%B6%EF%BC%8C%E6%97%A0%E9%9C%80%E5%88%B0%E7%8E%B0%E5%9C%BA%E5%8F%82%E5%8A%A0%E5%BC%80%E6%A0%87%E4%BC%9A%E8%AE%AE%EF%BC%8C%E6%97%A0%E9%9C%80%E5%88%B0%E8%BE%BE%E7%8E%B0%E5%9C%BA%E6%8F%90%E4%BA%A4%E5%8E%9F%E4%BB%B6%E8%B5%84%E6%96%99%E3%80%82%3Cp%3E
2.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使用投标人CA数字证书登录不见面开标大厅,在线签到并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投标文件解密、答疑澄清等。
3.逾期解密或者没有准时在线参加开标活动导致的一切后果投标人自行承担。
4.不见面开标服务的具体事宜,请查阅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首页—下载中心—信阳市不见面开标大厅系统操作手册。
5.监督部门信息:信阳市平桥区政府采购事务中心;联系电话:0376-3562077
6.代理服务费的收取:本项目代理服务费按“豫招协〔2023〕002号”规定的收费标准收取,收费金额为:24000.00元,由入围供应商均摊。
特别提示:投标人在线签到时,应如实准确的填写授权委托人的联系电话,开标当天请务必保证电话保持畅通。投标人在评标过程中应当时刻关注评标进程,在短信提醒需要在线答疑澄清时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相关操作,未在规定时间内操作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采 购 人:信阳市平桥区机关事务中心
地 址:信阳市平桥区政府路段
联 系 人:丁先生
电 话:1360760111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招标代理机构:中金泰富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郑州市红专路与经七路交叉口向北200米路东中亨大厦7楼712室
联系人:吴伟丽
电话:18530056373
3.项目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吴伟丽
电 话:1853005637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