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国家税务总局广元市税务局东坝办公区2025-2026年食堂食材采购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网络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11月18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CXYGKZB[2025]067号
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广元市税务局东坝办公区2025-2026年食堂食材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19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国家税务总局广元市税务局食堂食材采购及配送服务。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日起12个月内按采购人要求提供食材或者预算用完为止。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要求获得采购合同的供应商将采购项目中的一定比例(30%以上分包给中小企业,其中分包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分包给一家或者多家中、小微企业。本项目除配送服务、猪肉(核心产品)、鸡蛋、牛奶及奶制品、食用油、大米、面粉、调料调味品、火腿肠、糕点以外的内容均可以分包,但分包比例应低于合同金额的50%,低于50%部分视为本项目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分包意向协议》,分包意向协议载明分包承担的主体等。分包承担主体应当具备《食品经营许可证》且不得再次分包。违规分包的,视同拒绝履行政府采购合同义务,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如果投标人提供的货物全部为小微企业制造,投标人可以不进行分包(不需提供分包意向协议),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投标。
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均视同小微企业,符合中小(小微)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视同中小微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企业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及分包承担主体须具有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备案电子证书》。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年10月29日 至 2025年11月04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络
方式:获取文件时,供应商将以下资料扫描件(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只需提供:1.单位介绍信(需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联系人及联系电话);2.经办人身份证明(加盖单位公章鲜章);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只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明。)发送到cxy08393388659@163.com,邮件备注公司名称+项目名称,若未收到“报名不成功”的邮件,即视为报名成功。
售价:¥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11月18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5年11月18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广元市利州区赛格大厦4楼B11号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国家税务总局广元市税务局
地址:利州东路二段200号
联系方式:李先生,0839-350912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四川诚鑫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广元市利州区赛格大厦4楼B11号
联系方式:屈女士,0839-338865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先生
电 话: 0839-3509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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