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CNDL2025121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苍南县灵溪镇第三小学塑胶操场修建工程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07月14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磋商文件
更正内容:
序号 | 更正项 | 更正前内容 | 更正后内容 |
1 | 招标文件37页:附件二(二)投标报价明细表 | 详见采购文件 | 详见附件 |
2 | 招标文件58页:施工组织设计4 | 根据安全文明生产施工的目标及保证体系措施进行评审,目标和措施与本项目要求匹配度低的得1分;目标和措施基本完整、可行的得3分;目标详实及符合本项目实际情况、措施可行的得5分;未提供不得分。 | 根据安全文明生产施工的目标及保证体系措施进行评审,目标和措施与本项目要求匹配度低的得2分;目标和措施基本完整、可行的得4分;目标详实及符合本项目实际情况、措施可行的得6分;未提供不得分。 |
3 | 招标文件58页:施工组织设计5 | 根据施工总工期承诺及进度计划保证措施进行评审:工期符合项目要求,进度计划措施匹配度低的得1分;工期较为有利采购人的,措施基本完整的得3分;工期计划与措施匹配度高,可行性最为有利于采购人的得5分;未提供不得分。 | 根据施工总工期承诺及进度计划保证措施进行评审:工期符合项目要求,进度计划措施匹配度低的得2分;工期较为有利采购人的,措施基本完整的得4分;工期计划与措施匹配度高,可行性最为有利于采购人的得6分;未提供不得分。 |
4 | 招标文件58页:环保节能产品 | 所提供的塑胶跑道和硅PU产品符合《环境标志技术要求》,具有中国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和对应认证产品的商标、名称、型号规格表得2分。注: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并加盖公章,否则不得分。 | 删除 |
更正日期:2025年07月16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四、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苍南县灵溪镇第三小学
地址:苍南县灵溪镇求知西路85号
传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13758888891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13758888891
质疑联系人:韩老师
质疑联系方式:1375888889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浙江盛丰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苍南县灵溪镇供销社大楼三楼(灵溪镇玉苍路263-277号)
传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唐先生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7-68708090
质疑联系人:邱先生
质疑联系方式:0577-68708090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称:苍南县财政局(浙江省政府采购行政裁决服务中心(温州))
地址:温州市鹿城区滨江街道瓯江路展银大厦1606室
传真:/
监督投诉电话:0577-85501561,0577-855015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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