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询比项目为2025年中国电信兴安分公司档案室更换气体灭火系统项目(标段编号:NMBBFA202512090008),采购人为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兴安盟分公司,采购代理机构为江苏中博通信有限公司。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公开询比,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供应商(以下简称供应商)参加询比响应。
1. 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 项目概况:由于档案室存放的纸质档案、珍本、蓝图等材料具有不可再生性,一旦损毁将造成永久性文化损失,需完善消防系统。
1.2.1 采购内容:兴安盟电信大楼档案室建设气体灭火系统设计施工总承包,具体内容详见技术规范书。
1.2.2采购预算:不含税总价7万元,含税总价7.7994万元,资本性支出(服务+工程+货物)。
1.2.3工期:合同签订之日起30天内完成。
1.2.4实施地点:兴安盟乌兰浩特市。
1.2.5保修期:终验合格之日起24个月。
序号 | 标包名称 | 产品名称 | 规格型号 | 数量 | 交货地点 | 交货期 |
1 | 标包1 | 工程建设类服务 | - | / | / | / |
本项目将按照最新的《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执行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请重点关注处理结果适用的供应商主体、被处理产品、处理范围、禁限期、处理措施等关键内容,请务必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查阅《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
1.2.2成交供应商数量:1个,每个成交供应商对应的份额如下:
100%
1.3 本项目设置最高响应限价。最高响应限价详见报价一览表,供应商响应报价高于最高响应限价的,其响应将被否决。
#{最高投标限价表}【请前往上方菜单栏“招标文件附表”处进行编辑,转换成PDF后将同步数据至正文!】
2. 供应商资格要求
2.1 供应商基本资格要求:
2.1.1 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应提供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行政管理部门登记的主体资格证书复印件,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等)(若为联合体响应,则联合体双方须分别提供)。
2.1.2 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响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询比项目响应。
2.1.3 本次询比接受联合体响应。如供应商为联合体,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必须按询比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包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询比项目中响应。
(4)本项目接受联合体响应,对联合体响应的具体要求为【与上述(1)-(3)条不一致的,以此条内容为准】:
1)联合体各方必须按询比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
2)联合体的各专业资质等级,根据联合体协议约定的专业分工,分别按照承担相应专业工作的资质等级最低的单位确定;如同一专业工作由两个以上联合体成员承担,则按照承担该专业工作的所有联合体成员中资质等级最低的单位确定。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递交响应文件。
4)联合体组成不超过2家,联合体中选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就中选项目向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5)以联合体形式响应的,以联合体中牵头人名义提交的响应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约束力。。
2.1.3 本次询比不接受代理商响应。
2.1.4 供应商须能够为本项目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响应文件中须提供一般纳税人证明文件复印件或提供能够为本项目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承诺函审核)(若为联合体响应,则联合体双方须分别提供);
2.1.5供应商须提供1份自2022年12月1日起至本项目询比公告发布之日前的不含税金额≥2.1万元的同类项目业绩单项合同/框架协议(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单项合同关键页复印件,或框架协议关键页及相应的订单复印件。单项合同或框架协议关键页至少包括首页、合同金额、服务内容、签字盖章页;框架协议金额以订单累计金额为准,签订时间以订单的签订时间为准)(若为联合体响应,指负责施工的联合体成员)。
2.1.6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其下属行政机构颁发的以下设计资质之一:(若为联合体响应,指负责设计的联合体成员)
(1)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
(2)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丙级及以上资质;
(3)工程设计建筑专业丙级及以上资质;
(4)消防设施工程设计专项资质乙级及以上资质;
注:须提供有效的资质证书扫描件审核(资质证书有效期符合<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有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和延续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3〕47号>文件规定的,按其执行)。建办市〔2023〕47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有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和延续工作的通知>
2.1.7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其下属行政机构颁发的消防设施工程施工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若为联合体响应,指负责施工的联合体成员)
注:须提供有效的资质证书扫描件审核(资质证书有效期符合<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有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和延续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3〕47号>文件规定的,按其执行)。建办市〔2023〕47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有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和延续工作的通知>
2.1.8供应商须具备以下人员证书要求:
(1)项目经理1人,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及“机电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若为联合体响应,项目经理指负责施工一方人员担任)。
(2)专职安全管理人员1人,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若为联合体响应,施工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指负责施工一方人员担任)。
注:响应文件中须提供所有人员清单(清单中列明所有人员姓名、职责等基础信息)、有效的身份证扫描件、有效的资格证书扫描件等,供应商为以上人员缴纳的2025年1月1日起至递交响应文件截至时间前任意连续缴纳3个月的社保证明或有效的劳动合同复印件(要求能够体现所有提供的人员姓名)。上述人员如为法定代表人的,仅提供身份证、资格证书扫描件即可。涉及一级建造师的严格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内容执行。
2.2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响应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自2022年12月01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成交、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在最近五年内(自2020年12月01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自2020年12月01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为本询比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为本询比项目的代建人;
(12)为本询比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
(13)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6)近两年(自2023年12月01日起)在中国境内(不含港澳台)的非中国电信项目发生施工类一般生产安全责任事故且涉及人员死亡,或施工类较大及以上责任事故的;
(17)中国电信在职员工违规担任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并参与采购活动的;
(18)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中层及以上管理人员违反有关领导人员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行为管理规定,其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参与采购活动的;
(19)中国电信领导人员离职或退休后三年内违反《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等相关规定任职、投资入股的私营企业、外资企业和中介机构,参与其原任职单位采购活动的;
(20)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及《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的结果执行规则,应对供应商及其响应产品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
(21)法律法规、询比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2.3 产品资格要求:
2.3.1 产品应是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成熟稳定的产品(不涉及)。
3.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询比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供应商,其响应将被否决。
4. 询比文件的获取
4.1 询比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12月11日18时00分00秒至2025年12月15日18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下同)。
4.2 询比文件获取方式: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后,通过“招投标-采购文件领取”模块或通过“电子采购入口”跳转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进入本项目进行询比文件登记申领。未在系统注册的供应商须先进行注册,注册方法详见本公告“6供应商注册”。
5. 响应文件的提交
5.1 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即响应截止时间)为:2025年12月19日09时00分00秒
5.2 电子响应文件的提交方式: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后,通过“招投标-我的项目”模块或通过“电子采购入口”跳转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选择本项目进行响应文件提交,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之前通过电子采购系统完成加密电子响应文件的上传。供应商未在电子采购系统进行询比文件申领登记或电子响应文件未按照要求加密的,将无法通过电子采购系统提交电子响应文件。
5.3 本项目将于响应文件提交截止同一时间通过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开启响应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邀请响应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6.1 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注册
未注册过的潜在供应商,须通过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首页“立即注册”模块完成注册后,方可申领本项目询比文件。
6.2 CA证书办理
参加询比响应的潜在供应商须提前办理CA证书,并确保CA证书在使用时有效。CA证书办理流程详见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首页“操作指引-CA办理”。
6.3 技术支撑联系方式
服务热线:4000111884
服务邮箱:zb_support@chinatelecom.cn(电子采购系统技术支撑)
ctsc@chinatelecom.cn(CA证书办理技术支撑)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询比公告在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EF%BC%89%E4%B8%8A%E5%8F%91%E5%B8%83%EF%BC%8C%E5%85%B6%E4%BB%96%E5%AA%92%E4%BB%8B%E8%BD%AC%E8%BD%BD%E6%97%A0%E6%95%88%E3%80%82%3C/p%3E
8. 联系及异议接收方式
8.1 联系方式
采 购 人: | 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兴安盟分公司 | 采购代理机构: | 江苏中博通信有限公司 |
地 址: | 内蒙古兴安盟乌兰浩特市盟委西北500米电信公司 | 地 址: | 内蒙古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海拉尔东街曙光国际 803 |
邮 编: | 邮 编: | 010000 | |
联 系 人: | 范紫彤 | 联 系 人: | 王海琴、贾佳 |
电 话: | 电 话: | 18686088053 | |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 | 1274538889@qq.com | |
网 址: | 网 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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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开户银行: | 中信银行南京城北支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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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账 号: | 3110530034550034402 |
8.2 异议接收方式
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后,通过“招投标-采购异议-提出异议”模块提出。
采购代理机构:江苏中博通信有限公司
2025年1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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