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人:金华市中心血站
项目名称:金华市中心血站血液核酸检测试剂单一来源采购项目
标的名称:血液核酸检测试剂
数量:55000
预算金额(元):2159400
单位:报告数(位)
货物或服务的说明:检测项目:乙型肝炎病毒(HBV DNA)、丙型肝炎病毒(HCV RNA)、人类免疫缺陷病毒(HIV-1 RNA和HIV-2 RNA)。试剂检测原理:实时荧光聚合酶链反应。适用检测样本种类:EDTA盐或枸橼酸钠抗凝血浆样本或血清样本。试剂与使用方实验室的国产核酸检测系统(leanNAT+ABI7500)可以匹配,确保核酸结果的真实性和有效性。(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批准的说明书为准,适用机型中需有此型号的设备)。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总金额(元):2159400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该项目所要采购的血液核酸检测试剂是金华市中心血站在leanNAT+ABI7500全自动核酸检测系统的唯一配套检测试剂,该核酸检测系统试剂使用为封闭式设计,系统程序及反应体系只能应用设备原生产厂家生产的核酸检测试剂。南京聚力医药科技有限公司为该血液核酸检测试剂的授权供应商,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项“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法定情形。该政府采购项目分别于2026年8月20日、2026年9月20日在浙江政府采购网发布公开招标公告。两次公开招标均只有南京聚力医药科技有限公司一家供应商应标,已分别于2026年9月10日、2026年10月16日在浙江政府采购网发布废标公告。鉴于该项目为专机专用耗材的特殊性,且两次公开招标均只有一家供应商应标,未收到针对该项目的任何相关质疑的实际情况,特申请单一来源采购。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南京聚力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江苏省南京市鼓楼区中央路201号南楼1701室
三、公示期限
2026年10月26日至2026年11月02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供应商对该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及其理由和相关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限内(截止时间为本公示发布之日后的第6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及同级财政监管部门提出异议。
2.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金华市中心血站
联 系 人:冯志玺
联系电话:0579-82115060
传 真:/
地 址:金华市金瓯路1368号
2.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金华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处
联 系 人:徐老师
监管部门电话:0579-82468735
传 真:
地 址:金华市双龙南街801号财政局510办公室
六、附件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格式见附件)
附件信息:
单一来源采购专业人员论证意见表.pdf (237.9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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