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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六安市人民医院数字化病案扫描服务项目服务范围:成交供应商在医院提供的场所内对 2019 年以来产生的历史病案及2025年和2026年病案进行扫描,提供病案数字化管理系统及人员,并对三年期内的原始病案提供仓储服务。服务要求:按要求完成磋商文件规定的各项服务内容。服务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年内完成2019年-2026年病案扫描工作服务标准:按要求完成规定的各项服务内容 |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详见本项目采购文件前附表中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1.72万元。七、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八、其他补充事宜1、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成交供应商的评审总得分:90分。2、供应商认为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节假日休息)通过以下方式提出质疑:方式一,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方式二,通过六安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线提出,上传质疑文件。若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提出投诉,地址:六安市梅山南路农业科技大厦,联系电话:0564-5150911。3、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一)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3)被质疑人名称;(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6)必要的法律依据;(7)提起质疑的日期。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5)对其他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六安市人民医院 地址:六安市金安区皖西西路21号联系方式:0564-359709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六安中森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六安市皋城路口发展大厦二楼联系方式:0564-3322007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张工方老师电话: 0564-33220070564-3597090 十、附件1.采购文件(已公告的可不重复公告)2.被推荐供应商名单和推荐理由(适用于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竞争性磋商采用书面推荐方式产生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供应商的)3.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4.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5.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级贫困县域内物业公司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附件信息:
